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方便学校食堂管理,学校建立了食堂一周普食谱和价格公示制度。
一、成立了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学生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卫生、食堂伙食质量监督管理。
二、学生食堂每周五上午组织食堂有关人员制定下周食谱,食谱必须食物多样,营养搭配均衡。
三、学校食堂每周一上午,向全体师生公示一周食谱。
四、学校食堂还必须每天想全体师生公示当天的食品、肉类、蔬菜等价格情况。
五、食堂负责人每周要听取学校师生对本周食谱的合理化建议,便于及时改进。
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管理,增强透明度,确保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定价管理规定:
一、定价依据
1、主、辅原料成本;
2、就餐人数;
3、规定成本比例。
二、定价分类
1、按餐定价;
2、可选择性菜肴定价。
三、按餐定价公式
现场核定每餐主、辅原材料成本/就餐人数/70%=每餐学生伙食费价格。
四、可选择性菜肴定价
1、主食(饭、粉等)定价=现场核定每餐主食原、辅材料成本/就餐人数/70%。
2、可选择性菜肴定价=现场核定菜肴主、辅料成本,逐份打出菜肴,按公示计算每例价格,即现场核定菜肴主、辅料成本/打出菜肴例数/70%。
五、定价人员组成
由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膳食委员会学生或家长代表参与,食堂托管的由托管餐饮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共同参与。
六、定价公示
按餐定价或有可选择性菜肴定价后,将饭菜定价在食堂窗口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监督。
七、价格调整
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波动幅度在20%以内的,维持原价;波动幅度在20%以上时,菜价应作相应调整。
为加强我园食堂饭菜价格管理,增强透明度,确保幼儿合法权益,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定价管理规定:
1、主、辅原料本钱;
3、规定本钱比例。
二、定价:幼儿每餐按7元收取,每月收取一次。
三、定价人员组成由我园食堂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家委会参与。
四、定价公示
饭菜定价在班级群及时告知家长的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监督。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__]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稳定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切实做好新学期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__]64号)精神,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管理,确保学校的稳定,特制本办法。
第一条定价管理的原则
一、稳定性原则。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利益,也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公益性原则。认真落实食堂饭菜价格成本核算,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与监督,坚持微利保本,不随意定价。
三、节约性原则。建立健全监控机制,规范食品加工、减少浪费,确保饭菜卫生安全和质量,节能降耗。
四、透明性原则。增强食堂价格管理的透明度,师生共同参与监督。
第二条定价要求
一、基本大伙
1.高中低档菜品比例3:4:3,保障学生食堂中、低档菜肴比例不低于70%,保障菜不少于30%。
3.午、晚餐试行“5元套餐”档口,满足贫困学生就餐需求,学校将按就餐人次给予3元/人补贴。
4.毛利率需控制在38%以下。
5.师生满意度测评每月不得低于85%。
二、特色餐厅
1.毛利率需控制在43%以下
2.菜品售价不做统一要求,米饭允许免费续加。
3.师生满意度测评每月不得低于85%。
第三条定价程序
一、对原材料的价格进行线下市场调研和线上平台调研,比对原材料上一年价格,推算出食材平均成本价。
二、统计分析菜肴主料、辅料、调料比例,报备经营品种。
三、菜肴核算后,把核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比较,制定出价格标准,报后勤管理处审核。
第四条调价程序
一、价格调整条件
1.学生食堂需保持饭菜价格稳定,当食品类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20%以上时,可提出申请。
2.确定需调价的菜肴,根据该菜肴用料价格在现价基础上作全年评判,确定全年基本原材料价格。
二、价格调整流程
1.由学生食堂提出申请,由后勤管理处组织邀请学校各方代表参与评判并公示。
2.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五条食堂饭菜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不得随意定(调)价。
第六条加强食堂物资的采购管理,所有食材集中采购,规范物资采购制度与程序。
第七条由后勤管理处、伙管会、各学生食堂等代表组成的.三级监控体系,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生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管理,确保学校的稳定。特制订定价管理规定:
一、定价管理的目的:
(一)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利益,也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要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食堂饭菜价格成本核算,坚持微利保本的经营原则,合理制定伙食成本核算和定价准则,不随意定价。
(三)要加强食堂物资的采购管理,对食堂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定和完善物资采购制度,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伙食物资的进价。
(四)建立监控机制,抓好食品加工过程管理,规范操作、减少浪费、节能降耗,千方百计降低食堂价格,确保其质量和卫生安全。
(五)要增强食堂价格管理的透明度,让学生参与监督工作。
二、定价管理的原则:
(一)在制定价格时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
(二)在市场原材料价格持续调整的情况下,学校食堂体现其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做好饭菜价格的稳定工作,采取分步调整的方式,实现平稳过度。体现对学生的关心和关怀。
(三)食堂饭菜价格的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通过各种渠道征求学生和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做到不随意定(调)价。
三、定价的具体办法:
注:售价为全成本核算价格加X%利润率,即为实际售价。
(三)操作程序:菜肴定价核算,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对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并比对了原材料一年价格,推算出了一年的平均价格。
2、对菜肴逐个调查。如对菜肴的价格、主辅料、四季价格进行统计。
3、餐饮中心召开餐厅经理会议,选出餐厅代表(厨师)参加核算。
4、餐饮中心和餐厅厨师代表对菜肴进行实际操作,用实际情况找数据。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确定菜肴的主辅料;
②对原材料进行称量(包括毛料重量、净料重量、调料重量);
③现场加工菜肴;
④加工后,现场逐份打出菜肴。
5、菜肴现场加工后,餐饮服务中心和餐厅对成品的菜肴,根据计算公式进行核算。
6、菜肴核算后,把核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比较,制定出价格标准。
四、调整价格的具体操作过程:
1、由餐厅提出意见,经餐饮中心上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公示组织邀请学校各方代表参与评判。
2、确定需调价的菜肴,根据该菜肴用料价格在现价基础上作全年评判,确定全年基本原材料价格。
3、对原材料进行称量(包括毛料重量、净料重量、调料重量)
4、现场加工菜肴;
5、加工后,现场逐份打出菜肴。
6、菜肴现场加工后,各方代表根据计算公式进行核算。把核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比较,确定价格后进行公布。
五、监控体系
(一)饭菜价格监控体系:由学校工会→后勤管理处→餐饮中心→各餐厅→学生膳管会等代表组成的五级监控体系,欢迎全校师生监督。
(二)菜肴价格调整体系:餐厅→餐饮中心→产业管理处→学生会权益部(学校工会)等五方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体系。
六、价格调整说明:
(一)在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同比上下调幅在20%以内的,维持原价;同比上下调幅在20%以上时,菜价应作相应调整。
