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其实早已注定]一命运都已注定(连载)

他径直来到村子的一家店铺前,对里边喊道:“老板在吗?”不一会儿探出一颗脑袋,“林稼祥啊。老板不在,好像是去朱员外家了。有什么事吗?问我就可以了。”林稼祥笑道:“原来是帮忙的伙计啊。给我来两斤花生米,要脆的。嗯,熟牛肉也来两斤,不,还是要三斤吧,要新鲜的。”店伙计似乎没听清楚,呆在那里没有动。“快去啊,愣在这里干什么?”这时候伙计缓过神来,问道:“今年怎么先吃上了,往年不都是吃自家猎得的野味吗?”林稼祥有些不耐烦道:“问那么多干什么,还不快去啊?”只见那人笑着跑了进去,不一会儿捧着两包裹出来了,说:“喏,东西都在这,包好了。”林稼祥接了过来,掂了掂,微微点了点头。那伙计又说道:“保证分量足,来年还指望你卖点猎物给我们小铺子呢。老板特别交代,骗谁都不能骗你的。怎么,要不要来二斤酒啊?”“不了,我那过冬的酒不是还没喝吗?”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那伙计一个人对着他的背影默念着:“那他今年怎么上山啊?”

巩璋睡醒时,林稼祥正在往锅膛中添木柴。“睡醒了?我刚刚烧了些热水,在那屋澡桶里呢,正准备叫你,却自己醒了。去洗个澡,再换身衣服,看咱俩身材差不多,先凑合着穿我的,过两天再买新的。”说完他又低着头专心的烧火了,巩璋不由得特别感激眼前这个叫林稼祥的人。他没说一句话,按照他刚才指的方向,来到了另间屋子。桶就摆在这间,正腾腾的冒着热气,而旁边的绳上,搭着几件衣服。

等他出来的时候,林稼祥已经把饭做好了,见到焕然一新的他,说:“怎么样,是不是舒服多了?快吃饭,一会找村长去,让他出面,添点钱,先把房子买下再说。”巩璋没有想到,在这个山村里,竟然还有如此丰富的晚餐,而且还能遇到这么好的一个人。他慢慢坐下,犹豫道:“有酒吗?”林稼祥愣了一下,说:“有。”接着便从柜子中捧出了坛子,“山里的酒,有些烈。”他笑着说。

有时候真的很奇怪,酒可能真得是个好东西。巩璋和林稼祥由开始的拘谨和小心,不一会随着一碗碗见底而关不住话匣子滔滔不绝起来。林稼祥醉醺醺地说道:“如果真的想在这住,先买房。你有了钱,这不是难事。但今晚不能了,我喝醉了。但我心里清楚,虽然你不说,你是个文人,一个有知识的人,既然流落到这里,肯定有你的原因。”他端起碗道一声“干”便一饮而尽,巩璋也陪着。“你不说,我也不问。可是如果你看得起我林稼祥,我就交你这个朋友。”后来的事,他便不知道了。可奇怪的是,一向不会喝酒的巩璋,却没有喝醉。最后,他和林稼祥又昏昏的睡去了。

由林稼祥领着,巩璋才算第一次认识这个村子。一条河东西流向,两旁是村道,稀稀落落的青石板散开在路面上。村子的房屋建设大体是一样的,厚厚的墙壁,木制的窗,院子的围墙便将路上的一切阻挡在外面。各色不一的木门,相同的是每次它的开启或关闭,都会有那种非常不润滑的“咯吱”声,似在低沉叙述它所知道的村中历史和见闻。整体上共有四排房子,全是向着河流延伸的趋势而摆开的,除了几户散落在山坡半腰处外,这里的房屋全是正对着河流,突出彰显了人们对这条不知名的清河的依赖。不难而知,这四条村路均是以事不关己的悠闲姿态睡在门前,而每家的人们除了耕作、行路外,最多的便是坐在自家的台阶上,有一句没一句的和邻居或对岸的乡人闲聊着。可能是河水经常漫过两岸的缘故,青石的台阶和墙上均有几条模糊的水线。呵,其实人们家的台阶是高出路面很多的,除非遇上大雨,否则往年的夏季雨季来时,最多漫到两个台阶而已。房屋背后靠山,站在山上四处纵眼望去,满处的青翠,惟有那条出山的路有着独特的标志而清晰可见。如若站在最高处,天阁密林,绛云沼泽,坠龙潭,还有衣山湖,都是隐约可见的。这里的最高处,便是村子西边偏南一点方向的望月天峰了。

那里的山已是起伏不断,不知怎的竟向悬崖外伸出一角来。站在上面,若是天气好的话,脚下的坠龙潭和正东方向的衣山湖被村子里的河紧密相连的情景,清晰可见,一览无余。可是因位于河的上下游,两处却有着巨大的差异,着实让人难以忘怀。衣山湖那儿不似坠龙潭地势相差甚大,那里算是一块平原。河水在这里放慢了速度,慢慢的蓄满了水后才恋恋不舍的继续西去。湖的南面生长着山区常见的树木,几处还有竹林的身影。又因此处土壤肥沃,也没有人来耕种,便不似别处的山那样细细松松长着植物,这里安静的树木悠闲的繁衍,一根一根,渐渐紧密起来,就成了现在的天阁密林。之所以称之为天阁,大概是村子里的人不相信她确实属于此处吧。

巩璋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当年林稼祥带着他找村长的情形。那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啊,两年前的他几乎和现在一个模样:花白的头发,中年稍稍偏老的形象,态度温和,全然不似村子里的人们那样简单。似乎有着某种经历而滋长了些许经验,那是一种知识,是阅历让他懂得了如何面对问题,更重要的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不停地思考,所有的问题都不会只是表面那样简单。自巩璋真正的见到他起,似乎在心中就开始钦佩他了。

三个人走在稍稍泥泞的小路上,河北岸的雪已经融化完了,对岸的石缝中仍旧残留着一丝丝的白,怕是停不了多久。

林守财的家除却大了些外,其他的和村子里常见的房屋没什么区别。而朱当和林盘户或许是进城次数多的缘故,房子建筑另有特色,引得不少人评头论足。

所有的正事都办完后,林守财大方的说道:“好了,没什么事了。大冬天的,我们大伙儿喝点小酒暖和暖和再说,今天中午就留这了。”十足的农家形象,朴实、真诚,但还是被村长客气的拒绝了,他终究没有挽留住他们。这便是遗憾了。

篇二:一、命运都已注定(连载)

对于这个价格,林稼祥还是挺中意的,这已是镇子商行的价格,他便没再其他言语。正当他要同意时,人群中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怎么,林老爷,这狼肉你不要啊?”人堆立刻让出一条道,是胖叔!“不要,不要了,过节家里准备的肉太多了,吃不完,都吃不完了。”这是他最不想听的话,毕竟一下子花了二十五大洋,够心疼的了。若不是镇长小妾过生日,他怎么也不会要找个东西的。虽好,但太贵,也不需要!只见胖叔接过那匹狼,查看伤口,然后说道:“看见没有?这虽然是插在心口上的一刀,但是猎狼人想要留下一颗完整的心,插进去的时候临时改变了主意,错开一点,不然也不需要攮下面几刀啊。”林稼祥也郁闷当时狼怎么没有立即死啊,他脸唰的红了一边。胖叔又继续说道,“狼心可是好东西啊,尤其这颗,完整不说,而且还新鲜,你确定不要?可以让你家二位公子好好补补嘛。”林盘户犹豫了,他的两个儿子自入冬以来身体就不太好,狼心倒是可以增强体质,但……他依旧在考虑。这时又响起了一个关键的声音:“贤侄,听说你逮到一匹狼啊。”来人正是林守财。一则由于年老,其次家远些,便迟来林盘户一步。

林盘户此时不再犹豫,便大方地说道:“好,既然胖师傅开了口,我就没有理由推辞了。这狼肉我收下了,八块钱,怎么样,稼祥?”又是一场不小的骚动,这个价格表明他在这一场交易中没有使用心机,不再是阴险的商人,充分体现了公平的含义。只见林稼祥笑道:“零的就不要了,您一共给三十就行了。”林盘户显然没有料到他会如此慷慨,马上就应承下来,说:“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勉强你。今晚就把东西送我那,不!我现在就拿走,晚上到我那取钱。”话刚说完,便把狼扛在了身上。这时人群又让开一条道,却见林守财气喘吁吁的过来了。

林盘户开口道:“守财大哥,您来晚一步,这匹狼整个儿都被我买下了。可是花了老弟我三十块大洋啊,不过也值了,毕竟狼这东西可不容易见啊。”林守财那双小眼睛看了看人群,便确定此事不假。他有些失望,但还是上前一步,问道:“稼祥,还有没有其他好东西,卖给叔一样?”显然,他也得送礼。没办法,谁让朱当是镇长他叔呢。由于这一层关系,朱跃全每年都会进村一次,那便是表现的机会啊。林稼祥此时便不知该怎么开口,搔了搔头,样子很无奈,他瞅了一眼胖叔。

只见胖叔笑道:“林大哥,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野猪啊?”林守财失神的眼睛顿时突放光彩,“怎么,你有?”林守财仿佛抓住希望。却见胖叔摆摆手道:“我哪有那么好的运气。”还未等他泄气,他继续说道,“不过稼祥运气挺好,用套子套上一只,让我给搬回来了。就在我家呢,你在这等一会,我给你搬过来?”他试探性的问道。林守财怕拖久生变,忙坚定地说:“反正你胖师傅家也不远,我等等也不会少些什么,麻烦你快去快回吧。”此时林盘户已经把狼放下,看着他们。“好咧。”说着胖叔便一溜烟的小跑回去了。

一盏茶的功夫,胖叔背着那二百多斤的野猪过来了。只见他一路小跑,气喘如牛,满头大汗,可是人们对他的力气还是挺佩服的。众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地上的野猪,呵,好家伙,全身乌黑,只有两处伤口,一个是腿上,明显是被夹子夹的,了一个则是脖子上的血洞,是用刀捅的,这才是致命伤。看来这东西已经饿了好多天了,没有了力量,不然即使被套住了,任谁也不能上前,更别说能够近距离捅上一刀啊。胖叔喘着气,看了看林稼祥,又回过头来对他说:“林大哥,怎么样?”

