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哲(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摘要:在中国的治理思想中,道家思想毫无疑问是占有核心地位的。道家不同于以神仙方术为核心的道教,而是以自然、宇宙、社会、万物有序、演化、无为为核心理念的一整套完整的华夏原生的世界观与人生观。道家思想在整个中华文化中,是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根基和核心主干,儒、法、墨等诸子百家皆根源于道家,而中国化的佛教,也是佛道两家相互融合的结果。通观中国历史,凡是以道家为核心治理思想的时代,皆隐隐有一种人民安乐、百业兴盛、社会谐和的繁胜景象。要理解中华文明的文化和中国传统治理体系的核心内核,就要理解道家的治理思想是如何在整个社会与治理体系中起到了最核心的价值伦理规范与个体行为指导作用的。而道家的治理思想,在当前与未来的人类治理体系完善中,亦有着重要的启示与指引作用。
关键词:道家;思想;治理;启示
当前人类文明整体正在进入一个巨大的变革时期,对这一时期有不同的称呼,但其实质是一样的,也就是伴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社会结构变革、国家关系演化、人与自然的矛盾,人类正在进入一个告别旧时代、通向新未来的新的关键历史阶段中。在这一阶段,不但要找到人类当前面临的挑战的根源,还要找到人类未来治理的关键思想和指导原则。对这一问题的探寻,不但要从当代已有的技术和思想入手,还需要逐本溯源,去探寻人类社会共同的本真的思想源头。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世界众多的早期文明中,是唯一能够持续下来且有着连续性可信记录的文明,因此,中华文明也是人类历史上唯一经受了连续性的长期自然与社会挑战的文明,那么这其中背后的奥秘是什么?在中华文明五千年多年的漫长历史中,演化出了众多治理的思想,其中道家思想以其历史的悠久性、思想的博大与包容性,成为中华文明的主干思想。道家起源于中华文明,同时也孕育了中华文明,诸子百家也好,以及后续的诸如佛家等外来思想,皆离不开道家而独立存在,或者要借助道家的思想融合和传播。因此,要探寻中华治理文明的核心内核,就需要正视和还原道家思想的本真价值,从而真正探寻出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的智慧。
进一步而言,从世界范围来看,道家也是世界文明中的核心源头思想之一,道家不仅是中华的,也是世界的,对其内在治理思想和价值的探寻,不仅是为当前中国的治理探寻内在的价值和未来的思路,这对于人类文明整体也是一样的,道家所具有的深刻的内在思想、完整的人与自然的融合观和博大的包容性,为人类文明未来的进一步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道为天下裂:道家思想是中国思想文化的根源
(一)儒家以道家思想为源,奉道为上
上古儒道同源,儒家虽然以孔子为正式发宗,但实际上儒家历史源远流长。儒家起源于上古的知识分子阶层,班固在汉书中认为,“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人部》对“儒”的解释为:“儒,柔也,术士之称”。近代众多的学者大都认为儒家起源于上古的宗教祭祀人员,逐渐流传后世。[2]儒家思想的核心要义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作为世界万物本源的本体论部分,另一部分是作为济世治国的方法论部分。从本体论部分,儒家完全继承了道家的思想[3],以道为本体,奉道为上,并从道延伸出性、仁、理等观点。而从方法论角度,在治国济世中,强调先王之治,以礼治国,在礼中实现世间的人伦秩序。而这种秩序,也是从天地万物演化的世间化,换言之,也是合道的。
(二)法家是道家在治世的继承和显化
法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有管仲、李悝、申不害、商鞅等代表人物,以商鞅变法为明确确立,以秦统一中国为鼎盛,达到了相当精细的程度(参见《睡虎地秦简》[7])。法家虽然在秦以后的中国历史中,备受历代统治者和学人所表面上鄙弃,然而实际上其统治国家的不分贵贱、以法治国思想和所创立的众多诸如郡县制、功绩制、户籍制等制度设计,深刻扎根于中华数千年的历史演化中,形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形态的思想上外儒内法,儒法合流,[8]制度上“百代都行秦政法”。可以说,是法家真正奠定和塑造了中华数千年的大一统的封建制度格局。因此,在中华文明的制度历史上,法家事实上是具体制度形态上影响最大的思想体系。[9]
