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卦原象:五阳刚爻夹着一六五阴爻,此阴爻确实孤立无援,虽居高位但无权势,表面看似阴弱无势力,双方若能放心身段,舍的屈身以就,处处关爱而获得信任,双方即能因舍己而得到长久获利之关系,故千万不得自作孽,最后反而易于遭灭顶之灾,而强势之阳刚爻更需虔诚敬天,以行走正道,才能包容万物,切忌存心不良去害人,为私利而自以为是的行事,否则将得不到上天的庇佑,乃人性。
爻卦原象:初九阳爻处于阳刚爻集团保护之下,本身形势就很好,如果不心存害人之心,遵守规则行事,即使碰到艰困局势也不会有任何困难,如果心机太重,凡事都存有掠夺占据的企图,必遭凶灾。九二阳爻占据阳刚爻有利之局面,利于任何的计划与行动,只要目标确定后,再加以彻底执行必有所获,不会有任何的大灾难。九三阳爻阳刚爻的气势已经形成,外部已占有利局势,如果对上级领导给予尊重,经常汇报与联络,并听命行事,自然有外援而能够成功,领导也会因此去排除任何的阻碍与困难。九四阳爻居于阳刚爻的上位,面对六五阴爻,所以行事必须正大光明,公开公平,才不遭人怀疑,即使需要秘密行事,也要先跟领导沟通,互相了解后再进行,这样就不会有后悔的事。六五阴爻唯一的阴爻,虽然局势处于无助无援状态,但是只要真心诚意的信任他人,尊重对方,全心全力的善待他人,自然可以得到很多人的帮助与回报,能够互相诚意的帮助才是趋吉避凶的方法。上九阳爻虽然居于最高位,行事似乎已经掌控全局,但是仍然要表现出尊重他人,诚信诚意的心态,这样才能够得到上天的眷顾,就能无往不利。
比起全阳爻的“乾”卦,那为什么只有出现了一个六五阴爻的卦象就可以涵盖了“大有”的全部“吉”与“无咎”的卦象呢?如果以这样的推论,那“水地比”卦象则是九五阳爻处于无个阴爻里,却是个“凶”卦。从“火天大有”的爻卦辞里看来,如果要得到“吉”卦,应该还是必须有先决的条件才可以得到的。所以“火天大有”的六五阴爻虽然是个“吉”卦,但是好像也不需要有其他的先决条件,其实这还是要从其他的爻卦辞里去找出答案。先看通行本易经的九四阳爻的爻卦辞为“匪其彭无咎”,这里的爻卦辞“匪”字在帛书易经里似乎都是“非”字,虽然帛书易经里的九四阳爻的爻卦辞是缺失,但是整个爻卦辞应该是可以认为“非其彭无咎”。
“匪”字形在金文里是“竹”字形表竹林掩护着,中间是有“刀”的字形以表示使用武力,底下是“非”字形,这个“非”字形在甲骨文里就有点像两手抓住鸟的翅膀一样,有的甲骨文字形就没有双手,仅留下一对张开的翅膀。所以在金文字形就演变成更像两个人背对着背的样子,有互相合不来之意。所以到了篆文时期的“匪”字形再省略"竹"字形,并以"匚"字形来表示隐藏或隐匿,并去掉了"刀"的字形,所以有进一步的强调躲在隐匿处干抢劫事的含义,后来才引申出如同两个人“互相违背”,“互相责难”与“互相错误”等含义,这些都有表示互相违背,违法的去做自己事的含义。所以整个造字的原来本义好像是用树枝,竹叶等作个掩护,拿着刀做出互相违法,违背的事情来,这样的理解应该就是指截路掠货的匪徒了。所以“匪”字与“非”字的含义虽然都有不好的,不是的等等这种含义在,但是在秦汉以前应该是不能互通为假借字,其实现在所能够看到的古书,就是在唐代的时期才会有这样相同的含义用以表示“否定的,不是的”的含意,只有在唐朝时期才真正的被认为是有“通假字”的含义,事实上,其秦汉之前的原义还真的相差甚远。
“彭”字原本就表示是鼓声,其字形为“壴”与“彡”组合,在甲骨文,金文与小篆的字形都非常的相近似,其中“壴”就是鼓的形状,而“彡”就是表示连续敲鼓发出的声音。所以通行本易经九四阳爻的爻卦辞就可以解释为大张旗鼓,截路掠货的匪徒,而帛书易经的九四阳爻的爻卦辞为大张旗鼓的互相违背与责难。如果根据两个爻卦辞这样理解的话,就是表示九四阳爻必须要公明正大,引入注意的互相指责,或去拦路抢劫,这样才不会有过失的问题。由此可见,这通行本易经经过改写为“匪”字时,似乎是个有问题的改写,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改写的,现在是不是汉末曹魏的王弼写通行本易经时就已经这样的改写了,这也无从考证。或许也有可能到了唐朝以后才改写为“匪”字的。但是这都无关紧要了,所以由此爻卦辞看来,应该知道如果要有“大有”的吉卦象,应该是需要有公明正大,引入注意的做法。