此时那干净的小山路上,摆着两个黑乎乎的东西。狼有珍贵的皮毛,而野猪所具有的,便是肉质的美味十足,而且体型较大些,以此倒也能弥补它的不足。林盘户不曾想,以为狼是今年的重头戏,谁料到林稼祥竟还猎到了一只野山猪和它匹敌?看来他今年的风光不容易出了。转而又想,虽然价值差不多少,但是狼更有脸面拿出手。他怎么办,难不成将一只死猪送到人家里去?他笑颜逐开,得意起来了。林守财也因考虑到这一点而面露难色,纵然十分不情愿,他最后还得拿钱买下来。最近这几天猎人们都逐渐回村,他和林盘户站在村口也在遥望着,一旦有好东西准备立即下手,不为那一点的蝇头小利,而是送礼这一关,诚然让他们都费尽了心思。他俩是最后回村的,以后要么大雪封山,要么过节,怕是不会有人再进山了,而且这也是规矩。所以现在的林守财,真的是无可奈何,唉声叹气,没有办法了。再说,他还怕自己多些犹豫,连野山猪也被他买了去,到时自己真的是无能为力了。

所以,他考虑全面之后,便答应了,说:“稼祥啊,这野山猪我要了。刚才那狼多少钱,三十是吧?好,这野猪我也出三十!”“啧啧”,一群围观的人不由得惊叹起来,这只野山猪即便拿到镇里尚不能够到这个价,在大方与慷慨上,林守财算是扳回了颜面。再则,村里的那些个昨天的猎人都开始羡慕林稼祥的好运了,还没等秋天去镇上,就卖了六十块现大洋,喜悦写在每个人脸上。此时他的脸上却闪过一丝犹豫,被胖叔看在眼里,他也疑问了。但他当机立断道:“好啊,林大哥慷慨啊。我这就帮你送到府上?”林守财笑道:“老喽,没有力气了,放在二三十年前,我自己就搬回去了。那就麻烦胖师傅了。”这事不需要林稼祥他们亲口答应的,谁不知道胖叔是他师傅,如果没有胖师傅,哪有林稼祥的现在啊。

只见胖师傅双手一抄,便把野山猪背在身上,一溜小跑远去了。林守财紧一步慢一步的由仆人扶着,跟了过去。林盘户见着无趣,也就自顾自的扛起那匹狼,回家了。林稼祥和众人道了声谢,便和巩璋往家赶,后面跟着那只母山羊。人群中不断涌出唏嘘声,也渐渐地四散开来,各自回家吃晚饭了。

先是到了林稼祥的家,因为这些皮毛还要晒几天,然后以恰当的方式储存,否则到了秋天,色泽一旦不行,便卖不了好价钱。而对于这些,林稼祥算是老手了。林稼祥还在喜悦着今冬的收获,谁知刚一进门,便听见“啪”的一声,向后一看,巩璋已经倒了下去,此时正趴在地上。林稼祥慌忙上前,一脸的平静,绝不像生病的样子。忙摇晃着他的身体,喊道:“巩璋,巩璋,你怎么了?快醒醒……”不见反应,便先把他抱上了床,掐着虎口、人中,均无起色。他一愣,拔腿便向外跑去。

来到一家房门前,上去拍着门大叫道:“胡大夫!在家吗,胡大夫?”不一会儿,听见里面传来一阵声音:“来了,来了。谁啊?”话音刚落,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露出一个带帽的脑袋,呵,还戴着眼镜。“是稼祥啊,怎么了,谁病了?”只见那叫胡大夫的人面容消瘦,透过镜片,一双小而有神的眼睛,给人很熟悉的感觉。“是巩璋,那个外乡人。在我家呢。”林稼祥大口喘着气,左手倚着门框,慌慌张张说道。见此情形,这郎中便知非同小可了。“你等会。”说完便转身进屋。还未待林稼祥急的准备跟进去,他出来了,原来是背药箱。“走,路上说。”不容分说,抬腿率先走了。林稼祥缓过神,跟了上来。一路上胡大夫不断询问病症,听着他的描述,脸上略有担忧的神色。

突然,胡大夫站起身来,未待林稼祥开口,他径直走到药箱边,打开,配些草药,包好,递过来,说:“稼祥啊,三碗水煎成一碗,让他喝下去。如果半夜里还没有醒来,你就别折腾了,当他没来过咱林庄,尽早准备后事吧。”犹如晴天霹雳,林稼祥慌忙上前,惊恐道:“什么?”郎中没有多说,背起药箱准备离开,交待着,“生死由命,你也别太在意了。”说完就迈起了步子。愣住的他此时缓过神来,猛然拉住他,说:“胡大夫,他这是什么病?进山时还好好的,怎么说倒就倒了。”那人转过身,看着失神的林稼祥,安慰道:“我现在还不确定,等到了晚上,看看再说。”话已至此,林稼祥也无可奈了,只能眼睁睁的看他离去,好像他的离开,也带走了希望那样。盯着那人背影消失的地方,好久,没有移开目光。突然,又是“啪”的一声,他惊醒了,原来是手中的那包药掉在地上了。他这才意识到那人的离去,还留下了一次机会,他慌忙生火、熬药了。

一夜,毫无动静。林稼祥像失了神一样呆坐在那里。

第二天清晨,胡大夫早早的来了。他后面,竟跟着一大群村人。原来昨天晚上,有人碰见了急匆匆回家的胡大夫,而结果却是令所有人都痛心不已。所以此刻都怀着一种希冀,祈求有奇迹出现。

他没有过多的询问,看见林稼祥无神的呆坐在那里便已明白。他上前安慰道:“稼祥啊,都一夜没合眼了,你睡去吧,一切都交给我们了。”突然,刚才一动不动的林稼祥猛的站了起来,他激动地抓住胡大夫的双手,急切的问道:“胡大夫,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不管花多少钱,只要能把他治好就行!我把这房子卖了,还不够吗?”“林稼祥!”胡大夫不顾苦苦哀求的他,大声呵斥道,“能救我不救吗?”他仿佛受到了极大地侮辱,“你知道这是什么病吗?这是山寒!”山寒?所有人都愣住了,林稼祥也惊在那里,一言不发。

胡大夫原本不是这个村的人,是镇上的名医。后来一次机缘下便来到这里,然后不知原因的留了下来。他医术高明,附近几个村子都佩服他的医德,收费不高,而且药到病除。现今也算是人到中年,独自一人住在他的医馆里。曾经也有人给他续弦,但均被婉言谢绝,大家都明白他忘不了他那已去世的妻子。或许正是他懊恼自己行医一世,却不能治好妻子的病才有今日的。另一方面,当病人家属听到他说,准备后事时,随悲痛万分,但也无能无力了。

林稼祥缓过神来,又不死心的问道:“真的没有救了吗?”林庄的人都在门口惋惜着,好端端的一个年轻人,刚来没多久,还没过上好日子,便要离去了。胡大夫也平静下来,说:“你又不是不知道,山寒是什么病啊?尤其是冬天,病人耗尽了精力,能撑到家靠的是最后的意志力,大多人是挺不了这么久的。而且又吸入过多的山里寒气,毒已从内部侵蚀身体,即使修养也来不及了。”这种病已经很久没有人得过了,但是一旦有人染上它,便也放弃了挣扎,开始静静等待了。

外面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很无奈。“爹爹,他真的快死了吗?”一个稚嫩的声音问道。林守财轻声责怪说:“娟儿,别说话。”但谁都明白,死,已成事实。哎,可惜了一个年轻人啊,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更是由衷的感慨。