从法家的起源和其核心的思想而言,法家毫无疑问是起源于道家,可以说是道家思想在社会治理的显现和具象化,法是道的人间化。从起源来看,《汉书·艺文志》认为,“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也就是说,法家上古就来自于司法实践。以法家思想来看,法家所秉承道家的天地自然的规则,认为人间治理同样应该遵循自然的规则,而不应该以君王官吏的个人意志擅自更改,认为法是道在人间的显化,只有通过确立道的化身——法,才能通过法的约束而实现道家的无为而治,例如,后世认为是法家的改革家的管仲所著《管子》一书,其《明法》篇开篇即讲,“所谓治国者,主道明也”,这里的道明,实际上就是通道明道,进而指出,“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整部《管子》所体现的处处是类似的道法治国的思想。所以,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将《管子》列为道家典籍而不是法家典籍。
对于法家思想诠释的最为彻底的毫无疑问是《商君书》,《商君书》被认为是商鞅或者其下属所著,但其中显然有些篇章(如《徕民》)是后人托做,这已有明确结论,[10]但《商君书》所表达的思想的确是法家的精要。《商君书》毫无疑问贯彻了以法治国、重刑轻赏、以法止刑、贵贱平等等理念。[11]但其中亦充分体现了道家大道不仁,圣人无为而治,不行仁而行道的思想,例如《商君书·画策》,“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在对待仁义的态度上,法家更是与道家一致,例如《道德经》所言,“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又如《商君书·说民》所言,“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徵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奸之鼠也”,可谓如出一辙。这里不是说圣人认为仁义不重要,而是认为仁义靠说教没有用,最后只能变成口头的假仁假义,如《商君书·画策》所言,“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所以法家认为要以法、信、权治天下,而首要是法和信(《商君书·修权》,“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
1973年,马王堆出土的《黄帝四经》中的《经法》更是将法家与道家的继承关系阐释的淋漓尽致,[12]其被认为是作于战国中晚期,[13]其开篇《道法》一章所言,“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就是说,世间法的本质上是来自于道,用以规矩人间得失,明辨曲直。再如被誉为法家之大成者的《韩非子》,在《主道》一篇中指出,“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也就是说,明君所立的明是非善恶的纪法,本质上来自于道,并认为,“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这实质就是道家“圣人无为而无不为”的治世思想。因此,显然可以看出,法家的根本内核思想,依然是道家,法是道的万物秩序在人世间秩序的显化和具象。
(三)佛家与道家充分融合,以道家为嫁体
佛法虽然起源于印度,但是其光大却是在中华,尤其是形成了独特的汉传大乘佛教体系,其根本原因在于东方的道家为佛教的东传准备好了思想上的准备和文化上的土壤,换句话说,准备好了嫁体,一待佛法东传后,立即相互渗透学习借鉴结合,最终来自西方的佛教与东土已有的大乘道家思想[14]充分融合,形成了中华大乘佛教体系,此后,儒道释三家又进一步合流,[15]共同构成了中华文明的核心思想内核。
佛法在东传的不断发扬的过程中,本身在印度却日益削弱,在公元前187年孔雀王朝灭亡后,佛法即在印度由盛转衰,尽管后世诞生了诸如马鸣、龙树、无著、天亲等大士给予振兴,但依然抵不过婆罗门教强大的影响。其根源在于印度长期形成的等级制度与佛教所倡导的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的思想产生了根本性的存在冲突。而婆罗门教所形成的众神信仰,世俗的等级制度,转世轮回的思想足以用以治世,而梵我和一的解脱之道又足够给绝大多数修行者提供修行的彼岸。在十世纪左右,佛法逐渐在印度消亡而印度教(婆罗门教的继承者)则重新成为印度的主流信仰。
然而,在东方恰恰相反,佛教在东汉传入中土后,一直备受从普通百姓到上流社会的高度推崇,成为重要的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乃至于诸多帝王和王朝都极度推崇佛教,例如武则天自认为是弥勒转世,南朝梁武帝自己多次出家,广造寺庙,元朝更立喇嘛教为国教,明朱元璋自己就是释门出身,而清则历代皇帝均信仰佛教,雍正自号圆明居士,乾隆则被尊为文殊菩萨。在知识分子阶层中,谈禅修佛则亦是历代风气,[18]很多读书人在赶考阶段因为贫困就居住在寺庙,在晨钟暮鼓中熏染。唐诗宋词中众多诗人受禅机启发,苏轼与佛印禅师的故事广受传播,据传苏轼被认为是五祖戒禅师转世(北宋惠洪《冷斋夜话·卷七》),明代王阳明的心学亦深受禅法影响,据传晚年亦认为自己是禅师转世(“五十七年王守仁,看门即是闭门人”,明《赤雅·南安禅堂》(浙江巡抚采进本))。而在下层,历代广大普通民众的轮回与菩萨信仰更为流行。那么,一个问题就自然而然产生,是什么原因让佛教在中土能够得以大兴?根源就在于本土道家的提前铺垫。
二、道家思想的核心要义
