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
直系姻亲即配偶的直系血亲,包括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岳母。
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
6.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旅行证和其他可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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