林稼祥近乎绝望了,他又问道:“真的没救了吗?”此时胖叔走进屋来,扶着快要倒下的林稼祥,说:“稼祥,不要这样,人家胡大夫已经尽力了。”只见胡大夫扶了扶眼镜,慢慢说道:“其实嘛,办法也不是没有。”此语一出,立即惊悸四座,所有人从死气沉沉中沸腾了,但是他又接着说,“不过,即使有钱,也不一定来得及了。”刚才的激情立刻收了大半。林稼祥顿时来了力气,他赶忙上前问道:“有什么办法?”胡大夫痛苦的闭上眼睛,仰着头,一字一顿道:“人参。”他的声音不大,但足以震惊所有人。“人参这东西对人来说是大补,平常人不需要,但身体虚弱的人却是求之若渴。而得了山寒的人,怎么着也得五六年的野山参啊,它能补充气血,活经络。现在我看只要它才能救你的朋友了。”他又诙谐道,“就是灵芝也不行。”所有人顿时傻了眼,别说人参有多贵,但去哪买啊。镇上没有,去县城?一个来回,人也该下葬了。所有旁观者又叹气摇头,直感慨命运无常,造化弄人。

突然,只见林稼祥发疯似的翻着地上的那个包,人们都愣住了,胖师傅也忘记了拦他。不久,他便拿出那个用布卷成一团的东西,慢慢的举到胡大夫面前,“您看,是这个东西吗?”他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只见他伸手接了过来,一只手托着,右手颤颤巍巍的解开它。一层,一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最终,她终于露出了脸面。果然是人形的一块东西,更像植物的根块。却见胡大夫惊奇的张大嘴巴,一只手仍旧托着,另一只手把她拿起,全身看了个遍。“是她,这是野山参啊!”此语一出,人们都沸腾了。在他们的注视下,胡大夫亲自把她洗净,用刀切块,放在药罐中,加些水,煮了起来。待药水翻滚,倒在碗里,吩咐道:“来,喝,喂他喝。”林稼祥也看到了希望,和昨晚一样,让睡着的巩璋喝了下去。“他应该能在晚饭前醒来,到时再让他把参快吃了,病就算痊愈了。”有了胡大夫的保证,所有人的心都放了下来。他又说道,“这些参茎、参须就算是医药费了,我可以用它们治那些老人多年体寒的毛病。”林稼祥忙点着头,话也因兴奋而卡在喉咙里了。胡大夫见事已解决,开玩笑道:“如果换作是你,我只用一半参就可以了,留下一半也够我发财的。他不行,身子弱。”人群迸发出久违的笑声。

已经无大碍,人们便再次散开。可是林稼祥,还得静静地等着。这时胖叔交待,如果他今晚醒来,明天忙活完事后,晚上去我家喝酒。林稼祥哪敢推辞?便应承下来。

看着碗里的珍品,巩璋知道不需要推辞,换了他也只能这样做。他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问道:“你不是还没吃吗,要不要来口参块?美味啊。可惜参须被郎中拿走了,不然还能尝尝呢。”林稼祥以为是关心的话语,就答道:“我一会下……”“面条”二字还未出口,便察觉不对劲,“敢情你小子都听见了啊,怎么不吭声?”他心里那个恨呐。只见巩璋却轻声说了句:“谢谢。”顿时林稼祥安静了,可只是一会,便警觉地问道:“这又是哪一出啊?老子可不再上当了!你等着。”说完他又钻进了厨房,在里面忙活起来。

大约过了一顿饭功夫,巩璋早吃完了药,等的都快睡着了,才见林稼祥回来。只见他将桌子摆在床前,顺势抽过来一跳板凳,将灯里加了点油,而后从厨房里端出四五个菜来,又从巩璋包里拿出两瓶酒。他大吃一惊道:“呵,就剩下两瓶了?哎,可惜了。”巩璋此时双眼大睁,已经看出其中的端倪,桌子上就一双筷子!他急了,赶忙下床,但身体初愈,哪来的力气?“你就别挣扎了,好好看着吧。”林稼祥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从胡大夫那得到一些情况,知道他现在已无大碍,开始时浑身无力,休息一夜就行了。

林稼祥正对着他坐了下来,先是慢慢高举着酒瓶,向碗里倒酒,细长透明的酒如清水般流淌。巩璋急了,忙制止道:“你别浪费,那是最后两瓶!给我留点。”林稼祥怎会管他?然后慢慢端起酒碗,送至嘴前还不忘在巩璋面前来回晃了几圈,抿上一小口,嘴里便“啧啧啧”的品尝起来。“你小子刚才不是很得意吗?我这呢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你看看。”说着他夹起一口菜,“这是龟肉炖鹌鹑,再配上山里野生的小尖椒,那美味,啧啧。”还报上了菜名,“对了,还得加点香葱末,不然哪有这么香啊?”巩璋看得分明,他是在报复自己,可是除了无能为力,又能做些什么?他便忍下了。然而,林稼祥怎肯善罢甘休?“这是什么来着?对了,冰鲤鱼酸炒羊腿肉。也不是什么好菜,鱼是坠龙潭的,尤其是冬天,肉紧啊。后羊腿肉,有劲道,耐嚼。”他一一炫耀着自己的厨艺,眼角余光明目张胆的瞅着巩璋,好不开心。巩璋痛苦而又无奈的闭上了眼,但他吃菜喝酒的声响不断传进他的耳朵,心里明白,这时他故意的手段。他开始后悔了,哎,不该逞一时之快,换来的却是现在的回报,都是自作自受啊。

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中午,巩璋算是彻底好了,有了精神,也有了气力。一想到昨晚的情景,便怒火焚烧,食欲大增,最终在午饭时补了回来,然而没了酒水寡味不少。只是,林稼祥却吃的不多。“怎么,是昨晚的没有消化,还是见这顿不够丰盛,吃不下去啊?”巩璋半是关心,半是取笑似的报复。林稼祥却笑而不答。饭后,林稼祥问道:“怎么样,大病初愈,应该好好补补的,吃饱了没有?”巩璋打着饱嗝,好不快意的说:“嗯,差不多了,八成饱。”看他那略微得意的样子,林稼祥开心极了,说:“那也算可以了,说明你身体确实恢复了,彻底恢复了。”一会儿,只见他往后一靠,补充道:“刚想起来一件事,昨晚胖叔走的时候,让咱们今天去他家吃晚饭。我答应了,好酒好菜有我们吃的了,胖婶的厨艺,那是没的说的。”巩璋愕然,刚才的得意一扫而空。又上当了,他暗想。

村里的规矩,打猎回来的人,第一件事,便是在澡堂里泡个澡。一则解解累乏,再则洗去携来的山中野性。他来由于突发事件耽搁了,这不下午时分,林稼祥便带着巩璋来到了村中唯一一家澡堂,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会澡。巩璋见阁楼前挂着的招牌写有“隆裕”字样,摇头笑了笑。在里面,他也感受到了山里人的淳朴与热情。

沿着河边走,夜因有月的存在,不知不觉间明亮了许多。河水中有着对岸房屋的倒影,随着风的路过而一动一动。水太清澈了,也是呵,忙碌了又一个平凡的日子,现在难得安静的休息着,沉淀了所有的疲劳,才换得此时素洁的睡姿。两岸的房门大多紧闭着,鲜有路上的行人。他们却边走边看,透过门板上的缝隙而偷偷溜出来的光幽幽地停在那里,是一条线,每当路上的过客经过时,便诱得他们忍不住偷窥里面的欢乐融融。

他没看错,林稼祥确实进了林守财的家。

篇三:一、命运都已注定(连载)

此时站在山顶上,已然望不见村里的灯火了。“看,望月天峰就在那。如果你和我走丢了,你就去那里,然后沿着河流回村。”林稼祥的声音在越来越大的风中已经听不清楚了。巩璋转过身,迎着风正对北面,天那边的黑云正向这边赶来。“快,从这里下山,半腰处有个小山洞,今晚我们就睡在里面。”林稼祥搀扶着他沿着南坡向下走。雪在这里已经化得差不多了,虽然天黑,可是山坡上稀稀落落的树木刚好可以支撑着身体。就这样凭着记忆,他们找到了洞口。“还好没有人,不需要那么挤了。”巩璋也知道人早就在前面停驻了。洞不是很大,且不足一人高,需要弓着身子才能进去。离洞口不远处有一堆火坑,余下的灰烬也没有了温度。林稼祥交代道:“是用雪浇灭的,怕引起山里火灾。清理一下,烧些热水,做晚饭。你待在这,我出去找些干柴。”巩璋也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还要出去帮忙的话无非是添乱,就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黑夜中。他在山洞里用石块重新整理了烧火堆,余灰清理在一旁,顺便也将晚上睡的地方也打扫了一下。所有的事情都做完后,还不见林稼祥回来,只有耐着性子等待了。

此时的世界只存在着风“呼呼”的咆哮,山洞里也轻微的传出可怕的回音,巩璋想到林稼祥刚才的话,便愈发担心了。心想:稼祥什么也没带,不会出什么事吧?去了这么久,也该回来了。站在洞口张望着,由于乌云的缘故,刚才还能隐约看见几米开外,现在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了。转眼他又想到:即便他已在回来的路上,可是这么黑,也找不到洞口的所在了。于是摸了些细小的干燥木屑,堆在一起,抽出一根火柴,正准备生火,就听见林稼祥的声音了。“这么大的风,你怎么在洞口生火啊?”转过身,林稼祥抱着木柴走进来了,忙问道:“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怕你找不到位置,就想在洞口处烧一堆火,好让你看见。”“哎,别提了,近处的干柴都被捡完了,只能跑远点。”把柴放在身旁,继续说道,“现在风大,等云过去了,下了雪,就可以生火了。”