再来看唯一的六五阴爻的爻卦辞,在通行本易经为“厥孚交如威如吉”,而帛书易经却是“厥复交如委如终吉”,帛书易经似乎是在说明先要有“厥复交如委如”,然后才会有“终吉”。
“厥”的初文字是“氒”的字形,经历了形变的过程才变为“厥”字。最初应该是指古代战争中一种发射石头的抛石器,其字形很像发射杆和兜石匣的形状,其中凹处是装石块的石匣。此抛石器是源自牧羊人的长柄铲,用来以投石驱羊。后来才转成“久”和“氒”两个字形,所以“氒”表示弓弩的木桩扣机,到了小篆再将其写作“久”字形以表示长久之义,同时再另作“厥”字,这时候已经变成了“厂”字形来表示山崖与“欮”字形来表石器。所以造字的本义应该是表示在山崖里的石器,也可以表示“采石于山崖”之意,而古代在山崖采石是很辛苦的,是一种接近体力极限的劳动。所以造字的本义就引申到在山崖里,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或极尽全力去采石,更到后来又引申为极尽全力,或者是喘不过气来。所以“厥”也有尽力,用力的意思,进而也有“好不容易”,“很厉害”,“很严重”等含义,或者是憋气过头而休克的意思。
汉代以后,“厥”字更引申为“其他的”;“他的”或是“她的”。而此处的“厥”字在帛书易经而言应该是以汉代以前的说法来解释会比较正确,所以最好使用“花费大力,极尽全力”的意思来解释会比较清楚此爻卦辞的本意。而对于通行本易经而言就可以用“其他的”;“他的”或是“她的”来解释,因为通行本易经是汉末时魏晋以后的书籍。“孚”字在金文字形的原意是以手触摸孩子的头,造字的本义应该是爱抚,关照或是信任的对待孩子。“复”在甲骨文字形里上部像有个出入口的地穴之形,底下部是个“夊”字形表示足脚之意,所以有互相的进出往来之意。到了金文时期又在出口处加了台阶,所以在小篆时期字形就改成较整齐的字体,直到隶书后才写成“復”字。
“委”字在甲骨文与金文是没有的,到了小篆时期才开始有此字,字形都是上部为“禾”字表示禾苗,下部为“女”字表示女子,所以本字的含义有表示如同禾苗或女子弯曲的样子。“威”字在甲骨文与金文字形写成“戉”或“戈”字形用以表示武器,武力或权力,底下再加上“女”字形表女人,虽然字形各有不一,但是大抵含义是相同的,均表示在女人头上以武器去表示威慑或者威胁之义。"“交”字在甲骨文字形就像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双手伸展且两腿交叉之形。"交"字形的本义应该就是互相交叉或交错的意思。“如”字形在甲骨文和小篆里是由“女”与“口”组合而成的,“口”字表示命令而“女”字表示服从命令的女子,所以造字的本意为女人要顺从或按照别人说的话去做,引申为服从或顺从的意思,后来汉代以后又引申为“好像”或者“如同”等意思,所以在秦汉以前的“交如”就是互相顺从,互相服从之意,而“威如”就是顺从或服从于威慑下之意。
所以汉魏时期通行本易经的“厥孚交如威如吉”的解释应该可以理解为“其关照或是信任他人,就是双方如同要有互相的信任,如同威慑一样,这样才会有吉卦”。这个含义就好像在说明六五阴爻处于众多阳爻之下,必须要互相的信任,互相的关照,这样所造成的威慑力量或威严的态度,才能得到吉利。再来看看帛书易经的写法“厥复交如委如终吉”,“委如”就应该解释为像女子般的顺从与弯曲身子服从对方,所以这句爻卦辞应该可以这样理解为“双方先要有花费大力,极尽全力的进出来往,然后再互相的顺从或服从,就像女子般的柔软弯曲的身子一样的去服从对方,这样最终才能得到吉利”。这两个版本的六五阴爻爻卦辞都是在指“互相的顺从”或者是“互相的关照与信任对方”,所以从这爻卦辞的启示看来,都是存在着“人与人之间都应该要尽全力的去互相服从,尊重与信赖,并且还需要互相的关照,这样双方才都能够得到吉利”。
