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古老方术的神秘面纱▎先秦:方术之渊源《中国方术史话》1
作者:顾宏义黄国荣
导言:揭开古老方术的神秘面纱
说到方术,人们自然而然地会将其与迷信联想在一起。当然,迷信确是方术的主要构成部分,但科学与神学杂糅纠缠,难分难解,是中国古代科学的一大特点。商周时期巫、史不分,巫师既是神的代言人,又是文化的掌握者和传播者,汉朝的谶纬是经学神学化的产物,谶纬中既有大量的神学迷信,也包含着相当数量的科学内容,科学作为神学的附属物而存在。这种情况不独中国为然,中西文化的发展,概莫例外。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注意:科学思维的萌芽是同宗教、神话之类的幻想的一种联系。而今天呢,同样,还是有那种联系,只是科学与神学的比例却不同了。”所以,研究中国古代科技史,繁杂的方术之内容,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渊源,披沙炼金,必会发现许多有价值的东西。
方术,从其本质而言,即是巫术,只是到战国后期、秦汉时期,神仙方术的兴起、方士的不断实践,将以前的巫术系统化、理论化,才使方术自巫术中分离出来,独立发展,但还是与巫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巫术是原始社会生产力极端低下、原始人群的智力混沌未开的产物。按理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类智力的进步,巫术将失去其存在的价值,而归于消亡。但实际上,直到今日,巫术依然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中,而不仅仅局限在一些文化经济落后的地区。对此,英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分析道:“凡是有偶然性的地方,凡是希望与恐惧之间的情感作用范围很广的地方,我们就见得到巫术。凡是事业一定,可靠,且为理智的方法与技术的过程所支配的地方,我们就见不到巫术。更可说,危险性大的地方就有巫术,绝对安全没有任何征兆底余地的就没有巫术。”(《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方术的境遇与此相同。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方术理应沦为“边缘文化”而退隐不显,但实际在中国民间依旧普遍存在着闾巷卖卜、江湖行医的现象,当起楼、嫁娶、求子、送葬之间,依然保留着不少占吉卜凶的习俗,甚至在一些地区,方术还是相当盛行的。因此,要了解迷信者的心理,戳穿江湖术士的骗局,以及全面了解我国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如抛开方术,那可以说是很难达到目的的。
第一章先秦:方术之渊源
上古社会政教合一,巫术在社会政治、经济生产、文化思想,以及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成为社会的信仰。商周时期,巫祝作为君王的参谋,通过占卜来预言事物的吉凶,在处理国家大事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受到国人的尊重。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政教分离,巫术在人们生活中的影响明显减小,巫祝也从尊贵的地位上滑落下来,逐渐演变成后世在民间以装神弄鬼、替人祈禳为专业者,而遭社会的鄙视。不过,巫师们不断的施法实践,以及阴阳五行学的出现,为方术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一商朝龟卜
龟甲占卜文
占卜是用超自然的方法来获得神灵预示人间事物如何发展的消息,或预测人的吉凶祸福的法术。举凡军国大事、自然灾害、疾病疑难、寻物生产等等,均可求助于占卜。简言之,占卜就是为不能预知未来的人们,通过天命、神意的指示,来决定其行动的方法。由于凡人与天不能沟通,所以必须有巫师作为中介,来传达神的旨意。当然,后世人们也有不要巫祝,自己利用卜法来占卜的。占卜术的种类大致可分两类:一是神借巫师之口传播神的旨意,以对将来之事作出预言;二是观察所用来占卜之物的征兆、方位、大小、多少等现象来卜求未来的事情。通观古今,占卜之法繁多,形式不一,商朝主要用乌龟的甲和牛骨来占卜,称为龟卜和骨卜,由王朝的太卜等卜官掌管。
大型涂朱红牛骨刻辞(商代)