无事可做,他们面对面靠石壁坐着,静静地听风吹的声音。“稼祥,你说这场雪得下多久啊?”巩璋问道。“听这风势,至少要下一夜了。”“那我们明天不就失去了脚印,如果碰巧又重蹈覆辙怎么办?”他有些紧张,一直跟着,别想有什么发现了。“什么重蹈覆辙?是不是走别人走过的路啊?”巩璋笑道:“对,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林稼祥责问道:“你还重蹈覆辙,直接说踩着人家脚印不就行了吗?”巩璋“嘿嘿”笑了两声,没有回话。“我看我们还是去沼泽地吧,那里很少有人打猎。再说过了明天就应该有人回村了,他们不会在最后一天还去那么远的地方”。分明听出他有些遗憾的语调,巩璋却被“沼泽”吓住了,但转眼一想,有林稼祥陪着呢,怕什么?便放下心来。

不一会儿林稼祥说道:“你睡这边来,咱们靠着。把这火给灭了,我怕夜里雪封住了洞口,里面空气不够。”巩璋担心直接浇灭,洞里有烟味,便将大些的木柴提到外面熄灭后再拿进来,小堆的余火推到洞口处,捧上几捧雪,一部分烟便流到外面去了。做好一切,便挨着林稼祥坐了下来。林稼祥也默许的点了点头,赞赏他的做法。

“稼祥,你说以后我拿屋后的山怎么办?不如我栽些树苗,把大树卖了吧。”他正得意的打着算盘。“休想!”林稼祥“呼”的坐了起来,不一会儿又躺了下去,说,“你不是村里人,不知道。别说我们村子,就是附近的几个山村,都不准随便乱砍树的。哪怕一棵,只要被发现了,就会遭到全村人的唾弃。别说一般人,即便地主、员外都没有这个胆子。”此时巩璋才算明白林守财那天为什么会如此大方送他一个山头,原来是没用的。漫山大大小小的石块,种粮食肯定不行的。巩璋死了心,不再对屋后的山有任何想法,可是却不明白了。他问道:“为什么?但是如果村里人盖房子需要大梁怎么办?”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林稼祥早早地睡下了。巩璋却望着洞口发呆,他开始第一次为自己以后怎么办而担忧起来,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也许他可以选择和林稼祥一样,仅凭个人,慢慢积攒着,最后买地,娶媳妇,生孩子,每一步都小而坚实的走着。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让村子――这个毫不起眼的地方――一代代繁衍下去。可是呢,他心里好像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只不过现在还无法看清,那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就在那里,却怎么也摸不到,抓不住。最后,他只能无奈的放弃了,任凭它在那里漂游着。最后,他也睡去了,似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夜只是给睡觉做准备的。

第二天,当他们醒来时,呵,洞口完全被封住了!用手将雪门打开,半尺来厚。刚打开一个雪洞,清新的空气伴有寒冷扑面而来,让人猝不及防。等到洞口的雪全被清除,他们方才适应外面的环境。面对如此的大好河山,怎么能不让人心情为之一振呢。漫山遍野,白雪皑皑。可是呢,纵然在这一片苍茫的白中,依旧有着一条黑丝带向远方无限延伸,村子里的河有条支流蔓延至此处,却在冬天不曾被冰冻。树枝上,两岸边,石缝中,凡是能藏得住雪的地方,都被挤得满满的。天没有完全放晴,可是已经亮堂堂的。风轻轻地吹着,能看见从山顶上,树梢尖,甚至更远处快乐飘洒而来着雪屑,犹如贪玩的孩子一般只顾眼前的喜悦,而忽视了脚下又一处的陌生。诚然,凡是有雪的停留,何处又不是他们的家呢?

正当巩璋兴致勃勃的欣赏美景时,林稼祥却唤醒了他。“看,那是什么?”顺着他指的方向,极目望去,平整的雪面顿时在那里变的坎坷起来。他回答道:“应该是某个动物走过后留下的足迹吧?”“你再好好看看。”林稼祥笑着说。“我似乎看到有团热气在上面浮动。”巩璋看了半天才犹豫说道,林稼祥却只顾乐着,没有回答。他有些疑问,“莫非那家伙被困住了,还在坑里?”“它肯定陷在雪里了,挣扎了好久,现在筋疲力尽。给,把它拿到有水的地方洗剥干净,算是我们的午饭了。”说着递给他那把小刀,自己转进洞里架锅生火去了。

巩璋握着小刀,兴奋地向那里小心翼翼的走去。厚厚的雪几乎和他到膝的皮靴等高了,走的时候有些艰难,更别说动物了。走近一看,是只野兔,果然是筋疲力竭,静静地呆在那里,任人捉它,动也没动。

他们生起了篝火,饭后休息时,林稼祥说:“从明天起,打猎便真正开始了。这儿到沼泽地也就小半天路程,不过路上走走停停,还得用上一天。从今以后,你就要警惕些,说不定会遇上什么东西,而且还要跟紧点。如果我去追猎物了,你注意观察,我会做些标记给你。到时我照顾不到你,只有看你自己了。”这几句话倒是吓住了巩璋,看他紧张的样子,林稼祥笑道:“你的表情和当年的我一样。没事的,记住,找不到我时就在原地等着,我会回去的。胖叔说过,好的猎人不是教出来的,要看自己。”巩璋明白似的点了点头。这一夜,无事。

醒来时天微微亮,简单吃些东西,两人便出发了。见他小心的抽出一支箭搭在弓上,小心翼翼的向前行进着,紧张了小半天。见没有半点发现,巩璋的热度一过,便有些泄气了,可是林稼祥还是那个样子,谨谨慎慎的左顾右盼,巩璋便坚持着。突然,林稼祥站住了,巩璋看见他用手势示意自己蹲下,不敢出大气,慢慢地蹲了下去。顺着箭的方向,他分明看见,一只鹿正在吃草!连续几日的行走让猎人无聊极了,难得现在有机会施展身手怎可放弃?他兴奋了。

可是,来不及思考,他便朝着身影追了过去。然而,太快了,没走两步便消失了。无奈,只得寻找地上的血迹。一路上,每当血迹不见的地方,都插着一支箭,很明显是稼祥留下来的标记。见地上的血滴间隔越来越小,便知道它放慢了速度,快坚持不住了。后面的巩璋也断断续续搜集了八支箭,他开始担心,最多还剩下一支,如果再找不到他们,如果血迹也丢失了,而鹿在那时还在奔跑,他便真的消失了方向,不知如何是好了。

他再也找不到那支箭的踪影,而血迹不知怎么也消失了。他有些惊恐,呆在原地,闭上眼,告诫自己要冷静,心里想,如果他看不见我,定会原路返回找我的。好,我就在这等他。很遗憾,这一计划刚一制定还未实施时,林稼祥便从树林了钻了出来。他身上背着那只鹿,此时的它,血流的差不多了,眼睛无力的闭着,可肚子仍一起一伏的。

不一会儿,他问道:“那些鹿肉就这么丢了,多可惜啊,我们带着做晚饭吧?”林稼祥撕吞一块肉,道:“一般打猎的人,只有在回去的途中才带着那些肉,可以留着吃,也可以卖。可是那也得看身上的东西多不多了。我们现在呢,尽量拣些轻的,值钱的东西拿,像皮毛了,犄角了,还有胆什么之类的东西。如果现在就带着那些肉,很不方便。一来重,不容易追其他东西,二来血腥味太浓,吓跑猎物不说,还有可能引来狼,这就麻烦了。至于丢下的这些东西,也不可惜,大山会处理它的。总会有一些食肉动物,如天上的鹰,在这附近徘徊,这个不用担心。”巩璋明白的点了点头,又问道:“这山林里还有狼啊?”并非害怕,只是好奇而已。“怎么没有,不然我带它干什么?”说着他摸了摸腰上的那柄大砍刀,“只是好多年没用过了,现在连狼嚎也听的少了。”有些惋惜的口气。

忽地,他又想起了一件事,说:“稼祥,你还有几支箭?”他反问道:“一路上你不是都捡回来了吗,我故意留作标记的?”“是啊,可是就捡了八支啊。”林稼祥思忖了一会,问道:“是不是我射出的第一支箭你没有捡啊?”他回头数了数,共有九支。巩璋不解了,说:“不是插在上面吗,该不会逃跑的时候掉了吧?”原因找到了。林稼祥笑道:“因为好久没有射箭了,今年的第一支箭,兴奋了点,力度有点大,透过去了。不然它怎么会这么快就不行了,还不是因为留太多血的缘故嘛?”巩璋惊奇不已,说:“刚才太快了,我没看清,还以为插在上面了呢。射穿了?真不敢相信。”“我一路追过来,一路在地上插箭,好让你跟得上。可是这只鹿太壮了,两个洞口冒血还能跑这么久,这么快,我在后面又补了一箭,它才停下。不知不觉箭就用完了,刚才回来的路上还担心找不到箭,你会乱跑呢。”巩璋更有些佩服他了,可一想不对,说道:“那支箭应该还留在那,你在这等着,我回去找找。”见他站起来身,林稼祥慌忙说道:“不需要了,太远了,你要是迷路了怎么办?再说又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回头砍些树枝,再削几支不就行了嘛。”确实没有回去的必要了。

