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阴法院对熊某等5人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宣判,熊某、李某、黄某、张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共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熊某等5人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119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工商信息显示,江阴酷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小良,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由张小良全资控股,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被注销。江阴酷视最早于2016年4月首次发布了韩剧TV软件,并于2019年8月登记。
2020年9月,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开展专项治理,通报了81款存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的App。其中,宝云科技推出的这款“韩剧TV(V5.2.9)”因“未逐一列出嵌入的阿里、腾讯、友盟等第三方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类型;收集的用户生日等个人信息及申请打开的位置、短信权限与现有业务功能无关”,被列入该名单。
上海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此称,目前该情况已经解决。
【此前报道】
“韩剧TV”APP,5人获刑!
你是否曾在手机app上追过韩剧?
当都教授以超能力改写偶像剧
当蒙面歌王刷新综艺的新形式
彼时
“韩剧TV”可谓是风行一时
但你是否想过
这其中有可能涉及侵权
甚至构成犯罪呢?
案情简介
法官说法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在影视剧行业加大了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逻辑在于,通过保障产权人在前期的创新投入可以在后期通过市场得到回报,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才能让人们放心地投入到创造性劳动中,社会才能不断地通过创新获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如果发明创造者在付出长期、艰辛的投入后研发出来的成果,在投入市场后可以被随意复制,对原创力是巨大的打击和伤害,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
对于以传播作品盈利的互联网经营者而言,不论是以观看付费、付会员费等直接方式,还是以通过免费观看获取流量变现的方式,均需要确保自己对提供的作品享有相应权利,尤其是网络传播权。在此,也呼吁广大网友自觉抵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支持正版,拒绝盗版,保护人类创造力!
知识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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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作品是否受法律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1886年,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制定,我国与韩国均是签约国,只要是该公约的签约国,其国民的作品均可以在我国寻求著作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