(二)食堂伙食其盈亏率建议控制在±4%以内。
一、个人卫生要求:衣着统一卫生,服装勤洗勤换,勤剪指甲,进入岗位前先洗手。
二、食堂用品用具随时保持干净,存放整齐,用完后及时清洗分类存放。
三、择洗菜后立即清扫,每餐饭后及时清扫室内外卫生,垃圾不得过夜堆放。
四、注意食品存放保管,加盖防护,严防污染、霉变或腐烂。
五、随时注意消灭蚊蝇、蜘蛛、老鼠。
六、组长负责,随时督促、检查,全面落实。
七、不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严禁中毒事件的发生。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不加工不新鲜或败变的原料。加工好的原料应分类放在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2、加工的工具要天天清洁,保持干净。
3、蔬菜类不得与肉类等混合清洗。
4、切菜板要“三面”光洁,清洗干净。
5、食具的洗、消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6、消毒后的食具要专柜保管,不能与未消毒的混放。
7、供用餐人使用的食具要符合卫生标准。
8、原辅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直接堆放于地面,成品和调味辅料不能空存放。
10、冰箱要定期清理,生熟食品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要隔离。
11、烹调时,不准吸烟、吃东西,不能用口直接试味。
12、抹台布与抹食具的抹布要严格分开。
13、食品造型要用消毒的用具操作,不能用手拿。
14、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勤换洗衣服,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洗手间要先换工作衣帽,便后洗手消毒。
15、每天下班前须清洗地面、水台、水池、餐桌椅,疏通沟渠,及时清理垃圾、废物,保持饭堂内外环境清洁。
16、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要调离接触直接入口的工作。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7、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参与保证食品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
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
笫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
第三步是消毒,笫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人员应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餐具如何进行消毒呢?目前国内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另一类是化学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学消毒剂灭杀灭病原微生物。但后一类有一定副作用,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国家对用于餐具的化学消毒剂实行严格管制,必须经省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査批准方能生产、使用。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兌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广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曰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
(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虛作假,省略消毒程序;
(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拒的温度等;最后检査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膩,呈现本色。
(4)细菌学检查法。一般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使用。
一、目的: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安全、健康、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全体师生与食堂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行政部为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饭菜质量、食堂安全与卫生、成本控制等进行考核;
3、负责对食堂的费用结算管理。
四、食堂工作人员上岗要求与工作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上岗要求:
①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②必须有敬业爱岗精神与良好的卫生习惯;
③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行为;
4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制服、戴口罩、戴帽;
5工作人员分菜时一律佩戴一次性手套,且每餐更换一次,接触污染时及工作改变时也需更换手套;
6食堂工作人员须坚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时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谈。
2、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②、食堂工作人员在供给服务时应温和、礼貌、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提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向公司行政部反映;
③、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4、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掉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掉煤气、电源;
5、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6、厨师于每个礼拜五交下个礼拜的菜谱;
7、厨师负责根据菜谱制定所需物资的计划;
8、厨师负责客餐的计划与制作。
五、食堂卫生要求:
所有处于食堂区域的卫生清洁
1、定期组织灭蚊、灭鼠消杀活动
2、食堂内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3、食堂工作场所的地板要在工作完毕后,将菜屑冲洗干净并用去污剂冲刷。
4、工作台面,餐具架,于每日使用后清洁需消毒。
5、排烟机,炉灶,电锅,蒸饭柜使用完毕后需消毒。
6、刀具,砧板,汤勺,炒菜工具每日使用完毕后需消毒。
7、菜盆,汤桶每日作业完毕后需消毒,然后摆放好晾干。
8、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9、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
10、食堂内部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应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10、泔水桶每一天清洗干净,杜绝蚊蝇滋生。
六: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
3、不得私自动用厨房灭火器设置;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七、食堂周转金及物品管理
1.公司以现金的形式为食堂供给周转金1000元,由行政部指定人员保管,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借他人使用;
2.该现金只能用于购买食堂急需及客餐所需等食品,所需用品的购买必须经过请购单的方式报公司行政部审核;
3.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厨师为第一职责人,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食堂物品;
4.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应按原价的二倍赔偿,并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八:食物的采购与管理
2、必须做到有计划地采购,防止浪费;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3、食物应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4、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5、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等;