那天下午,林稼祥又是好好的给他上了一课。

他们和上午一样小心翼翼的走着,突然,眼前出现一片空地,四周全是稀松的树站着。只见林稼祥直起身想了一会,将大拇指伸到嘴里再伸出来翘着,巩璋不明白他在干什么。然后他拉着巩璋来到一处雪堆后面,开始静静地等待着。巩璋不明所以的跟着他,顺着他注视的方向,拨开眼前的杂枝枯草,什么也没有啊。就这样等啊等啊,巩璋竟迷糊起来,似乎要睡着了。不知过去了多久,林稼祥轻轻晃了他一下,并示意他不要出声。抬起头,看见林稼祥抓起一把雪往嘴里塞,然后大张着嘴。不明就里,巩璋也只好跟着做了。此时林稼祥回看了他一眼,笑了,转而又继续注视着。巩璋轻轻探出脑袋,他看见,一个东西正向这边走来。

那家伙悠闲的散着步,偶尔还小心的抬起头四处看看,这是一般动物的警觉性。它低着头觅食,努力拨开雪层,吃下面少数没有枯萎的绿草。慢慢的,他们看清了它的面目,是一只山羊。最终,它在他们眼前的空地上停了下来,那里有更多的食物。可是巩璋有些不明白,林稼祥并没有看雪层下面,怎么就知道了呢?暂且不管它了。

巩璋定睛一看,呵,好肥的家伙!身材臃肿,毛色鲜亮。野山羊毛多皮实,尤其在冬天,更能卖个好价钱,巩璋盘算并窃喜着。只见那羊安心地吃起草来,巩璋想,这次比上午猎鹿的距离还要近,而且它又那么不谨慎,看来一切都已成定局了。林稼祥慢慢端起弓,巩璋却想着今晚的晚餐。然而,他见林稼祥先是停了一会儿,然后将弓慢慢放下,巩璋非常不解,但因不可以出声,只能干着急。就这样,他们静静地看着山羊就餐,看她吃的好不惬意。也许是吃饱了,她开始玩耍似的抖了抖身子,摇动着她那短小的尾巴。最后,不可思议的,她竟向这里望了一眼,“咩咩”的叫了几声后才懒散的往回赶,消失了。

“你今天怎么学我把雪含在嘴里啊?”林稼祥笑着问巩璋。他怎么会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学样子而已。不过看见他得意的样子,巩璋托辞道:“走了半天,我早就渴了,就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了。”林稼祥被他这机智的回答逗乐了,好久他才解释道:“嗯,我就不一样了。等猎物靠近的时候,如果嘴里含着冰雪并且用嘴呼吸,那么就不会出现水汽在面前漂浮了,以免被警觉的动物发现。”然后就今天的奇怪举措也解释了一番,“湿润手指是判别风向的。因上面有了水,干的时候就凉些,而且有风的时候干的也快些。哪个方位凉飕飕的,就是那个方向的风。然后在下风口处埋伏着,这样动物就不容易嗅到人类的气味。它们鼻子很灵的。”这些道理很是让巩璋折服,他不曾想,捕猎这种简单的事原来不仅靠速度、力量和观察力,还有讲对动物的了解和遵循自然的规律,真得让他大开眼界。

第二天他们向前走着,来到一个不是很清晰的路口,停了下来。林稼祥说:“现在这个地方,左边是坠龙潭,沿着水逆流的方向就可以回村了。右边呢,就是沼泽地,也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了。我们在那里最多呆上两天就回去,了解了吧?”巩璋点了点头。这里不似别处,因靠近沼泽地,温度高了一些,雪不是很厚,融化了不少。他们就这样向北边的绛云沼泽进发了。

走了小半天,来到一个路比较崎岖,树也比较少,大多是灌木丛的地方。只见林稼祥笑了一下,卸下腰上挂了许多天的狩猎夹子,巩璋便知道他是要做陷阱了。那巨大的钢齿闪着寒光,让人都不敢看第二眼。如果被夹住了,用不了多久便会让血流干。也别想挣脱它,已经深深的咬进骨头里了。这种东西真够瘆人的,不过它捕捉的对象一般是大型的,小动物根本触发不了它。他把夹子拴在大树旁,以免被大点的野兽逃跑时连夹子一并带了去,要知道,发了疯,力气可大着呢。他们向前走了一段距离,沿途林稼祥也射了一些松鼠、野兔之类的小东西,全部挂在腰上或塞到袋子里,来不及剥皮了。期间他们还见到过一只火红狐狸,它在那一动不动的时候,路过者只是好奇的看着,谁会想到它是一只活物呢?隐藏的真够好。那时巩璋只顾欣赏,当林稼祥缓过神来举起弓时,它早就抓着他们迟疑的机会逃跑了,着实让他俩懊悔不已。两个夹子全设在回去的路旁,以便收拾东西回家时,看有没有意外收获。

下午时分,他们便来到了绛云沼泽。纵眼望去,平原似的四下展开,里面似乎没有一棵树。雪铺的也不均匀,有深有浅。此时林稼祥认真交待道:“这沼泽地看似危险,可是到了冬天,大多成了冻土,硬实的很,和泥土路差不多。可是也有一两处水比较多,没有冻住,陷下去就危险了。你还要记住,雪厚的地方下面是青草,地也实在,踩上去没事。没有雪或者雪少的地方土壤就薄了,搁其他季节危险。我现在进去了,你守在外面看着东西。”巩璋面露难色,不知跟还是不跟。林稼祥笑道:“打猎的规矩,新人第一年是不能进沼泽地的。真的,我没有骗你。”巩璋疑惑的看了看他,林稼祥的表情全写在脸上,而且他也不会骗人。确实是这样,当年林稼祥跟着他师傅胖叔的时候也被这样告知的。巩璋问道:“那么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在外面就没事干吗?”林稼祥想了想,说:“最迟明天晚上就能出来。你在外面可以四处走走,但是不要迷路了,要记得怎么回到原地。这个季节,沼泽地里有好多乌龟爬出来冬眠,草丛下面,你好好找找吧。不过,千万别走太远。”林稼祥似乎不怎么放心他。巩璋笑道:“就算我迷路了,一直向南,到坠龙潭那,不也能回村吗?”林稼祥也笑了笑,看来他的担心的确有些多余了。

一转身,他向沼泽地走去,最后,背影也消失了。

入夜,巩璋找了些干的枯草铺在火堆旁,他靠着树,斜躺在草上。柔软而又温暖的夜,可是有些担心,他不能安然入睡。右手边的那把大刀,林稼祥走的时候说太重,就留了下来,可巩璋心里明白他是怕自己有危险。可是呢,心中又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把他拽向沼泽地,他也无可奈何。没有星星的夜晚略显苍凉,可今晚不同。天上的雪怕是已落尽,云也不知被风携到哪里去了,留下碧空如洗的天,对于星和月来说,没有丝毫的遮掩。多少是种熟悉的感觉。再远点,坠龙潭的水声愈发清晰。多么着急的水啊,竟如此慌乱,为了摆脱岸的絮叨,奋不顾身,宁愿选择了陌生。呵,远去的人儿,那清澈的水,是否早已含有你委屈的泪?但你已不能回头,一次擦肩便是永远的错过。而你又怎么知道,你短暂的路过,我便倾尽了我所有的心,我也看见了你的欢乐、痛楚、回顾,你的笑颜、眼泪、不舍?远去的终究要远去,我恨自己的无能无力,而我只能珍藏那份最真的回忆!

