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省2024-06-14
招标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招标编号:DCZ202406001)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通过技术服务完成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智慧食堂管理系统开发服务(详见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中标人数量:1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预算为117.872万元,不含税预算为111.2万元,增值税税率6%。具体限价如下: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含税单价(元)税率不含税价格(元)含税价格(元)
1智慧食堂管理系统1套3487406%329000348740
2行政服务中心食堂系统1套3238306%305500323830
3大连市委食堂系统1套1245506%117500124550
4人大常委办公室中心
食堂系统1套3816006%360000381600
合计6%11120001178720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7.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智慧食堂建设的成功案例不少于一个;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有关要求
2.报名投标人须完全满足投标人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且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报名投标人应逐条证明其符合报名基本条件,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2)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3)成功案例证明材料。
4)廉洁承诺书(基本资质要求中3至6条)。
3.各报名投标人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列入中国农业银行禁入名单。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接收报名投标人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