PHILOS:境内个人可以对境外的慈善机构进行慈善捐款吗?
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境内个人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购付汇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目前暂未放开。
Yukun: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居民个人不得以生活费救助为由汇款给境外的朋友。”这个问题的解答强调的是朋友关系不能写生活费。如果汇出方、收款方同是居民性质的直系亲属,可否以生活费为申报项?
答:境内居民在年度购汇额度5万美元以内可以向境外直系亲属汇款,须按照2017年1月1日施行的个人购汇申报的8大类用途进行申报,如海外学习申报为学费。如果是直系亲属在境外生活费,可以申报到赡家款项目下。
流年:请问境内个人接收境外或向境外个人捐赠有什么具体规定?
nemo:非居民作为境外公司股东收到境外公司因为利润分红,可以入账吗?怎么申报呢?
答: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15】27号)的规定,非居民在境内开立的NAR账户,可以接受境外的利润分红资金,银行办理入账时需要代境外机构进行申报,申报代码为822030,交易附言为“境外存入款项”。
于挺:请问1,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与个人外汇储蓄帐户有什么区别?2,境外汇入款可以汇入个人信用卡吗?(信用卡是贷记账户)
2.可以。
于挺:请问规定“个人从事贸易经营活动的贸易收入应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文件名称?谢谢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九条。
答:主要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二章关于个人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规定以及第四章关于个人外汇账户收支范围的规定。
答:是的。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7】1号)等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工作取得合法工资收入,可以购汇后汇到本人的境外账户,与购汇额度无关。
独佳记忆:中国人5000美金需要申报吗?
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八条关于限额申报的解释:对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对私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但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除外。也可以理解为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外或者境内非居民之间的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对私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
笨笨:非居民个人汇款需要注意什么?
答:境外个人对外汇款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阿飞:外币存取能否代办?
答:外币现钞存取可以代办,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及委托协议。
施秀婵:一对夫妻(丈夫外国人,妻子中国人),房产写的是妻子的名字,出售房产后的资金可以参照境外人士售房款购汇付出办理吗?
答:不可以。房产证上的权利为妻子,是中国人,其房产出售收入不能参照境外个人售房款购汇汇出政策办理。
陈潕悦:请问非居民工资购汇后可以提取外币现钞吗?
答:可以,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取1万美元以上外币现钞。
多多:代理取外币要提供直系亲属证明吗?如果要,那么文件的依据在哪里
答:无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小燕:境内个人转让境外股权,境外购买方(个人)可以直接将外汇汇入境内个人的外币储蓄账户吗?
向海:境外个人持护照连续多日购汇,每日500美元,是否合规?
答:个人不得以分拆方式逃避限额监管。对存在分拆嫌疑的,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
咕咚来了:“刘付:当天累计存入超5000美元或支取超10000美元,是否可以代办?答:可以。”请注意用字,当天累计存入不得超过5000美元或支取超过10000美元。
Hh:关于个人不允许境外证券投资的解释,说因为外汇局依法行政,没有规定允许个人境外投资,所以不允许该类资金结汇。我觉得从法理上来讲,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可从公民角度来讲,是“法不禁止即可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个人不得境外投资,因此这么说是不是有点矛盾?
答:根据《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个人外汇管理办理》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个人资本项目按照可兑换进程进行管理,个人对外证券投资只能通过合格机构投资者或沪港通等方式合规办理,即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具有明文规定的办理方式。尽管现行法规并未禁止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但一旦涉及汇兑等环节,在银行办理时具有不可操作性。因此,上述两个观点在实践中并无矛盾。
小米:请问境内OSA账户向NRA同名账户收付款需要进行跨境申报么
答:您想问的应该是要不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答案是不需要。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第六条规定,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与离岸账户之间划转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内银行可以根据客户指令等直接办理,但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除外。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中对申报范围和申报主体的规定,该申报主体也未在申报范围。
Rinoa:什么是返程投资?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有关规定,“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即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并取得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飞翔鸟:请问,企业用外债资金对外支付货款,后来发生了退汇,那这笔退汇是按照货物贸易的规定先退到待核查账户呢,还是直接原路退回外债专户?如果先入待核查账户后转出到外债户,似乎又不符合待核查账户的支出范围。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等的规定,汇款的退汇应先划入待核查账户,经外汇局核准后再从待核查户划入原外债户。待核查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经外汇局登记的其他外汇收支,因此,待核查户资金划入外债户,与待核查户支出范围并不矛盾。
木木夕:备用信用证是否占用外债额度?