以上大体分析了道家在中华文明体系中的核心作用与中枢位置,到底道家思想的要义是什么?道家的思想虽然博大精深,但是却可以提纲挈领,简而论之,核心在于道、天地、阴阳、无为、人、圣人等几个核心思想的理解。
(一)道
而在本体之下,道作为本体在具体世界中的知识投影,又就有了真理的意味,这是道作为本体在人类可感知的语义维度上的投影。因此,通常所言的“修道”、“近道”、“寻道”就是追究真理。因为作为本体的道,不可知不可寻不可求不可离,万物皆在其中,但是理解道的具象化的知识描述则可以追寻。这时候作为真理的道,已经相比本体之下降了一个层级,因为本体无所谓真假。
第三种道则是规律、方法和道路的意思,例如“修身之道”、“治国之道”,这时候的道既指抽象描述的真理,也有具体执行的实践路径的意思,通常人们认为,沿着这样的实践路径,就可以通达真理。
在如上的三种意义的叠加之下,道就具有了从完全形而上的本体到现实实践的丰富的意味,各种层面的知识,都可以含纳入道的体系之中,也正是因为道的这种丰富性,也就使得道家思想具有了充分的接纳性和包容性。这使得其能够接纳融合东西方各种描述世界的深刻思想基础体系。
(二)宇宙天地自然
(三)无为
(四)阴阳
(五)人
(六)圣人之治
道家之所以博大精神,兼容天下,因为其不仅讲个人修身之法,更讲的是天下治平之道。后世所谓的道教神仙方术之法,只是道家分裂后留下的微末奇技,却非重点着力。道家在个人和治世层面有两大贡献,在个人则形成修身与中医,而在治世方面,则推崇圣人之治。道家最重要的经典《道德经》中处处都在讲圣人应该如何修行,更讲应该如何治世,这是道家与佛家经典不同地方。所谓圣人,就是知道、得道、行道的人。《道德经》通篇各处都在谈论圣人,既包括圣人自身的见识如“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圣人去甚,去奢,去泰”,更多的则是讲圣人之治如“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所以正如之前所述道家与佛家的继承关系而言,中华道家一直强调的是以天下苍生为念的大乘精神,而非以个人解脱为目的的小乘信仰。而道家的圣人之治,与通常所理解的圣人以其自身的聪明才智治世不同(如《圣经·旧约》推崇的所罗门王),道家推崇的是圣人无为之治。因为圣人观天下万物而知道,所以洞悉大道之功之德,深知人所欲人所能远不及天地之德之能,因此,以道治世,也就是“圣人无为”。
三、道家治理思想与国家兴盛的历史经验
在中国的历史上,其国家治理思想无外乎儒道法三家,释教隐入其间,如前所述,“道术天下裂”,各家实际上都是从道家所来,乃至于道家最后看似转变为行方术之流的道教,实际上已经是只有其名,而只继承之末。正统道家的思想早已遍布于各家各派,各有侧重,始终在朝野之中流传下来。而就治国而言,在漫长的中华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更替的历史中,道家经常作为核心的治国理念。从历史的大规律来看,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大凡封建王朝初立,面对着大乱之后的人口稀少,民生凋敝,王朝大多会采用道家的黄老无为之术让民生发展,而历史的经验也证明,一旦采用道家思想治国,国家就会迅速的发展起来,呈现出一片繁荣盛世景象。
从历代的大一统王朝而言,秦显然是行法家之治,当然如前所述,法家实际上是对道家的显化,以君王之法代替天道,以有为显示无为,行强国之术,暂且不论。历史上第一个行道家之法的大一统王朝是汉朝。经历了秦末的长期战乱,民生凋敝,民穷国弱,乃至于皇家凑不齐四匹同色的马拉车,对外战争亦连战连败,高祖刘邦白登之围不得已靠行贿于冒顿王妃而脱身,汉朝初年由此被迫采用了典型的休养生息的黄老之术以治国。[24]黄老之学从汉初一直延续到汉景帝,持续七十多年,形成文景之治的盛世,景帝末年,“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显示出国家之富庶。
唐朝初年又是中国历史上一盛世,即所谓贞观之治。由于唐皇室李姓,为了彰显自身得国之正,认老子李耳为祖,封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因此,道家也成为唐代的正统治国学说,唐高祖将道经列入科举考试,[25]作为取士标准。加之隋末天下大乱,如同秦末一样,民生凋敝,“自伊、洛之东,暨乎海岱,萑莽巨泽,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贞观政要·直谏》),因此唐初也正是采用了休养生息的道家治国之术。例如唐太宗曾言,“我新即位,为国者要在安静”(《新唐书·突厥传》),“夫安人宁国,惟在于君。君无为则人乐,君多欲则人苦”(《贞观政要》·务农)。“国家未安,百姓未富,且当静以抚之”(《资治通鉴》卷一九一))。《贞观政要·论君道》又言,“无为而治,德之上也”。因此,终唐一朝,大体始终以道治国。
宋对于道家的崇信,并不亚于唐,例如太祖招当时的著名道士苏澄,采纳了其“无为无欲,凝神太和”的治国之策。太宗亦召陈抟老祖、张紫阳等拜会,此后北宋代历任帝王,大皆崇敬道家。[26]正因为北宋对内采用了清静无为与民休息,对外则采用了以贸易减少战争的策略,成就了文明的高峰。到了南宋,虽然较之于北宋加强了军备,但对内依然采用了与民休息的策略,乃至于两宋时期,成为中华历史上百姓生活最为富庶安定的时期,无论从人均粮食占有量、人均GDP、贸易量,都远超前代,[27]甚至高于后代,如著名史学家陈寅恪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证序》)。