古人将龙、凤、麒麟、龟并称为“四灵”,而其中仅龟存在于现实世界中,其余全是神话传说中的神物。传说大禹治水时,天帝命神龟驮着带有天神旨意的“洛书”,在洛河边传授给大禹。因此,龟被古人视为能沟通天人关系的灵物,并认为龟越大,其灵性就越高,龟长一尺以上者都被认为是神宝。《博物志》更是记载,龟可活三千岁,所以能知吉凶。因此,商人将龟甲作为占卜之物,用以预测未来事物的祸福。
20世纪初,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安阳殷墟发现了大量商朝的卜龟、卜骨,达15万片之多,其中有5万余片刻着卜辞(即甲骨文),由此今人对商朝的龟卜有了更多的了解。
殷墟出土的卜用甲骨都经过了加工,通过人工消平、磨平,然后用刀、锥等工具挖出许多不穿透的圆窝,并在圆窝之旁凿一长形凹糟。在占卜过程中,先举行一定的念咒请神仪式,向神灵提出需要卜问的问题,祈请赐告,称作“述命”、“命龟”,再用烧红的木棍贴在甲骨上的圆窝中,使甲骨产生爆裂,出现“卜”形裂痕,即兆象。所以甲骨文的“卜”字既象形又象声,象声表现在读音像甲骨爆裂时的声响,象形则是字形与甲骨爆裂的痕迹相似。所得的兆象是用来判断吉凶的依据,并在事后验证之,然后在甲骨上刻辞纪录,加以宝藏。据出土的甲骨来看,卜辞内容有占卜的日期以及占卜者的名字、命辞、兆辞和验辞。
命辞为命龟之辞,占卜者在“述命”时,要从正反两方面提出问题,再通过所得兆象来判断吉凶。从命辞来看,龟卜稽疑的范围十分广泛,以卜问祭祀的事项为最多,其中最经常问卜的是对祖宗的祭祀;其次是有关气象的占卜,主要为风雨、阴晴的变化事项;数量上占第三的是卜问年成之丰歉和农事活动;卜问战争的命辞在数量上占第四位。其他还有饮食、宴会、田猎、行旅、灾祸、福佑、奴隶逃亡等内容。从命辞中可以看出殷王室的日常活动里着重关心的事和当时的一些社会情况,如重视对祖宗、天神的祭祀,农业在商朝社会生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当时殷王朝对外的战事频繁,商朝贵族饮酒甚多等;还可看出商朝统治者一方面利用占卜迷信去麻醉被统治者,而另一方面也迷信自己的命运掌握在鬼神的手里。
兆辞较为简单,内容是吉或凶、可否、顺逆等,简要明确,没有兆象的描述,也没有对吉凶的实现提出附加条件。
验辞是事后再刻上去的,而应验之事有时离占卜之日达数十日。有些验辞可能是巫师为显示自己占卜的准确,而凭空假造的。
卜辞中有时还有甲骨的加工者和保管者的名字等等。
商人除龟卜外,还用牛骨占卜,但重要性似不及龟卜,故国家大事一般都用龟甲来占卜。甲骨占卜,商朝以后地位渐趋衰弱,春秋战国之后已很少使用。
占卜是商朝统治者用于解决贵族集团内部矛盾、统一意志的有效手段。商王在政教合一的情况下,将其所要做的事,都经过占卜来披上神意的外衣,并以此镇压亵渎神明者。由于占卜的命辞有正问、反问二次,验兆也有一定的随意性,并且一次不如意,可以再卜、三卜,今日不吉,可以改日再进行,直到合意为止,因此商王很容易将自己的意图声言为神灵的意旨。而掌握占卜为王室服务的卜师,为了巩固和提高自己的地位,故意将龟卜的手续复杂化,并在占兆和判断上增加神秘成分,以提高龟卜的神圣性质,从而使占卜成为专门职业。
二筮占与《周易》
商朝统治者注重甲骨卜,周王朝则看重筮占。筮占就是将蓍草按一定程式排列组合,得出由一组数字构成的卦象,而据以推测未来吉凶的占卜方法。
蓍草,据宋朝陆佃《埤雅》介绍,形状如蒿,丛生,高五至六尺,一本有草茎二十余,多者达五十余茎,秋后枝端开红紫色花,形如菊花。对于蓍草,古人有着许多神秘的传说:“蓍生七十岁生一茎,七百岁生十茎。神灵之物,故生迟留;历岁长久,故能明审。”(王充《论衡·状留》)或说:“蓍生满百茎者,其下必有神龟守之,其上常有青云覆之。《传》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茎长丈,其丛生满百茎。”(司马迁《史记·龟策列传》)在筮占前,求卜者还必须沐浴斋洁食香,以示虔诚。
筮占方法极其复杂。记载周朝筮占之法的书称《周易》,《周易》以卦象来卜吉凶。《周易·系辞传》记有取卦象之法:
汉上易传十一卷周易卦图三卷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故再扐而后挂。……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
