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治安卡口系统主要适用于城市公路的出入口、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收费站等治安卡口和重点治安地段的全天候实时检测、监控、记录和报警输出所需信
1.2建设目标
在388卡口、383卡口、克白路及跃北路卡口处共3处卡口安装高清摄像头,可拍摄过往车辆驾驶员脸部信息及车辆信息,实现多聚焦点多次拍摄效果。整体设计、实施必须符合《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
7—2009)的要求。此项目要求卡口视频图像和功能要求的各种数据时实进入公安局指挥大厅。
1.3设计依据
公安部交管局《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
公安部、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3年版)
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
公安部交管局、建设部建设司《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94)
1.4设计范围
本期工程在388卡口、383卡口、克白路及跃北路卡口处共3处卡口原一期标清基础上改建为高清卡口抓拍系统。
1.5总体功能
(1)系统建设充分考虑采用先进而又成熟的技术(如视频+雷达检测技术、数据库技术、数据融合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先进的体系结构、先进的软硬件选型,既能保证实用成熟,又能适应未来的业务发展和技术的更新要求;
(2)系统具备良好的可扩充性、可移植性和兼容性,充分考虑系统的发展因素,系统设计方案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和路口资源,并预留扩展接
口;
(3)考虑到克拉玛依市地区的环境因素,车辆抓拍检测采用雷达及视频检测技术;确保系统的实用性、可靠性和完备性;
(4)平台采用开放性设计,可配置多种数据传输接口,并且对外提供标准的数据接口,以满足更多信息共享用户和其他系统协同工作的要求;
(6)能够对通行车辆进行抓拍及车牌识别,对黑名单及嫌疑车辆报警。能够在指挥中心进行网络布、撤防;
(7)系统记录的违法车辆图片其文件格式为标准格式(JPG格式),并按照标准格式存入数据库;
(8)系统功能和设备全面、完善、安全、稳定而可靠。系统交警指挥中心部分、通信网络部分、路口控制部分等一系列的设备、系统和信息传输链路24小时不间断工作。
(9)交警指挥中心软件具有数据录入、处罚、发布、查询、统计、导入、导出、数据备份等功能,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处理。整个业务流程及凭证符合法律要求,具备合法法律效力;
(10)在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到未来系统发展的需求,以目前的系统结构为基础,对未来发展的科学预测为依据,保证系统具可持续维护和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