6、对所购食物必须坚持实物按单(一式三联)验收制度,验收人及购物人必须同时在采购单签字,以保证帐物相符;
7、不得将已购进食堂的食品私自向外出售或带走,一律按内盗处理;
8、食物建立进出流水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9、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九、学生就餐管理
1、学校食堂每日供给早、中、晚餐,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是否供给就餐;
3、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主菜由厨工按份均分;米饭、汤则由学生自行盛装,但不得浪费;
4、学生进入餐厅必须按序排队,实行先刷卡后就餐;
5、学生就餐不准离开餐厅,在就餐时须坚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坚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6、礼貌用餐,所有员工必须排队打取饭菜,按量取食,禁止浪费,不得插队、起哄、拥挤;就餐时不准大声喧哗、吵闹、敲碗、制造噪音,违者处罚;
7、就餐学生应爱惜食堂公用物品,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应按原价的二倍赔偿,并视情节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
8、厨房工作人员及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就餐情景,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上报处罚;
9、食堂一律不允许收取现金,食堂刷卡打饭;
十、厨房奖惩原则
1、未遵守本制度违者罚款10-50元,其他按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执行;
2、保证为学生供给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和法律职责;
3、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50元;
4、为学生供给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学生有效投诉,视其情景处以20-50元罚款;
5、严格按就餐规定刷卡消费,并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若未遵照登记,扣款10-50元;
6、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
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按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8、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舞弊、态度恶劣情景发生,予以降级处分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9、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处罚50-100元;
10、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1、准时开饭,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2、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罚款10-50元;
13、工作中不相互配合,不团结同事,并在团队中散布谣言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4、未按要求供给菜谱及未按菜谱填写计划采购单,处罚20元次;
15、采购中徇私舞弊,处罚500元并辞退。
十二、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总经理批准后实行;修改解释、或终止亦同。
一、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四、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至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的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为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以利保管员做好操作间及储物间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4、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6、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7、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8、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为保证食品安全,我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按特殊垃圾处理。
二、就餐同学必须爱惜粮食,珍惜金钱,反对铺张浪费。
三、就餐同学必须相互关心,互相谦让,自觉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为后到同学代购饭菜。
四、就餐时必须爱护食堂环境,保持餐桌、座位、地面卫生,严禁饭菜乱倒乱洒。
五、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敲打餐具、餐桌,杜绝在食堂内起哄。
八、就餐同学必须爱护食堂公物。如有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九、就餐同学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服从餐厅管理。
一、食堂工作常规要求
一规范严格考勤
2、有事必须先请假,全期事假只限于3天,超过3天作旷工处理或下岗处理,有事必须向厨师长书面请假,厨师长向管理员请假。
二杜绝不良行为
1、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2、工作论彼此,拈轻怕重,怕脏怕累,出工不出力
3、不求进步,不按工作程序操作、自作主张
4、思想素质差,没有职业道德,拿取食堂生、熟食品,贪小便宜。
三食堂财产管理
食堂内所有财产要认真爱护,损坏财物照价赔偿,多次损坏,作下岗处理。
四安全卫生要求
1、食堂内外卫生天天打扫,餐具及锅、灶台、红(白)案板、蒸笼、菜盆(桶)、蒸饭箱、盐水缸、海椒缸、冰柜、地板等,每天每餐保持整洁有序。
2、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整理好个人卫生,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标准和规定。
3、按规程和要求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随时排查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报告制度,24小时监控制度。
五团结协调工作
1、食堂工作辛苦,必须讲求整体性,它需要分工,更需要合作,每个员工要自觉主动,服从分配,不要偷懒偷闲。
2、不准说闲话、空话,不准拉帮结派,不准骂架打架。
六礼仪常规工作
对待学生、家长及校外来人要热情大方,举止有度,态度和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力求说普通话,不准脏言污语,有集体荣誉感,作到服务育人。
七管理职责要求
1、加强学习,熟悉管理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2、具备一定的'指挥、协调和吃苦的能力,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坚守岗位。
4、管理资料齐备、规范。
5、有实干精神,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考核合理、公正、公开。
6、有主人翁意识,要有责任感,要爱校如家,思想素质要高。
二、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健康证合格证上岗,上班时要佩戴健康证,每天坚持晨检。
二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及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等皮肤病以及传染疾病的,不能上班。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上班期间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戴上口罩。工作人员不能戴戒指、项链、手链等饰物,不能涂指甲油以及化妆。
五上班前和上卫生间后,应洗手消毒,不能穿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六上班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随地吐啖,不乱丢废弃物。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七工作人员不能将个人生活用品及宠物等带入工作场所,拿取食品用专用工具,厨师试偿不能直接用汤勺。
