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饭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餐费标准
1、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正常工作日工作午餐,如不在公司用工作午餐,公司不予额外餐补。
2、工作午餐标准为一荤一素一汤一米饭。菜量由厨工进行分配,米饭、汤等由员工根据个人情况自取。
3、早餐和晚餐由员工自行解决,公司按正常出勤给予早餐1元,晚餐4元的餐补。如请假或其他非公务事由缺勤者,不予补贴。
4、报餐:为节约成本,合理分配菜量,请各部门用餐人员,在上午9:30前将用餐安排报总经办前台,如未有通报者,则默认为正常用餐。如未及时通报造成饭菜浪费者,作为日常行为表现的考核参考之一。
三、用餐纪律
2、用餐地点:在饭堂门口制定位置文明就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
3、餐具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盘、碗、筷等,有意破坏饭堂公用物品者,按价赔偿。
4、用餐时不得将餐具带出制定区域之外,用餐完毕请将餐盘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5、力行俭省节约,饭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6、用餐过程应注意维护公共卫生,食物残渣放置在餐盘上倒入回收桶。
7、饭堂内及就餐区禁止吸烟;
四、饭堂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饭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3、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4、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饭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6、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五、饭堂的卫生管理
(一)饭堂卫生要求
1、饭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2、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3、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5、饭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6、饭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7、饭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8、饭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9、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10、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11、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12、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13、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二)食物采购要求
1、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总经办前台负责对所购食物进行验收核实,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一定要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4、总经办前台将每天采购的物品等级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三)餐具卫生规定
1、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2、所有餐具、炉具,必须经过“一洗、二唰、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六、饭堂人员的管理
(一)要求
1、饭堂人员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2、饭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人员;
3、饭堂工作人员应按总经办提供的菜谱准备,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5、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7、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8、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9、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0、每天清理,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二)奖惩
1、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1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辞退。
2、保证为员工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3、保证厨房餐具及饭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100元。
4、为员工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员工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100元罚款。
5、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者以“贪污”论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妥善保管、使用饭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7、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态度恶劣情况发生,予以降级处分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8、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处以警告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9、饭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0、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11、准时开伙,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严重者辞退。
12、遵守饭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饭堂工作区者罚款50元,严重者辞退。
13、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饭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饭堂账目结算
1、每天早上9:00,总经办前台将日均购菜金额交给厨工采购,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总经办对购菜数量和数量进行统计与监督。
2、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将上月菜单量收据及该月米油收据进行统计并请款;
3、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据饭堂支出情况,就餐人员明细等,编制饭堂帐务表并存档。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总经办。
一、招标项目
永州市住建局职工食堂承包经营权。
二、项目简介
永州市住建局职工食堂(以下简称“食堂”)位于永州市住建局办公楼第16层。食堂建筑总面积为724.21㎡,厨房设备、设施齐全,水、电、燃气及排水、排污、吸抽烟气系统全部可以正常运作。食堂内设用餐大厅、3个大小不等的包厢和生活小超市一间。主要服务对象:驻永州市住建局办公大楼各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职工及家属子女。
三、投标人(经营承包人)须知
1、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0.5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评标后如未中标,将全额退还);评标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报名后在开标当天又自动放弃参与竞标的,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80%,即0.4万元。
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报名)。
7、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利用招标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其承包经营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除食堂小超市外,中标人不得经营餐饮之外的任何业务。
9、经营期间,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①采购食材、纸巾、牙签、清洁用品、用餐盘子、碗筷等所发生的费用;②食堂所在楼层的用水、用电和燃气费用;③对设备设施(包括门窗、卫生间、洗手间、墙面脱落、灯、水管、电路)的维修、检测费用(包括设施设备和厨具的更换)及消毒灭菌等费用。
10、食堂设施设备维护。①食堂厨房设备、餐厅餐桌椅等条件以现有配备的设施设备为准,招标人不再新增加设备设施。中标人应爱护好食堂设备设施,及时做好维修保养;②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中标人应保证食堂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门窗、卫生间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维修好交给招标人。如中标人不愿意维修,招标人可组织维修,维修费用从中标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付。
13、卫生要求。①食堂的卫生防疫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发生其他意外,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经营方自负;②食堂经营方须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卫生监控检查,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做到定时清扫和随时保洁相结合,每天拖、洗地面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和病毒消杀;③保证用餐环境的干净、整洁。食堂所在楼层所有区域(含电梯口、卫生间、洗手间、过道、大厅、包厢)的卫生清扫保洁、病毒消杀等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必须参加体检;上班期间,外套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好口罩和卫生帽;⑤每天用餐后要认真清洗食具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确保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畅通;做好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四害”工作;油烟管道清理、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14、监督考评。①食堂承包经营期间,招标人安排专人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进货渠道、操作流程、主副食品的保管、饭菜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②建立食堂消费满意度测评机制,根据测评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和奖励。具体奖励和处罚标准以正式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为准。
15、投标履约保证金。①中标后签订经营承包协议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未按协议经营至期满、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未履行投标承诺、给招标人或用餐人员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抵扣各种罚款或维修费用等;②经营方在承包经营期内若无上述情况,自承包经营协议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评分内容和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1、内部管理(14分)
2、安全卫生(12分)
卫生防疫、餐具消毒、卫生清扫、食材采购有制度规定,有责任分工,有保障措施(7分);对保障食堂安全有序运行,有严格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5分)。
3、有确保饭菜可口、菜品多样化的具体措施(8分)。
4、有食堂消费满意度测评奖惩规定和改正不足、改善服务的具体举措(12分)。
5、承诺在包厢消费时可享受9折优惠(8分)。
8、承诺食堂小超市出售的商品价廉物美,价格应低于市住建局办公大楼附近步步高超市同类商品价格(10分)。
五、本招标方案内容如与《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食堂承包经营协议》内容在表述方面不一致的,以正式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内容为准。
一、建设目的
(一)营养健康餐厅
1.以餐饮服务经营者为对象,通过审核和推广,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
2.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
3.通过营养健康餐厅窗口,向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众多的外出就餐者展示营养健康的菜品、传递正确的.营养知识和配餐理念,从而加快全社会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二)营养健康食堂
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以满足学生、职工营养健康需求、促进学校、单位食堂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规范和指导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为目的,指导学校、单位食堂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各方面进行建设,成为学校、单位开展营养健康管理和学生、职工提高自我营养健康管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为推进健康天津建设夯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标准
以《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附件1)、《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附件2)、《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附件3)为标准,重点开展环境布置、营养菜品、人员培训、营养宣传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二)建设数量
营养健康餐厅以大型连锁餐饮店、具有一定影响力品牌餐饮企业为重点,可结合餐厅食品安全等级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年内建设不少于5家。
营养健康食堂以学校、单位食堂(职工食堂)为重点,年内建设不少于10家。
(三)审核验收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辖区的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进行审核验收;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区建设单位抽样复核,复核数量不少于10%。若市级复核结果与区级审核结果相差较大,可责令区级重新审核。
(四)宣传公示
对于验收合格的餐厅、食堂应通过大众媒体、餐厅自有宣传平台、餐饮行业平台等对外公示并加强宣传报道,树立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品牌效应,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临床营养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做好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提供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单位,协调推动创建;开展营养健康餐厅和营养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处罚事项审核。
区教育局负责配合提供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单位,组织推动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和常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