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富农产业贷”贷款金额是多少?贷款期限是多长?贷款利率是多少?贴息方式是什么?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最高不超过20万元,5年期(含)以内,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农户还本付息。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确定是否贴息。
办理流程:①银行和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②农户申请贷款。③政府审核推荐。④银行调查审批。⑤贷后管理。⑥逾期代偿。
82.光伏发电的收入如何分配?
答: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在继续支持收益用于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奖励补助的同时,支持用于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就业较多、持续增收的产业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收益分配使用不限制比例,各地可结合确权村实际,合理确定收益资金分配使用范围和项目,到村资金优先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着力稳定困难群众光伏公益性岗位收入。适当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和奖励补助。
83.光伏收益如何使用管理?
答: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支出和奖励补助由乡镇根据确权村使用计划,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实施,村级按照民主议事程序,负责做好选聘、公示公告、印证资料等工作,所需资金由乡镇负责人签字后支付。村级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由村级按照民主议事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推选项目由乡镇审批后报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批准项目在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指导下,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微小型项目可由村级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资金量较大有一定难度的项目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项目完成后由乡镇组织竣工验收,符合财务管理要求,乡镇负责人签字后支付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报县乡村振兴部门备案。村级对完工项目要组织人员做好管护,确保项目稳定运行。
85.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是怎么样的?
86.省内定点帮扶有哪些工作机制?
87.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人员选派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可以调整?
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主要从省市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派送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同步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村,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一般不少于2人,任务重的可适当增加人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对驻村期满正常轮换的,坚持“撤一补一、谁撤谁补、先补后撤”的原则,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对驻村期间因身体、家庭或其他特殊困难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与派驻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示,经研究同意后方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