八按照要求合理分饭分菜,把握好数量,杜绝浪费现象。
九服从管理,按时作息,遵守纪律,爱护财产。不迟到早退、不打架骂架、不与学生和教师发生争执,不公物私占。
十工作人员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习惯要良好,按时参加工作例会。
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与垃圾存放点和厕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和厨房各项规章制度。
三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每天有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的记录。
五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每天检查,随时清洗。
六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油腻、无异味,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污水排放通畅。
七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加盖密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八食堂卫生做到每天“一清、二洗、三消毒”。学校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卫生评比。
九学校食堂和餐具不得外借。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和药品定位存放,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消毒保洁,立式存放。各种防尘布(罩)要洁净,正反面有标记。
十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
四、物品采购、验收、储存制度
一食堂物品采购、验收和储存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大公无私,思想素质好,不得假公济私,在物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情况下,验收签字。
二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无毒、无害、时鲜,符合营养要求。不采购腐败变质、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等食品。杜绝一切来路不明的任何物品进食堂。
三大宗物品采购要签订有效合同,定点、定期采购,并向经营者索取检验合格证和正式票据存档备查。供货方向学校提供营业各种资质,合法供货。
四严禁莲花白、发芽土豆、豆浆、四季豆等高危和“三无”物品进入食堂。
五建立大宗物品进出台帐,记录详细、清楚,专人负责。
六设置物品储存专室,室内通风透气、干燥洁净,物品分类、分架或分柜、离地、隔墙、贴签存放。储存粮食的容器要加盖,防止老鼠、蟑螂等进入,室内保持干净整洁。
七根据需要进行物品冷冻或冷藏,经常检查冰柜、冰箱的制冷性能,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无异味、臭味。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放,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五、食堂安全及规范操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工作,不得违规违纪,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不出售腐烂变质、过期过时、高危、不合格的蔬菜、肉类和豆制品。不出售凉拌菜,不允许学生带自制食品和零食进入学校和食堂。
三蔬菜要洗净,防止带泥、昆虫等夹杂物,新炊具使用要反复清洗、消毒和查验,防止带有不卫生、不安全的异物。砧板、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按规定存放。
四严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工作。生进熟出,烧煮好的食品从传递窗口进入备餐间。
五每天做好灭害和消毒工作,随手关门、关窗,严防外来抛撒物进入室内或饭菜中。
六专人负责关灯、锁门、天然气总阀的关闭等任务,掌握一定的技能,每天工作完毕前负责人要进行认真的巡视和查验。
七从事锅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细心规范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
九按规定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种调料数量适中,饭菜要香熟可口,冷季要做好饭菜保温工作。
十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和操作间。
食堂工作常规要求
一、规范严格考勤
二、杜绝不良行为
三、食堂财产管理
四、安全卫生要求
五、团结协调工作
六、礼仪常规工作
七、管理职责要求
2、具备一定的指挥、协调和吃苦的能力,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健康证合格证上岗,上班时要佩戴健康证,每天坚持晨检。
二、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及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等皮肤病以及传染疾病的,不能上班。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上班期间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戴上口罩。工作人员不能戴戒指、项链、手链等饰物,不能涂指甲油以及化妆。
五、上班前和上卫生间后,应洗手消毒,不能穿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六、上班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随地吐啖,不乱丢废弃物。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七、工作人员不能将个人生活用品及宠物等带入工作场所,拿取食品用专用工具,厨师试偿不能直接用汤勺。
八、按照要求合理分饭分菜,把握好数量,杜绝浪费现象。
九、服从管理,按时作息,遵守纪律,爱护财产。不迟到早退、不打架骂架、不与学生和教师发生争执,不公物私占。
十、工作人员生活作风要正派、生活习惯要良好,按时参加工作例会。
一、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与垃圾存放点和厕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和厨房各项规章制度。
三、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每天有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的记录。
五、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每天检查,随时清洗。
六、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油腻、无异味,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污水排放通畅。
七、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加盖密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八、食堂卫生做到每天“一清、二洗、三消毒”。学校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卫生评比。
九、学校食堂和餐具不得外借。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和药品定位存放,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消毒保洁,立式存放。各种防尘布(罩)要洁净,正反面有标记。
十、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
物品采购、验收、储存制度
一、食堂物品采购、验收和储存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人员大公无私,思想素质好,不得假公济私,在物品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情况下,验收签字。
二、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无毒、无害、时鲜,符合营养要求。不采购腐败变质、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等食品。杜绝一切来路不明的任何物品进食堂。
三、大宗物品采购要签订有效合同,定点、定期采购,并向经营者索取检验合格证和正式票据存档备查。供货方向学校提供营业各种资质,合法供货。
四、严禁莲花白、发芽土豆、豆浆、四季豆等高危和“三无”物品进入食堂。
五、建立大宗物品进出台帐,记录详细、清楚,专人负责。
六、设置物品储存专室,室内通风透气、干燥洁净,物品分类、分架或分柜、离地、隔墙、贴签存放。储存粮食的容器要加盖,防止老鼠、蟑螂等进入,室内保持干净整洁。