他,到底,还是睡去了。

“稼祥,你坐着。来,喝口水。”说着把滚烫的热水递在他面前,接着说,“我已经吃过了,这羊腿直接放在锅里煮吧,还有汤喝呢?”他问道。“可以啊,那就辛苦你了。”巩璋笑道:“和你比起来,我这就叫舒服的了。你怎么样啊?”林稼祥说:“还好,跑了一天,都没有停下,是有点累。不过都值了。”他抚摸着那些带有血迹的皮毛,眼睛里闪着笑意、满足和幸福。

由于高兴,林稼祥便喝了几瓶酒,有些醉意,眯着眼,问道:“你这一天都干什么了?”巩璋有些不好意思了,微微答道:“照你说的,我四处看了看,就找到这么几只,你看看。”他打开一个布袋,林稼祥探头一看。借着火光,他笑道:“好家伙,三只乌龟啊?还有两个大的。嗯,那大的应该是一块一个,小的也值七八角了,不错。”巩璋不解的问道:“这么便宜,不是吧?酒楼里,一直乌龟还是十块呢?”林稼祥眨着眼不怀好意的问道:“怎么,你去过啊?”巩璋一听,连忙住了口,算是默认了。幸好他喝醉了,事后也忘记的七七八八。他继续说道,“最近几年打仗,一般人都吃不起这些了,老板也不敢高价进这东西,所以价格就降了下来。”他又灌了一口酒,撕一块肉塞进嘴里,不满道,“什么都降了。像这鹿皮、羊皮,以前都能卖二十,现在只值五块了。”有些无奈,而后又知足似的补充道,“还好粮食涨了,短工的工钱倒是没下来,不然都不知道该怎么过了。”对于这些,巩璋比他这深山里的人清楚的多。他已经看到,现在只是地方性的小冲突,将来必引发大的战争,只怕那时这个僻静的小山村也避免不了的。他醉了,不一会儿便沉沉的睡去。巩璋收拾完东西,往火堆了添些木柴后,便也睡去了。

本以为又是平静的夜,不曾想命运却有着自己的安排,在旅程结束时来点刺激,让那个冬天更加让人难以忘怀。

因为安心,巩璋这一觉睡得很踏实。谁知刚到半夜,他便被推醒了。揉了揉朦胧的双眼,问道:“什么事,稼祥?怎么大半夜的不睡觉?”林稼祥示意他小声点,而后轻声道:“有狼。”他这看似轻微的语气,却让巩璋打了个冷战,差一点跳了起来,立刻睡意全无,清醒的比任何时候都清醒。他看见林稼祥此时握着大砍刀,也和他一样紧张不已。环顾四周,还是和原先一样的静。他们慢慢站起身,背借着堆火,向四遭仔细的寻觅着。巩璋向火堆里添了不少柴禾,刚才还奄奄一息的火苗不一会儿便焰火腾空,把周围照得亮堂堂的。不知过了多久,他们始终保持着这个姿势,巩璋有些迟疑,小声道:“这么久了,会不会跑了?”可是,他话音刚落,未待林稼祥回答,他们的侧面便有了响动!

林稼祥和巩璋背一直是紧靠着的,此刻同时面对刚才晃动的灌木丛。突然,钻出一跳模糊的身影,待它落定,仔细一瞧,可不就是一条狼!“果然是条饿狼,我说怎么不怕火呢,看来它已经饿了好多天了。”狼开始绕着他们左右转着,看似在寻找突破口以便发起进攻。就这样对峙了一小会儿,它始终没有扑上来。“是不是闻到血腥味了,不然我们把羊腿扔给它吧?有可能吃饱后就走了。”此时林稼祥也有些担心敌不过狼,虽然几日不曾进食,可那身形,着实够他捏几把汗的,也就同意了。

那只狼看见有人蹲了下来,以为是要攻击,便站定一处,后腿微屈,龇着牙,一副进攻的姿势,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而林稼祥也举起了刀,装备待它跳上来时一刀劈过去。巩璋慢慢弯腰,捡起那带有鲜血的羊腿,又慢慢站了起来。狼后腿又向下屈了一点,林稼祥看出其中的细节,手心里全是汗水。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稼祥怕引起狼的敌意,让巩璋往旁边扔。“啪”的一声,羊腿落在那堆枯草上。然而那匹狼并没有攻击,而是被身旁的声响惊住了,后退一步,见好久都没有反应,才慢慢走向那里。鼻子嗅了嗅,又转过头来看林稼祥他们一眼,方才放心般大快朵颐起来。看它那专心吞吃的模样,此时他们倒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狼太饿了,不消多时便把骨头上的肉吞食干净。可是,它太贪婪了,而后又进一步紧逼,目露凶光。“看来是避免不了的了,一会你站在我身后,安全点……”还未待他举刀,狼“倏”地扑了上来。好阴险!此时用刀劈已是来不及了,眼看它朝自己飞了过来,林稼祥慌忙用刀护住上身。好大一匹狼,饿了这么久,还有这么大的力量,竟把林稼祥扑倒在地,躺在火堆旁!原来狼还是怕火,所以选择了一个角度,不至于自己也掉入火坑。它的前爪搭在刀面上,后脚踩着林稼祥的膝盖。此时林稼祥只能用双手托住刀,浑身却使不出力气。狼见他没有还手的能力,张开大嘴,向林稼祥咬去,他能清楚看见狼嘴里腥红的舌头和阴森森而又尖锐的白牙。他却没有闭眼,明知已无能力躲避,咬到已是必然,多么勇敢和不屈服的性格!

然而,狼的嘴刚到他脸上却停了下来,口中难闻的气息虽然恶臭,但在这冬天里,倒也送来一丝的暖热。林稼祥迟疑了一下,向它后面看去,原来巩璋看他就要被咬到,慌忙在后面扯住狼的尾巴死命向后拉。狼发觉尾巴被人拉住,明显感到了疼痛,嚎叫了一下,愤怒之余,撇开即将到嘴的食物。它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它急速转身,张开大嘴,直向巩璋的喉咙逼来。好快!巩璋没有想到狼会转的如此迅捷,后退已是来不及了,心中一急,尾巴也丢了。就要碰到自己,他慌忙架上胳膊,挡住了咽喉。旋即,胳膊上的衣服一紧,他似乎感到了狼冰冷的牙齿穿透棉衣,触及到了他的肉。此时倒在地上的林稼祥一跃而起,没有思索,抽刀便向狼身上砍去。咔!是刀与骨头碰撞的声音。这一刀砍在狼的脊背上,太用力了,林稼祥的手也震得发麻、生疼。

“嗷……”又是一声惨叫,狼又想转头撕咬攻击它的人。可是因为它上下的牙齿都穿透在厚衣服里面,一时拔不出来。巩璋被它这么一拉也上前一步,他看出了狼的企图,趁机索性凭借厚厚的冬衣抱住了狼头,摔倒在地,并用腿狠狠夹住狼的脖子。林稼祥手中的大刀已经脱落坠地,狼此时正用后腿踹着巩璋后背,身体也在努力翻滚,再去捡怕是来不及了。便冲了上去,掏出腰上的小刀向狼的腹部捅去。好狠,好准,那一刀正是狼的心脏所在,而且刀全部没了进去!狼彻底愤怒了,猛得挣脱了巩璋的环抱,便来第二次进攻。多么顽强的斗志!可惜血流得太多了,它已经没有多少的气力了。此刻林稼祥也是怒火充心,见狼向这扑来,没有回避,只见他勇敢的直扑了上去,和狼滚到了一起。一只手紧紧拽住它的喉咙,不让它的嘴靠前,右手接连在它肚子上捅了好几刀。

狼终于停止了挣扎。

巩璋走上前去把林稼祥扶了起来,此时他也是筋疲力尽,若没有巩璋搀着,怕是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在火光下,他们看见,狼的眼睛还在睁着,眼珠还在转动。可是,眼神中已失去了寒意,随之而来的,倒像是和蔼和慈爱的神色。静静等待着死亡,竟还有如此坦然的心境,我敬畏;也不知那黑暗中的孤独,它最终是否会熟悉,我无言。林稼祥挣脱巩璋扶他的双手,踉踉跄跄来到狼的身前,“普通”一声,跪下了。他伸出右手抚摸狼的头颅,像是曾经认识那样亲密。狼闪动着耳朵,尖尖的嘴也尽量向上凑去,似在和认识的人打着招呼。但血已流尽,没有了气力。这一幕幕,巩璋全看在眼里。他不知缘由地,眼眶中慢慢积聚着晶莹。慢慢地,那匹受伤的狼没有力量吸纳这大山的气息,它已和辛勤劳作的山民一样,不休止的奉献着。就是现在,所有的付出赢得了回报,有人被它的生命感动着。它安详的闭上了双眼,从此便消失了它那曾经罕见的矫健身形。它,终究还是去了。

此时,天已经微微亮了起来。在休息了整个黎明之后,他们收拾好东西,将所有的猎物都放在后背上——包括那匹狼,也在巩璋肩上高傲的立着——他们往回赶了。可是,还没有走两步,巩璋却停了下来。“怎么,”林稼祥问道,“是不是落下什么东西了?”巩璋吞吞吐吐道:“不是。嗯,也是……”慢慢地,他才说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昨天巩璋在找乌龟的时候,发现一株很特别的草。四周都是枯萎的草根和茎,而她却青翠依旧。林稼祥也感到有些奇怪,他决定和巩璋一起去看看。将所有的东西都放下——只带了大刀——然后跟着他一起去找了。一盏茶功夫,巩璋便停了下来,四处寻找着。“明明就在这里啊,怎么不见了?”林稼祥见四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就问道:“你确定就在这吗?”巩璋毫不迟疑地答道:“没错,就在这。可是今天怎么就不见了呢?好奇怪。”林稼祥隐约感觉到什么,说道:“我们在这附近看看,再找找,也不要离开对方的视线。”得到巩璋的同意后,他俩便散开了,在一定的范围内慢慢寻找着。