答:通常银行出具的备用信用证为担保的一种形式,纳入跨境担保的管理范围,与外债额度无关。
:您好,请问天津地区非居民可以开保证金账户么?NRA账户资金可以质押开立信用证么?谢谢!
答:非居民机构均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文)的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外币NRA账户,没有非居民保证金账户这种说法。
境内银行可否为非居民开立信用证属于银行经营范围的问题,需得到银监部门的认可。如为非居民开证属于银行的经营范围,则NRA账户中的资金可以做为开证保证金。
欢颜:请问有个进口汽车的客户想先向境外生产汽车的工厂支付一笔开工保证金,之后汽车进口时再另行支付货款给中间商,而工厂会将此笔开工保证金退回,请问该笔保证金的向境外汇出是否合规?应申报在什么交易编码项下?
答:目前,以支付开工保证金形式向境外支付缺乏配套的政策法规支持,《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并不支持此类操作。
随缘:在汇一汇61期中,“11.汇一汇离岸账户可以公转私吗?答:问题不清楚,无法回答。”现实情况是,比如境外公司在银行开立了nra外币账户,想从该账户转给境外个人开立在银行的外币账户,问题是,1、是否可以2、若可以,什么情况才可以?
答:关于NRA账户的支付、划转,以下供参考: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第六条的规定: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从境内外收汇、相互之间划转、与离岸账户之间划转或者向境外支付,境内银行可以根据客户指令等直接办理,但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除外。根据以上规定,具体业务应与经办银行协商,若有不明事宜建议咨询当地外汇局。
May:信用卡还款购汇在外汇管制里面吗?
答:无外汇管制的概念。信用卡直接购汇还款不占用个人购汇年度总额。
殷: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是什么意思?
答:商务部门在办理外资企业设立的批准或备案时,通常会在批准证书或备案通知书中注明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两者的差额即“投注差”,也是企业“投注差”模式下举借外债的上限。
B.N.N:请问外国企业可以通过NRA人民币账户收取境内企业并购境外企业股权转让款项吗?是否符合NRA人民币账户收入范围,之后能否转到外国企业的境外账户?
答:《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第183号),非居民境内开立的人民币NRA账户可以收取政策明确允许或经批准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但在境内企业并购境外企业支付股权对价的情形中,通常是境内企业做为购汇主体,其购汇后可以将外汇资金划入股权出让方在境内开立的外币NRA账户,后者与境外账户划转自由。具体请咨询当地跨境人民币管理部门。
福福:请问企业因公出国,到银行购汇并提取现钞(差旅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结售汇是否申报为服务贸易旅游,223010,谢谢!
该客户购汇提钞,并不涉及跨境收付款,因此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也就不存在使用223010代码的情况。结售汇统计方面是不区分因公旅游和因私旅游的,因此可以统一申报在“322-旅游”项下即可;
Wenny:请问自贸区企业和境内区外企业间的外汇业务是否能按汇发2013-15和2013-22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和境内区外企业的业务来办理?
答:自贸区内企业存在海关特殊监管企业和非海关特殊监管企业之分,因此,自贸区内非海关特殊监管企业并不适用《海关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13】15)及《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文)的规定。
华丽的毛线线:证券公司汇回同名账户B股资金如何申报?
答: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才能判断如何申报。
万红娟:a从台湾向内地b汇入人民币3000归还b的借款,b所在行如何申报?
答:此问题未准确描述。需根据a和b是非居民还是居民,a和b具体关联关系而区别申报。
宇宙:中国目前只是银行涉及外汇,国有企业还不行是吧?啥时候可以涉及外汇?
答:问题未表述清楚,难以回答。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令第532号)中关于外汇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5、其他外汇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