七、根据需要进行物品冷冻或冷藏,经常检查冰柜、冰箱的制冷性能,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无异味、臭味。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放,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食堂安全及规范操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工作,不得违规违纪,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不出售腐烂变质、过期过时、高危、不合格的蔬菜、肉类和豆制品。不出售凉拌菜,不允许学生带自制食品和零食进入学校和食堂。
三、蔬菜要洗净,防止带泥、昆虫等夹杂物,新炊具使用要反复清洗、消毒和查验,防止带有不卫生、不安全的异物。砧板、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按规定存放。
四、严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工作。生进熟出,烧煮好的食品从传递窗口进入备餐间。
五、每天做好灭害和消毒工作,随手关门、关窗,严防外来抛撒物进入室内或饭菜中。
六、专人负责关灯、锁门、天然气总阀的关闭等任务,掌握一定的技能,每天工作完毕前负责人要进行认真的巡视和查验。
七、从事锅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细心规范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
九、按规定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种调料数量适中,饭菜要香熟可口,冷季要做好饭菜保温工作。
十、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和操作间。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学校员工食堂食品原料和日耗品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员工饮食安全和后勤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基本原则
一、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二、严格遵守学校采购规范流程,在满足学校经营需求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三、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四、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五、对于常用菜品可批量采购进行储存使用;对于肉类及调味品等可选择到超市购买,以确保卫生质量。
第三条食堂采购流程
一、食堂采购员与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建立意向供应商档案。
二、从意向供应商中选择符合条件(详见附件)的供应商作为定点采购的对象,并再选择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食堂管理员要做好每日员工餐及客饭情况的登记,在下班前及时清点库房物品,出入要分类登记入册。每周五根据下周需要列出下周需要采购的菜品及原料;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四、食堂各类菜品及用品的采买由食堂采购员和食堂管理员严格按照学校采购流程统一采购。
六、食堂管理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监督出入库原料的`库存情况,保证先进先出,防止货物积压变质;同时在采购过程中不断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并报行政部修订。
第四条采购报销流程
食堂采买负责人报销的进货单据和发票上要有采买人和食堂管理员验货签字,经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同意后,交予财务部出纳审核报销。
第五条附件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学校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四、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货物清单、收据等凭证。
食堂职工守则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有关会议,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2.服务育人,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急师生所急,想师生所想,虚心理解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好。
4.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遵守食堂卫生制度。
6.全体食堂人员不准自己买菜、回生菜拿回家,要做到空手进,空手出。
7.不准在切菜、烧菜、售菜时吸烟或大声谈笑,不准在食堂内作一切与食堂工作无关的事。
8.食堂人员有权谢绝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堂厨房。
9.为师生服务时要态度和蔼、亲切,平等待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外来客人更应主动热情,服务周到。
食堂职工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职责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务必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务必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贴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应立即离岗,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有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疖肿、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仪容贴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5、食堂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
6、每一天早上食堂班组长、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贴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职责到人,每一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持续内外环境整洁。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有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并与有毒有害场所持续规定的距离。
3、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持续清洁。
4、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不湿、不滑、无油泥,持续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
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三、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做到分类存放,避免受到污染。
五、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污染食品。
六、加工用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消毒,定位存放,做好保洁工作。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能明显区分。
七、坚持做到工毕场清。
1、食堂环境整洁无污垢,无杂草生长,无积水,采取有效的除害措施。
2、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炊事员做到“三白洁”:工作服白洁,帽子白洁,口罩白洁;“四勤”: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工作地不准吸烟,不准手上带戒指。
3、食堂必须有冰箱或冰柜,做到食品全数留样,做好记录,冰箱食品生熟分开,冰箱上有明显生熟标志。
4、厨房内吊顶、炉灶台面及其周围应贴白瓷砖,水池内外侧应铺白瓷砖,熟食间装纱门窗。
5、库房内堆放整齐,有防蝇、防尘、防鼠灭蟑措施。
6、食具件件消毒,生熟食具严格分开,不使用再生塑料桶、盆和铝制锅、分盘装熟菜。
7、隔顿、隔夜饭菜必须检验无变质后用锅烧透,方可供应。
