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屡屡登堂入室,打着权威旗号的人,卖了自己的脸,同时还以中国人共享共有的文化宝库作为谋求私利的工具。
我已经第N次被政法大学某郭姓国学“大师”投诉了,这一次,平台驳回了其代理公司的无理要求。
因为在自媒体上讨论过“郭大师”的事情,创作者网友指出,这并非个例,该“大师”已经把自己的肖像权“卖”给了某公司,所以,该公司对创作者的投诉,都是按照“肖像权”类别进行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如果该大师的“肖像”这么值钱,他应该“惜脸如金”,不至于频频在网络上露出自己已经被卖掉收益权的那个生理部位。事实上,该大师在网上的视频,比擦边主播产量还高。
显然,“脸”只是一个“抓手”,是自己在学术领域屡屡塌房,被揪住尾巴的一种维权策略。
我的笔友中,有一位专注研究传统文化的教师,巧了,人家既爱传统文化,也一直积极学习时事,郭大师装到别人擅长的领域,真是尬出天际。
以肖像权维权是个幌子,禁止网友揪尾巴“打脸”,才是真实目的。
该大师投诉我的说明,是一篇经典的文法逻辑不通的劣质文案。
买了大师脸的公司指出:
巧了,本人在出版社做过多年校对工作,这样的文化水平,实在令人笑掉大牙,这种水平的人充斥国学讲座的市场,真是竖子成名!
较个真,投诉文案存在如下文字和逻辑错误:
【错误3】句逗跟句法都存在低水平错误。
这种水平的语法,怎么教国学?
【错误4】“在无实际的情况下掀起舆论”,这句话本身缺主语,你既然另开一段,主语总不能少吧?
【错误5】“无实际的情况”更是低于初中的文法水平。我知道你想说,在没有根据情况下,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但来个“无实际”是见什么鬼了?
【错误6】“掀起舆论”,典型的动宾搭配失误,掀起的宾语应该是“浪潮”之类的譬喻词,“掀起舆论浪潮”是正确搭配。
换了我是郭大师,就算我想恶意指责别人,也不会写出这么低水平的句子,我会说:在缺乏事实依据的前提下,扰乱视听,掀起对本人不利的舆论浪潮。
唉,我就算诋毁我自己,都不忍心用这么“low”的文字。
【错误7】“侵犯本人名誉隐私肖像权,及知识产权”,这句话已经乱到了极点。
侵犯的对象,一定都是一些美好和正面的东西。就算侵犯异性,TA至少还长得顺溜。别人如果歪曲了你的本意,那就不叫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首先要有完整性和真实性,别人把你的好东西原封不动拿走了,那叫“侵犯”,如果你认为别人胡扯,胡扯是不会侵犯你的知识产权的。
【错误8】到这里,郭大师已经方寸大乱,哆哆嗦嗦,以致于在法理上混淆了维权主体。
【参考链接】对郭继承赞美地不够大声,也是一种罪
这句话,作为一个合格的文字编辑,已经没法改了。
能一句话犯7个文法和常识错误,我也是服了。
接着往下排:
律师函是指向具体的自然人或者机构的,必须“一事一函”,不能群发,你认为有1000个对象侵犯了你,你就发1000封律师函,对象明确,领导冒号。
反正我没有收到郭大师的律师函,那就是赤裸裸的威胁喽,关键我们还得谅解法盲。
【错误11】“将XXXX进行XXXX”这个结构,放到这里是不对的。不知道是不是郭大师受了“将爱情进行到底”这个句子的误导,而以他对文字严肃性的要求之低,无力阻挡这种错误的发生。
很明显,“进行”后面有个及物动词“投诉”,那前面的关联词必须用“对”。
对你进行投诉=投诉你,这是正确的结构变化,宾语前置,而不是“将你进行投诉”。这个句子跟歌词的构造是不一样的。
同类结构举例:对内容进行预习,对现象进行揭批,对事迹进行表扬,对行为进行嘉奖。任何一个动宾结构的宾语前置,都不能用“将”。
也可能郭大师想说的是“将对----进行投诉”,老问题,一旦结构复杂,时态和介词并用,郭大师的水平hold不住。
【错误13】关于泄露隐私,看上去罪名很大,但事实上,这都是郭大师“卖脸”前提下才能勉强成立的。
这张脸,公司用得,网友用不得,这就是郭大师的逻辑。网友用了,就叫“泄露隐私”,你说奇葩不?
【错误14】“侵犯肖像”又是个动宾不搭配。
侵犯肖像,从字面意思看是毁容。郭大师想说的是,侵犯肖像权。对啊,权利和部位能一样吗?我们还是要谅解大师的语文水平。
【错误15】“恶意诋毁”,缺少宾语,老毛病,不赘述了。
郭大师用几十个字对我进行了投诉,我写了几千字给他做校对。
我是闲得吗?
不,恰恰相反,我很忙。我只是越来越清晰地看到,我们的传统文化,正在被写出这种投诉函的人践踏,而且他出于一己私利,与网友们激浊扬清的行为进行对抗。
【链接】因为嗅了嗅郭继承的“爹味”,我有被永久封号的危险?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我不想在某一天,看到文化传承的断裂时,我们只有愤怒和无奈,至少,我曾经用了一个多小时,做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