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大的普通党员来说,做合格党员,应该首先努力争当“三好”——社会上的好公民,家庭里的好成员,单位里的好职工。这是提高党性修养和党员素质的可行务实之路,也是做合格党员的重要前提和基本要求。
在社会上争做好公民,是党的先进性的要求。共产党员是公民中的一员,但又是身份“特殊”的公民,因此应该以更高的公民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恪守道德文明、倡树社会新风尚等诸方面都应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而且能够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和迷信落后思想。在今天开放、民主的现代社会里,普通公民进庙上香、算命看风水、宗教自由等,不算违规违法,甚至也不违背公德;但作为一个党员就不能随波逐流,不能混同于普通人,不该做的就不能做,如找大仙算命、找大师看风水就不是一名党员该干的事,大搞封建迷信、趣味低级、娱乐不积极健康、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是合格党员必须远离的事。在自身修养上,党员就应该按照党的要求和党员标准去做,做到令行禁止,自觉地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争做好公民,就需要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就是要自觉发挥党员的率先垂范作用,在引领社会新风尚、新道德等方面起到“标杆”作用,在创建和谐文明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注重家风建设,做家庭好成员,是每个党员必须做好的分内事情。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无数个家庭组成了社会:小家建设得好,国家这个“大家”才会建设好。因此,每个党员在孝顺父母、管教子女、夫妻和睦、诚信文明、乡俗民约、社会公德等方面,都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并尽心尽力做好家庭成员的工作。优秀的家风对后代的健康成长至为关键,对青少年影响更大。用党的要求建设好家庭,监督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也是防范家族式腐败的重要思想保障。一批模范的好家庭,也往往影响邻里、社区居民关系,进而带动一个片区的文明建设,因此,家庭的和睦稳定还是社区和谐、社会和睦与文明的重要基础。“修身”“齐家”,原本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一,新时期的党员更应该重视家风建设,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地向善向好,这是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保证。
立足本职,争做单位好员工,这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工作素质。无论是从事何种职业,只要对社会、公众和国家有意义,就应该尽职尽责,努力争先,力争为单位或行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各行各业的每个成年公民都是一名劳动者,在获取合理报酬的同时也在为社会建设贡献着,但作为一名党员又不是一般的劳动者,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单位劳动纪律,遵循行业标准,守住寂寞,甘于奉献,工作上精益求精,努力争做新时期的劳动模范。制造业中的存在的假冒伪劣、偷工减料应该不涉党员干部,科研中存在的剽窃造假、侵权失信等现象党员干部就应该自觉抵制;不仅如此,党员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还应该满腔热情地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乐于奉献、勇于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努力创造更大的工作业绩。在新时期,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更要在干事创业、创新发展模式中起到探路者、引领者的作用,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