8、食堂设置泔脚桶,泔脚桶容器加盖,泔脚必须及时清运。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食堂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下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考核内容,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八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条(社会共治)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制度,成立由学校、经营方、就餐人员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有条件的学校要引入家长代表及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机构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引入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共治。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节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申办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学校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学校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食堂宜由学校自主经营,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在中、高考等各级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期间承担为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应当达到A级。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为A级的,在申报县级以上政府和国家级、省级评选评优时应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学校校长或主要负责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当有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学校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学校食堂,学校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相应级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八条学校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天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等情况管理控制。
学校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学校校长或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至少每季度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学校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的,学校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学校或学校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防止食品在存放、运输、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的备餐间应当按专间要求设置。
第二十四条在教室或就餐场所分餐的托幼机构、学校可不设备餐专间,但应根据情况设置相应的成品暂存场所。
成品暂存场所应当按专用操作场所进行设置。
第二十五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学校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专用操作场所设置要求。
第二十六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并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专用。
第二十七条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第二十八条学校食堂应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建设,采用设立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厨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场所和关键过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食品采购和贮存要求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选择相对固定的食品供货商。采购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应与供货单位签订包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
第三十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大米还应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属指标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的食品应当保存好每日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食品,应由供货方、采购人员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登记,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鼓励学校食堂建立使用电子台账,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
(一)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等其他散装食品;
(四)禁止采购、使用和销售含铝膨松剂、人工着色剂以及含铝面制品、含人工着色剂的肉制品和调味品;
(五)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和裱花蛋糕;
(六)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七)尽量不采购四季豆等豆类。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类和豆浆等食品时须确保烧熟煮透。
第三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洗涤用品和减灭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贮存在食品仓库。
拆袋后的大包装原料、散装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包装材质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贴标识。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或专区存放,并显著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制作存放品种清单。
第三十四条食品及原料应当根据贮存的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冷冻冷藏设施内的食品应当分类分层放置,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成品、半成品应当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或用保鲜膜覆盖。
第三十五条食品及原料的使用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食堂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并达到食品安全等级评定B级以上的单位订购。应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学校食堂不得订购生食类、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第四节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各功能(区)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叉使用。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