其意是取蓍策五十根,以象征太极“大衍之数”。然后先拿去一根,即所用蓍策为四十九根,再分而为二,以象征天地,加一而象征天、地、人三才。以四去除双手所持蓍策来象征四时,去掉余数以象征一年中的闰月,如此分揲三次,将所得之数除以四,得数九(老阳)、八(少阴)、七(少阳)、六(老阴),如此而为一爻,以“—”表示阳爻,“--”表示阴爻,所谓“一阴一阳之为道”。合三爻而成一卦,由三爻的不同排列而形成八种不同的组合,即为八卦:乾卦,象天;兑卦,象泽;离卦,象火;震卦,象雷;巽卦,象风;坎卦,象水;艮卦,象山;坤卦,象地。由此反映了古人“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的自然发展观。将八卦中的两个卦象上下相叠,就可以组成六十四种卦象,称作六十四卦。一卦有六爻,自下而上表示一(初)至六(上)爻,初爻代表事物的初始阶段,其未来尚难预测,而上爻的变化最易了解,因为阴阳交替,物极必反,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否极泰来,祸福相随乃是天之常道,也是古人根深蒂固的预测观。
传说八卦是上古神话人物伏羲通过观测天文、地理、人类自身以及身边万物而创作,“以同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但伏羲氏时代大约相当于远古的狩猎时代,从人类的认识史来讲,当时显然没有将天地万物抽象概括为八卦图的能力,这种传说当是后人为了提高八卦的神秘性而假托远古神人。随着社会的发展,单用八卦占卜难以满足社会的复杂情况。所以至商朝末年,周文王在被商纣王囚禁时,将伏羲八卦衍变成六十四卦,对易术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据考古发现,在商、周之际用于占卜的龟骨上,还时有发现刻着一些由一组六个数字组成的“数字卦”。如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西周初甲骨上刻有“五八七八七八”、“六六七六六七”等数字,长安张家坡出土的西周初甲骨上刻有“六一一八六六”、“一八八八八一”等数字。这些数字,据今人研究,显然与八卦的爻象排列有关系。但这一组数字有六个,当是八卦两两相重成六十四卦、每卦有六爻时的情形,是周文王演六十四卦后的面貌了。
太极八卦图
韦编三绝图
孔子是儒家学说的创始人,随着汉朝以后“独尊儒术”,儒家思想定于一尊,孔子编定的《周易》也就成为“五经”之首,成为封建社会读书人必读之书,由此易学思想也就历千年而不衰了。当然,筮占之法及其占卜原理也同样成为后世各种占卜术的鼻祖及其最基本的依据。
三招魂与楚风
“魂兮归来,入修门些。工祝招君,背先行些。秦篝齐缕,郑绵络些。招具该备,永啸呼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
这是《楚辞·招魂》中的一段文字,用铺叙夸张的笔调,生动地向后人描述了楚人的招魂仪式。公元前221年,楚怀王受骗入秦国被扣留,最终客死他乡,“楚人怜之”,故大诗人屈原根据楚地民歌形式,作“招魂词”,借招怀王之魂,抒发其忧国之思。其诗意是:魂啊归来,进郢都城门吧。高明的男巫在召唤你,倒退行走为你引路。秦国竹笼齐国的线,加上郑国的笼衣网罩。招魂的工具都已具备,长啸久唤一声声。魂啊归来,返回故居吧。古人认为啸阴呼阳,阳主魂,阴主魄,故招魂必用呼啸以感之,而呼啸也就成为后世招引灵魂仪式中的一大法术。
屈原
招魂是基于古代灵魂不死的观念上的。古人认为人有魂有魄,人死后,魄随肉体的消灭而消灭,而魂却离开肉体变成鬼,所以,魂附着人的精神,对人的意识起作用。因此,所谓招魂,就是指在人濒死之际,亲戚呼叫其名字,把即将离去的意识叫回到现世中来,或在人刚死时,立即登上屋顶高呼其名,以求招回其灵魂。此法甚古,记载古代礼制的《礼记》中多处记有关于招魂的仪式,并认为这是葬礼前的必行礼仪。因为世上常有人假死、死而复苏的事情,基于此,人们出于死者复苏的希望,想招其灵魂归来而举行招魂仪式,同时,生者呼唤死者的名字,也表示对死者的挽留,以示惜别之意。所以《礼记·檀弓下》认为这种招魂仪式是“尽爱之道。有祷祀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验”。不过登屋招魂之法与《楚辞》中的楚地招魂之术大有不同。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风俗与中原地区有很大的差异,楚地巫风很盛,招魂术也就有着与其他地方不同的特色。后世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招魂风俗,从形式上看,与楚俗有很深的渊源,或者说,楚国的招魂方法,很大一部分被保存在后代西南地区的民俗之中。
古人还认为人有三魂六魄,魂魄全部离散,人即死,部分暂时离去,人就要生病,即所谓“丧魂落魄”。由于灵魂可以离开人体独立存在,所以当人们受到某种惊吓、梦游不醒、鬼祟作怪等,都可能失魂,故人们需要护魂、招魂、拘录游魂之术,由此产生了后代方士的返魂、收魂、招魂、关亡等法术;而攻击敌对者的黑巫术如摄魂、捉魂、采生魂、牵魂、捕亡等术法也因此而兴起。
四星占与梦占