上九阳爻的爻卦辞为“自天右之吉无不利”,就非常明显的启示居于最高位的君主如果有来自上天的保佑的话,就会是吉利的,做任何事都是无往不利的。所以再回头来看“火天大有”的卦象辞为“元亨”,却是很明显是说明到此卦必须要虔诚的烹煮食物以祭祀神明,这样神明才会保佑你,让你无往不利。所以居于最高为的上九阳爻就应该更需要虔诚的祭祀去祈祷神明的保佑,所以本“大有”卦象就是启示我们必须要心存“敬天祭祖”之心,诚心的去尊敬大自然的天象,才能够得到上天的庇佑,才能得到大自然给予丰富的回报。有此看来“火天大有”卦确实是要有先决的条件,上天才能有给予所想要得到的希望,这样的启示从爻卦辞里也是可以知道的。如果以这样的理解“火天大有”卦象的话,这个卦象给我们人性本质的启示就是要我们在为人处世时,不能逆天行事,故意去违法大自然的法则,也可以说是“自作孽就不可活”这样的反推论。尤其是希望人们能够虔诚的敬天祭祖,行事都要光明正大的进行,上天才能给予更多的回报。
但是在乾隆皇帝仍然是和硕宝亲王时,他还是也要如同六五阴爻的爻卦辞一样“厥复交如委如”这样才能够有“终吉”的继承帝位机会。因为虽然已经是内定为皇位的接班人,但是头顶上还是有雍正皇帝在,如果这时候,他连关照别人或是信任他人的基本条件都做不到的话,那作为一个未来接班人的皇子对于以后辅助他的臣属要如何才能有威严呢?所以,此时的乾隆对于朝廷的所有臣工就要表现出互相信任的态度,这样对于未来的帝位继承才会得到他想要的吉利。虽然乾隆皇帝在中年以后,开始逐渐变得好大喜功,不但六下江南,巡幸各地,游山玩水,任意挥霍,耗费了大量的国帑,也耗用地方甚多的财力物力。
虽然在乾隆皇帝的统治之下,整个社会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大清的国力也达到最强盛的巅峰。但由于自己的好大喜功,原本可以避免战争而不需要劳师动众去远征边疆的战事,最后都在乾隆皇帝的坚持下,每次都是派遣了军队前去平叛,而又多次的损失惨重战败下,仍然继续的增派兵将,才勉强的平定这些边疆的叛乱。例如大小金川之战,如果处置得宜,完全可以避免的,大小金川约在今天西北高原的阿坝藏羌自治州下辖的金川县与小金县,其藏族的首领莎罗奔就因为对雍正年间大规模推行的“改土归流”政策不满,而在公元1747年,也就是乾隆在位的第12年,公开起兵叛乱。主要原因还是朝廷将西南与西北地区众多的世袭土司改为朝廷派官治理的流官之后,对于变更后土司的善后利益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西南地区等地少数民族的不满而不断发动叛乱。虽然清廷屡屡派兵去平叛但都是无功而返,最后不但叛乱的事态没有平息,反而更扩大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叛乱的规模。
再看乾隆皇帝总共打了四次清缅战争,最终还是失败。就在第三次战争时,虽然缅甸都获得胜利,但是缅甸贡榜王朝的家底也快打没了,毕竟王朝清朝也是个大国,多的是财力,物力与人力,于是缅甸贡榜王朝开始有了讲和停战的提议。然而,仍在愤怒下的乾隆皇帝却不是这么想法,他认为一个堂堂的大清王朝,在对付边疆小国,怎么可以让这种藩属小国说想打就打,不想打就不打,就来讲和,那这样的战争岂不都由藩属的小国来决定?这让大清王朝是多没有面子是事啊!因此乾隆皇帝再下令派遣傅恒作为统帅率领清军第四次南下攻打缅甸,并要去这次誓必要将缅甸攻下。然而,缅甸的贡榜王朝第三位国王孟驳在求和不成下,只好再倾尽国力去跟清军交战厮杀。但是由于边陲复杂的地理环境,对清军而已,所有的兵将几乎都是水土不服而生病,还有不少士兵却是因为染病而身亡。就连主帅傅恒也卧病在床,最后也死在边疆,而清军在这种环境下根本就没有任何战胜的机会,所以双方都僵持不下。而缅甸这里也是元气大伤,于是双方开始有了讲和停战的想法,终于在公元1769年12月,双方在边陲小镇的老官屯地方议和,经过谈判后,双方同意结束这场耗费七年的清缅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