各切配区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应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按照标识严格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条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朽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不得将剩余食品与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则。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或区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准确称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记记录。
第四十二条餐具、饮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确保消毒达到规定的效果。
餐具、饮具的保洁设备设施应确保洁净、密闭,并有明显标识。保洁设备设施内不得存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成专间专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级教室的,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运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证送餐过程中的清洁卫生。每次运送食品前应对运送工具、容器等进行清洗消毒,运送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四十六条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七条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排水沟渠通畅,地面无积水、无积垢,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第四章事故应急与处置
第五十条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学校(包括学校食堂经营者)和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依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列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并适时组织开展模拟演练。
学校应在食堂就餐区张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和教职工事故应急报告和处理的宣传。
第五十二条学校应急联系人或其他人员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学校(包括学校食堂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报告。
学校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三)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的规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的调查处置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样品;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食堂应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对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触过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统一、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五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落实春秋两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并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会议,通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等事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经营许可情况及保持状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培训及在岗履职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订情况;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及档案建立情况;
(五)学校和食堂经营者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的情况,以及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
(六)食品处理区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
(七)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等过程的管理控制情况;
(八)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五十八条学校食堂应主动公开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学校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等情况。
第五十九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必要时应联合学校主管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堂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约谈。
第六十条学校食堂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未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和力度,必要时应联合学校主管部门开展对学校食堂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约谈。
第六十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学校等人群聚集单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时应会同学校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辨别、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与联合督查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商和协调协作。
第六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应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第六十五条学校和学校食堂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上一级教育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部门有下列行为的,应重点开展督查督办:
(一)对行政区域存在的学校食堂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未按本规定定期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
(三)隐瞒、谎报、缓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行政区域内发生学校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五)行政区域内发生学校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学校食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六)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按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要求对学校食堂开展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的;
(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落实对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日常管理,以及未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
(八)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提交调查报告的。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供餐人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以及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供餐场所可不列入本规定的范围。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负责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的执收工作;