西方虽然并无道家,但大道皆同,不以名相为别。西方文明亦在早期孕育出朴素唯物主义,此后又有类似于阴阳的二元哲学,[30]在治世方面,英美法系国家所推崇的自然法,[31]亦体现了类似道家的思想。所谓自然法,顾名思义,就是自然所具有的法则,西方启蒙早期将自然法人格化认为是上帝所创造的法则(实际上在东方也是如此,《尚书》中亦有上帝,显示出将自然人格化是前现代文明人类的共同行为特征),因此,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臣民,都要遵从自然法则。自然法的进一步发展,伴随着文艺复兴对人的解放,甚至逐渐摆脱了上帝的意志,正如格劳秀斯所言,“即使一位全能者的旨意都不能改变或废除自然法”,这实际上进一步促进了法律体系是自然和社会的公义,而不是上帝或者君主个人的意志。在美国《独立宣言》中亦表明了自然法原则,[32]“我们认为以下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结果是从哲学和法律角度,将西方社会从神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并促进了西方乃至整个文明的大飞跃。
四、道家思想对人类治理体系完善的启示
必须要承认,当前人类的治理体系还远未完善,全球民众亦远未过上人人幸福的理想生活,治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人人幸福。对未来人类治理体系的完善,不能只就事论事,而必须要归根溯源,去探寻治理本身所蕴含的大道。中华道家思想,以其精深博大包容和明确的治理导向,对于今天人类治理之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民心就是天心,圣人无功无德无为
(二)重视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三)尊重客观规律,重视科学技术
(四)休养生息,建设好市场经济
(五)发扬社会自治
(六)清理吏治,建设好的政府
无论经济还是社会的无为而治也好,国家都需要官员来定立制度、制定政策、执行法规,也就是要做有为的部分,有为做好了才能真正实现无为。然而,无论任何时代,官僚体系都内在存在着先天的弊病。官吏是由人担任的,人就有自身的缺点和利益倾向,当个体拥有超过其他个体的权势时,就具有自然的动机为自己谋利,哪怕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这与是否有知识受教育无关,自古中国科举取士,能够进入的都是饱读诗书之人,然而历代腐败害民却屡见不鲜,古今中外皆同。因此,真正要让定立的良法良规能够有效自我运行的前提,就要确保执行良法良规的人不腐败,并反过来能够继续制定和执行良法良规,这就要求始终保持吏治的清明廉洁。自古奉行道家无为思想的朝代,虽然起初效果明显,然而大都因为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后,疏于了对官吏的考核监督,而最终百弊丛生,官僚阶层一家独大,上可糊弄君主,下可奴役庶民、侵吞公帑、滥加赋税、兼并土地、官官相护,最后把清静无为变成了扰民害民。因此,真正去让社会经济能够无为而治,就必须要时刻整顿清理监督官员,要防微杜渐,要“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七)始终坚持法治
五、结论
中华文化的根本根基是道家思想,从儒与道、法与道、释与道的核心思想继承与影响关系来看,毫无疑问道家思想是中华文化的主干正脉,对中华文化的重视就要首先挖掘和继承道家思想的丰富内涵。道家思想绝不是神仙方术,而是尊重信奉天地万物演化规律为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道家思想所具有的尊重自然、尊重民心、尊重规律、博大包容以及万物辨证演化的思想,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和历史与现代价值。从历史的经验来看,中华历史上大凡重视道家思想的时代,都隐隐有一种国富民安的盛世景象,重视道家思想不仅要重视其无为的一面,还要重视有为的一面,从而形成辨证统一的复合治理体系。中华道家思想在今天人类治理体系面对若干重大的治理挑战时,也具有重要而丰富的价值和启示,其启示今天的人类要更加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要重视普通民众的心声,要重视和辨证审视科学技术的发展,要重视经济和社会自身的规律而顺势而治,要重视整顿官僚体制,确保清正廉洁,更要重视坚持法治。总而言之,任何时代,都不应该忘记人类重要的历史和思想根源,更要追根溯源,去不断找寻新的启示,道家思想自身具有的丰富博大的内涵,足以为当今人类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宝贵的启示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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