“在这,在这!”林稼祥听见了巩璋兴奋的叫喊声后,慌忙跑了过来。“我说怎么不见了呢,原来是被风吹来的杂草遮住了。”巩璋高兴的说。果然如他所说,她非常奇特,方圆半尺内干干净净,没有一丁点的杂草和雪。周围的土壤表面上竟是干的,青绿的叶绝非这个独特的季节所能包容的,但她就是青绿。林稼祥喜悦道:“我还以为她真的跑了呢。巩璋,”这是他第一次直呼巩璋的名字,看来他真得是兴奋了,“你待在这里,看着她,一步也不要走开,我回去拿刀。”说完便往回赶去了。速度很快,犹如那日追猎物一样。

巩璋虽然很奇怪,但看林稼祥的反应也知道这不是小事,便不敢马虎,仔细地按照他的吩咐去做。不一会儿,林稼祥挥舞着小匕首跑了过来,还未到就问他:“还在吗?”巩璋很是奇怪,木讷的点了点头。林稼祥气喘吁吁地过来了,低头一看,是还在。他诡异的对巩璋笑道:“让你看看好东西。”说完他跪在那株草旁边,用手探了探,感觉根部的大小,最后才用小刀挖掘起来。像是在挖宝贝一般,他的动作很细,很轻,怕有一丝一毫的破损。终于,她出土了。

林稼祥用双手小心地捧着她,“知道这是什么吗?”巩璋一看,根像胡萝卜那样,黄的有点透明。他不敢肯定,便问道:“这是……”林稼祥兴奋的说:“如果我没有猜错,这应该是野山参。”什么,野山参?巩璋立刻惊了。此时,林稼祥倒是恢复到了常态。他们慢慢的往回赶,“小时候听人说过,说山里有种会走的植物,能感觉到附近有没有人。如果有人来,她们就会迁到另一处安静的地方。问胖叔,他也没见过,只知道那是人参。后来去镇里的药铺,想见识见识,也没有,就知道这是稀罕货了。呵,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钱。我们可是发财了,怎么着也比咱们身上的东西值钱把?”巩璋也高兴起来,轻轻咳嗽两声,然后说道:“嗯,这样你就可以买地、修房子了,实在不行,换个新房也可以啊。”他们有着说不出的喜悦。那个山参就放在巩璋背上的那个包里,用一块干净的布包裹着。

由于这个夹子更靠近深山,所以最有希望猎到东西。但是刚才来的时候,林稼祥远远地看见这里空空如也,便失望不少。他们靠上前去,开始解开夹子。慢着,夹子明显有人动过!钢齿上还有血迹,附近也有类似于野兽挣扎的印痕。林稼祥只是思索了一小会便笑了。解开夹子,挂在腰上,继续向前走去。“稼祥,你刚才笑什么?”巩璋不明就理,便问道。“没什么,到了村子你就知道了。看来有人帮我们搬东西了。”由于刚才巩璋什么都没有看到,只以为放空了夹子。虽然有些疑问,但也放下了,继续向前赶。

快到第二个夹子时,他们因为都怀着期待,便一直注视着那个方向。坏了,怎么逮住她了。林稼祥眼尖,看见一只山羊正在那里徘徊着。看那毛色和体型,分明就是那只有孕的母山羊!他慌慌张张地向前跑着,虽然这事不怪他,但他还是自责不已。此时巩璋也明白了一些,便拔腿跟了上来。林稼祥在来的路上就纳闷了:既然被夹到了,她怎么不叫,还不停地打转呢?带着不解,他趋步上前。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山中竟然还有如此可爱的傻羊?只见那只野山羊绕着夹子走动着,偶尔用蹄子碰着钢环,还能听见硬物相碰的声响。奇怪的事还有,那山羊听见人的脚步,先是后退了一些,当看见是林稼祥时,她竟然不躲,还叫了两声,大胆的靠了过来。林稼祥欣喜的上前抚摸她,她居然顺从的低下头任其梳理毛发。可是,还未待林稼祥从喜悦中缓过神来,那羊突然惊恐似的大声叫了起来,而且愈发不安,不明所以的用身体蹭林稼祥的双腿,似在催促他快走。

对于这一反常的行为,林稼祥也紧张起来,他抽出腰上的大砍刀,警惕地望着四周。此时巩璋也跟了上来,远远看见他们的亲密,原以为自己也可以凑个热闹,“怎么了,稼祥?”看他这一举措,巩璋也跟着提心吊胆了。他没有回答,只是小心的环顾四周,并没有可疑的地方,而这只羊在巩璋来了之后更加慌张,直往稼祥身后躲。林稼祥看着巩璋一会儿,最好恍然大悟般笑道:“我说怎么回事,原来是她闻到了你身上的狼味,吓的。你走在前面,我和这只羊紧跟着你,天黑前看能不能到坠龙潭。”巩璋也看出了其中的端倪,他没有停下,从他们身旁走过,“怎么,稼祥你是准备用那间小屋子了?”林稼祥听得明白,回道:“这只羊看来是赖上我了,如果她能跟着我进村,我那间茅草屋就让给她。”他们欢快的笑了。巩璋又咳嗽了两声便独自向前走去,这下倒轮到林稼祥跟在身后,羊算是战战兢兢的追着他们。

由于东西过重,又加上母孕羊的走走停停,他们一行最终在天黑前没有到达坠龙潭,大约离那里最多一里地的地方生起了篝火。夜里睡觉时巩璋在火堆一侧,而林稼祥和那只母羊在另一侧。又是一个好天气,星星清晰可见。相较于昨晚,坠龙潭水声的隐隐约约便不再模糊,这下他们倒幸运自己的慢脚步了,不然在那声响震天的地方,难能有一个好觉。四周还是一样的静,除了木柴燃烧的噼啪声,就只有山羊不时传来的“咩咩”喊叫了。每当此时,林稼祥都会用手抚摸她那鼓鼓的肚子。“快要生了吧,我都能感觉里面小羊的蠕动了。”林稼祥对巩璋说,“看来我们明天要加快脚步了,尽量在天黑前赶回村子,不然在野外产了,怕又要耽误好几天的。”巩璋说道:“好。明天你们走前面,她怕我身上的狼味。起早点明天,多带些熟食,不要停,边走边吃。”林稼祥说:“平时也就一天多的行程,按照你说的,应该差不多。”

也许是陌生人,或者她已闻惯了那种可怕的味道,在村前,那只羊竟然跑到了巩璋的身边,和他们一起进了山村。

篇四:一、命运都已注定(连载)

约摸晚饭过后光景,林稼祥带着钱独自一人来了。在院子里里,他看见娟儿瞅着他,似乎有些失望的眼神。林守财说道:“稼祥啊,那个外来人值不值得你为他付出这么多啊?我都听说了,为了让他恢复精神,你已经花费不少,而且过冬的酒也喝了,那今年你怎么上山啊?要不先提几斤我这现存的,权当送你了?往年买你东西,得了不少好处,我可不想今年两手空空过节啊。”林稼祥说道:“不用了林叔,到时再说吧。”林守财有些失望,继而说道:“好吧,我也不勉强,不过明年秋天一定要来帮我收粮啊,顺便带他一起来,我可等着你们呢。”“好,明年一定来。我先走了。”林稼祥转身离去,经过院子时,那双眼睛早已离开。林守财摇摇头,轻声道:“倔强孩子,和他爹一个样。”

当天晚上,林稼祥来的很早,身上背了很多木柴。进屋一看,灶台上摆着生鸡,鲜鱼,猪肉,还有各类的蔬菜,便责怪他的浪费了。事后觉得于事无补,也就释然了,放下木柴说:“知道你烧火的东西不足,特地背来一摞,够你用上几天的了。怎么样,会不会做饭,让我来?”笑着便要夺他手中的家什。巩璋却不干了,急道:“让开!你到屋里歇着去,厨房的事你不用管。”林稼祥依旧坚持,“谁说要帮你了?我是怕你糟蹋东西。”一听,巩璋放下手中的东西,笑道:“你要是准备替兄弟做一辈子饭,好吧,我不和你争。”说完,他欲离开灶台。谁知他刚转个身,被林稼祥一双大手拽了回来,说:“想的倒是挺美的啊。给我回来,我烧火,你做饭。”

就这样,在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山村中,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和一个仅比他大一岁的青年,拥挤在一个厨房——并非他们该呆的地方——里,吵着,笑着,为着那今晚和日后丰富的一餐准备着。不知怎么,我却羡慕于暴风雨前这快乐的一晚,两个暂且抛下什么理想,什么未来的恐怖字眼的人,看见的,只是在火上、锅中翻滚的美食。笑声足以让他们忘却一切,包括那日后他们值得回忆的经历。也许他们知道,那是以后的事了,呵,也许,他们是对的。