上古时代人们对上天的敬畏,到商周时,已发展成为“天人感应”、“天人合一”思想,即人间的万事万物,都上应天象。天庭也像人间朝廷一样,众星各有职司,各有所象。所以人们可以根据某些星辰的状况,来推测人间将会出现的情况。这种用星象占卜的法术,叫做星占术或星象学。星占术主要应用于国家朝廷的军政大事上,春秋战国时期开始盛行。
据《尚书》记载,早在尧舜时期,尧让住在东方的羲仲观察东方的星象,住在南方的羲叔、住在西方的和仲与住在北方的和叔分别观测各自所住地区的星象。据《左传》记载,尧让阏伯为“火正”,专门观测大火星的运行情况。到商朝,甲骨文中多有关于日月星象的记载,并用星象占卜人事。发展到周朝,星象学的基本内容已大体上被确立了下来,如确立了二十八宿的概念,对五大行星的知识大为丰富,创建了以木星运行轨迹为基础的岁星纪年法和相应的岁太(太岁星)纪年法,改善了天象测计中不可缺少的计时工具漏壶,使星象学发展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平。相传周昭王时期,九月并出,横穿紫微星座。此后不久,就发生了昭王被淹死之事,即昭王晚年失德,天下诸侯国和百姓大多怨恨他。昭王在南巡途中,来到楚国,欲渡汉水,当地人故意把一条用胶水粘起来的木船给他,船到江心,胶脱而船破,昭王落水而死。昭王南巡淹死于汉水是历史事实,不过九个月亮横穿紫微星,当是后人伪托,用于证明以天象预测人事之法的灵验。在星象学中,紫微星乃人间帝王之象,月亮为诸侯之象。九月犯紫微,就是众多诸侯与昭王过不去之象。
《天文星占》八卷
梦占与星占一样,也是先秦重要的占卜方法之一,所谓“众占非一,唯梦为大”,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梦是什么?梦是人们的所见所闻所感,包括过去的经历和现实环境等,在潜意识表层中的曲折反映,故梦境与做梦者的过去或现实之间有着复杂的联系。对此,古人难以理解,而使梦蒙上了神秘色彩。梦的这种神秘性,又使古人把做梦以后发生的事与梦联系起来,经过总结,就迷信某种梦为吉兆,某种梦为凶兆,由此产生了梦占术。
在商朝卜辞中,就有商王有梦就要占卜的记载。据说商王武丁梦见上帝赐给他良臣,后来他按照梦中人的相貌招到了傅说来当宰相,取得了很大的政绩。此事作为梦兆应验的典型,流传很广。周朝为了解释梦兆的吉凶,还专设了圆梦之官。《诗经·小雅》中的《斯干》、《无羊》两篇诗歌,就是当时梦占的典型,诗中梦的内容和征兆的内容都很具体:梦见熊罴是生男的预兆,梦见蛇是生女的预兆;梦见众多的鱼是丰年的前兆,梦见旗帜飘扬是家室众多繁荣的前兆。
梦被认为是人神沟通的一种渠道,但梦兆迷信甚为复杂,解梦采用类比推理之法,美梦可解释成恶兆,恶梦可解释成吉兆。因此,至迟在东周时期对梦兆的分析,已结合岁时、天象、阴阳等因素,有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理论:“占梦,乘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周礼·春官》)春秋时,周天子的地位不断下降,梦占之事一般由史官来做。一些有知识的大臣、贵族既能给君王占梦,也能自占其梦,在民间也有一些既非官吏又非巫觋的占梦家。梦占正由官方的神道迷信活动走向世俗化,占梦在上层统治阶级中的市场急剧缩小。秦朝一度依周制设立占梦之官,但很快又为历史长河所淹没。后代的著名梦占家基本都是民间的方术之士。
五阴阳五行学的出现
“阴阳”观念,在史前社会可能已有萌芽,“阳”指有阳光照射,无阳光照射即是“阴”,所以向日为“阳”,背日为“阴”。从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自然现象引申发挥,进而泛指自然界及社会中两种基本的、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联系的事物属性,“阳”代表天、日、昼、暑、刚、健、尊、男、牡,“阴”则代表地、月、夜、寒、柔、弱、卑、女、牝。《周易》对于“阴阳”观念延伸而形成的富有哲理的思想有着较为完备的总结,如《说卦》认为:“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曰刚,立人之道曰仁曰义。”阴阳的矛盾运动决定着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顺则“泰”,不顺则“否”。阴阳有常有恒,失常则导致灾变,这是当时判断一切吉凶的指导思想。由此观念,战国时期产生了九流之一的阴阳家,其中著名者为邹衍等。
邹衍
邹衍将阴阳说与五行说融合为阴阳五行说,对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思维方式、宗教,甚至民间风俗习惯等都产生巨大的影响,也成为当时以及后世方术的基本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