席间,巩璋频频劝林稼祥满上,也敬了他不少,感谢他这些天的帮忙。酒虽然淡,可是毕竟喝了好多,他到底还是醉了。他有些口齿模糊不清,问道:“巩璋,那二百块钱,现在剩的不多了吧?修房子,请木匠,买桌椅家具什么的,不也得要钱吗?现在还剩下二十就不错了吧?”巩璋也醉了,惊奇他对于自己钱财把握的如此之准,就像他自家一般。有些迷糊,可也掩盖不住喜悦,问及剩余时,巩璋也不遮掩,说:“不瞒兄弟,零的不算,还剩下大洋二十五。”林稼祥一听,笑道:“呵呵,不错,过这个冬后还有剩余。可是以后花钱得省着点了,毕竟这里赚钱糊口的门路不多,而且拿的又少,可不能像现在这样大手大脚啊。”巩璋听到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流浪了这么久,还没遇到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他的眼睛有些湿润,“好,我知道了,兄弟听你的。来,喝!”又是碰着酒碗一饮而尽。

酒足饭饱后都有些困意。巩璋问道:“稼祥,这几天我看见断断续续有人进了山……”“那是打猎去了。往年我比他们去的还早,第一场雪刚落定我就上山了,等走到深山也需五六天,那时还会下几场雪,刚好适合打猎啊。”巩璋心里一惊,他明知道冬天是有所收获的季节,但穷而不困的他竟然为了一个近乎陌生的人而放弃了一次机会。不难想象对于储存不到钱的下层人民来说,若有一次“惯例”的遗失,将有怎样难过的明日?“说需要什么东西,我明天就去买。准备一下,咱们后天就上山,决不能输给他们。”林稼祥醉眼看了他一下,笑道:“我林稼祥从小到大还没怎么求过人,全是靠自己一步步走过来的。就算今年不进山了,明年能有多困难,挺挺不也能过去吗?东西让你买,是不是看不起我啊?”巩璋吓了一跳,不曾想他竟会如此刚强。过了一会儿,他又迷迷糊糊地说道:“这次进山对你有好处,磨炼几次,明后年冬天你就可以学着自己捕猎了。当然,还是需要人陪着的,地儿不熟,迷路就麻烦了。明天我去找胖子叔,他历年走的都比较晚,有经验,我就是他带出来的。”

巩璋想了想,问道:“那胖子叔住在哪啊?明天我亲自找他。”此时林稼祥已经趴在桌子上了,还是断断续续地说:“他家非常好认,全村唯一一家院子里有棵槐树的便是。”巩璋满意的笑了。又听见林稼祥说道:“那树还是我小时候种的呢,现在都快盖住整个院子了。胖子叔在我小的时候就嚷着要拔掉它,说你看谁家院子里种树啊,不吉利。都这么多年了,还在那长着呢。”伴着他笑声的慢慢消去,他睡着了。林稼祥被巩璋脱掉了外层的厚衣服,扶到床上睡去了。他也移动到床那头,吹熄油灯,睡去了。

本是平静的夜,却因第二日的精彩而让人怀念她的来过。

林稼祥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他努力回忆昨晚的事,也只能想起一部分来,但是当他看到修整完好的房子时,还是满意的笑了。刚要下床,便看见巩璋满头大汗的跑了进来。林稼祥问道:“昨天晚上我是不是说要带你去胖叔那?走,现在就走,这么好的天,他也应该快出发了,再晚怕是来不及了。”他穿好衣服,匆忙洗把脸,没顾得擦,便扯着巩璋的衣服欲往外走。“他已经走了。”巩璋擦了擦汗,坐了下来。听他这么说,林稼祥下意识自责道:“都是喝酒误的,让我想想谁应该还没有走。”他暗自思忖着。看到巩璋满面的不怀好意,他立刻发现了其中的端倪,一语道破道:“你怎么知道,你去过他家,见过他了?”巩璋没有遮掩,说:“我见过他了。可是他一点都不胖,你怎么叫他胖叔啊?”林稼祥不管这些,纳闷了,问道:“你有没有说对他说是我让你找的他?”“不用说,我去的时候他就已经猜到了。”巩璋见他满面的惊疑,忍不住笑了。“你到底还有什么事瞒着我?快说。”他发现自己上当了,“呼”地坐了下来。

“好,好,我说。我找他是让他告诉我,进山打猎,需要准备些什么。他就告诉我要带着弓箭、刀什么的,可是这些我想你都有,就没记住。不过其他的我全买回来了。你快看看还少了些什么,一会再买回来。”巩璋带他到里屋一看,有一大包东西。林稼祥解开检查:几斤熟肉,几袋干粮,还有火石、油灯,再加上其他的零零碎碎,显得有些分量。倒是那几瓶酒很是引人注目。“买这么多酒干什么?”“你昨晚说店铺的酒水淡,我怕御不了寒,就多买了几瓶。”林稼祥默许着点了点头。“都差不多了,看来你的记性不错,胖叔只说一遍,你就买齐全了。”得到他的称赞,巩璋得意的笑了。“不过就买这么一点熟肉,不怎么够啊,最多两天。”巩璋说:“你这是在考我啊。人家胖叔说了,两天足够,以他林稼祥的技术,如果在两天里连野兔这些小东西都没有逮到,以后就别让他到处说是我教出来的……”似乎还有什么话,他没有说出来。林稼祥也猜出来了,师傅的脾性,多少有些了解。林稼祥“气愤”了,将那一包肉丢在包里,道:“这些东西你全给我背着,再拿两件厚衣服,下午去我那!”不由分说,自顾回去了,任背后的巩璋怎样抱怨都不睬他。

简单的吃过午饭,林稼祥便开始准备工具。因为他平日里注重保养,所以那箭头、刀刃还是闪着清冷的光,令人不寒而栗。巩璋锁上房门,背着大包袱向他家走来。许久没有干体力活了,一路上他歇了两次,最后到林稼祥家中时,仍旧气喘吁吁的。“这个冬天就得让你好好锻炼一下,没有力气,明年谁找你帮工啊?喏,这是我御寒的衣服,也塞进去。”这下可苦了巩璋。无奈,只得咬咬牙,坚持着。

第二天清晨他们出发时,巩璋着实吓了一跳。林稼祥背着弓、箭囊,十支箭左右,腰上还挎着两把刀,一把比平时的小刀大一点,而另一把刀背约半寸厚,足有二十来斤的样子。并且手里还提着两只猎兽夹子,都在十斤以上。总的下来,他身上的重量比巩璋的还要大,除了惊疑他背负这么多东西如何追捕外,多少暗自下了力气,硬是坚持了一路。

途中,巩璋都安静地跟着林稼祥在山区行进着,也只有到休息时才问一些早已疑惑不解的问题。第一天他们完全是按着村人的脚印走的,即便夜晚休息时也是呆在他们用过的火坑边睡觉。那晚,在林稼祥的指点下,巩璋找到一些埋在雪下面却依旧干燥的木柴,当足够用一晚时才往回赶。生火烧热水,吃些干粮后便穿上厚衣服,无非是大型的动物皮毛,换个舒适的位置,林稼祥便闭上眼,开始休息了。开始巩璋却怎么也睡不着,多半是好奇心在作怪。

“稼祥?”他轻声试探问道。“嗯?”换来的是慵懒的回答。借着火光,他看见林稼祥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眼睛都没有睁开。有些不死心,“怎么,还没睡啊?”依旧是那种慢悠悠的声音,“差不多了,刚想睡着,就被你吵醒了。怎么,有事啊?”这是林稼祥才睁开眼睛,看了他一下,可只是一小会,又给闭上了,和原来一样。“你每年都带这些东西上山吗?”这么重,巩璋怎么也不相信他背上后还能继续打猎。“不是。今年进山晚了,必须到更远的地方才能逮到东西。”又静了下来,不一会儿又说道,“你也看到了,一路上全是村人的脚印,也许明天就能遇到村里人了,到时才能见些东西。不过可能都是些漏网的小不点,他们不屑捕的。”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这一天下来,他只是向前走着,一点要去发现猎物影子的意思都没有。

山中第一晚的美好便在困乏中失去了,要人怎地不惋惜与无奈?但是一想,如果能坚持下去,后面不知有多少的美妙在等待着,又怎么会可惜了呢?况且,对于那些越少有人涉过足的地方,不是愈发的让人好奇吗?

此时林稼祥一边熟练的将那猎物剥皮、取油,再用刚才顺路从河里打来的水简单的清洗一遍,放在铁罐里,架在火堆上面,一边说道:“反应还挺快。这是野獾,体型较小,平时夜里出来,非常狡猾,不容易逮到。咱们运气好,这家伙定是闻到包里肉的味道了,不然以他们胆小的天性,怎么敢接近人?肯定是饿坏了,不过还是鼓鼓的。獾油可是个好东西,可以作药用,也可以生火,耐烧,而且烧过之后散发着香味,富人们过节都喜欢用。”说着往罐子里加几捧干净的雪,“这是咱们明天的早餐。睡吧,以后可不能乱跑,走丢了可不好找的。”就这样捱到了天亮。

清晨,与其说巩璋是自己醒来的,倒不如说是被那香味唤醒的。打开盖子往里一瞧,水把握的刚刚好,现在还剩下一点汤,肉也熟透了。林稼祥说:“怕你吃不惯纯粹的野味,我加了些盐沫、辣椒粉,还没喊你,倒是自己醒了。”美味是不必说的,单是那奇特的口感,便让他难以忘怀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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