(二)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及依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程序、缓减免事项等内容;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政票据领用、保管、使用、核销等制度,设立票据专管员;
(四)负责开具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并按确定的执收方式及时、足额上缴收入;
(五)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本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收入计划;市级执收单位应当督促各县(市、区)执收单位,根据分成规定及时提出资金上解申请;
(六)负责登记本单位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台账,并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对账;
(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财政、监察、价格、审计等部门和人民银行的检查和监督;
(八)执收单位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政府非税收入;
(九)依法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的其他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调整。
6、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陪餐人员每次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开餐,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9、未经学校安排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1、食品原料采购必须到有工商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采购。
2、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卫生关。
3、不采购烂变质等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和原料,不采购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坚决杜绝黑加工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流入校园。
5、搞好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登记。如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验看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体验合格证明。
6、对宗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对零星食品、原料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严禁采购非定点厂、店供应的`食品原料。
7、实行“阳光采购”,价格监督机制,采购的食品原料须公布价格,接受总务处、膳管会和师生监督。总务处和膳管会要经常性作市场行情调查,随时调整采购食品、原料的价格。
8、采购的一切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登记后,方可结帐、报帐。
1、加强食堂燃气管理的领导,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小组,随时不定期检查,并作登记。
2、食堂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使用燃气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
3、非食堂人员不得开关燃气阀门。
4、食堂燃气由专人负责开关阀门,开燃气前必须检查燃气管道再开燃气阀门,不用时、下班前必须关闭燃气阀门,做到责任到人。
5、负责开关燃气责任人一定要严格把关并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6、严格按照要求,做到通风良好,并有灭火设备装置。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学校食堂为师生的服务满意度,强化食堂内部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是学校特殊部门,由学校后勤副校长主管。
总务副主任任食堂主任。并由此建立食堂工作管理小组,研究食堂有关规章、考核、安全、卫生等主要问题,向校长负责。
学校建立膳管会,由主管校长任主任。总务处、工会、教代会代表及食堂代表为成员,负责对食堂进行监督。(膳管会职责另订)
二、食堂主任主持食堂全面工作。
1、组织对食堂人员的各项制度考核。检查食堂人员在遵守纪律、文明行为、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工作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定期向管理小组汇报。
2、重点抓好厨师长、杂务长、仓库保管员及当值厨师的工作职责履行状况,并做好每周一次考核。
3、抓好食堂的卫生与食堂安全。
4、经常调查师生对食堂服务态度、环境整洁卫生、菜谱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以此抓好整改和调整工作。
5、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和安排食堂用菜、用米及器具的计划及落实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食堂一周内盈亏结算工作。
6、抓好食堂规章制度的落实,杜绝偷窃、浪费现象,杜绝购物夹带私人用品,购人情物和索取回扣等现象,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三、食堂设主任、厨师长、杂务长、仓库保管员各一名,每周设当值厨师一名,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1、厨师长负责厨师组各项工作,就厨师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物品使用、用菜质量向常务主任负责,并协助常务主任进行考核。
2、杂务长负责杂工组各项工作,就每日各杂务工种安排、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环境卫生向常务主任负责,并协助常务主任进行考核。
3、仓库保管员负责食堂仓库保管,协助主任抓好食堂内部管理,及时向主任和学校部门领导反映食堂管理状况并协助考核。
4、由厨师长牵头当值厨师负责拟定一周内师生菜谱,并提交食堂常务主任,负责本周师生主菜及小餐厅炒菜。
四、财务管理:
1、IC卡机房现金结算制度。
③总机房操作老师每周六下午把现金收入缴存银行,到周六下午凭银行交款单和收支汇总表(收支汇总表一式四份)与学校出纳结算本周收入。
④购菜的备用资金由当日负责购菜小组于前一天向学校出纳领取,并于购菜的当天放晚学前结清。
⑤菜价核算:以师生利益为主,同时兼顾学校利益,具体的菜价核定,应由食堂主任严格把关;其中菜的成本比例原则上原料成本80%,调味品成本10%,其他成本10%。
⑥食堂收支结算,食堂合计实行旬报、月报制度,为学校调节制定有关食堂措施做好参谋。
⑦凡食堂购菜的物品、发票,除经办人、验收人签名外,300元以下由食堂主任证明,300元以上由主管副校长证明,后再送校长审批。
五、购物制度:
1、购菜(招标)人员的组成:
①常用菜肴(包括客菜)的购买由总务处、食堂、货车驾驶员组成,最少两人组成,一人记帐,一人付款,总务处成员要严格把关;
②常用的大宗物品(如大米、油、猪肉、燃料、调料)采购由食堂师傅、食堂正副主任、总务处出纳(或会计)组成;
③对大宗物品的招标由食堂师傅、食堂正副主任、总务主任、主管副校长、校长组成。
2、常用的大宗物品(如大米、油、猪肉、然料、调料),原则上采用招标形式(招标期限根据情况定),考虑到我校离萧山商业城较近的实际情况,对大米可以随吃随买。
3、每天去市场购买的蔬菜,原则上买批发商的蔬菜(即农贸市场外面的车子),严禁在固定摊位购买,如在里面买,应写上摊位号。
4、对食堂中的物品进行维修、添置,要事前书面向主管校长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进行。
5、购菜人员严禁索要回扣和其它好处,严禁在亲戚、朋友、邻居的摊位上购人情菜。
6、去购物的工作人员,在集体购物时,严禁为自己(包括领导)代购任何物品。
六、验收入(出)库制度:
1、所有物品,不管大小,都要验收登记入库。
2、对采购的东西,要验数量、验质量,一切相符者,由保管员在发票上签字。
3、对食堂的米、油、盐、酱菜、调料等实行专管,保管员对每件物品都要有明确而详细的记载。
4、没有校长、主管副校长、食堂主任批准,严禁食堂的一切物品拿出食堂。
七、出勤制度:
2、食堂人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半天内向食堂常务主作请假,一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请病者一律需镇级医院以上的证明。
3、对于事假,每天分别扣30.00、40.00元;病假减半;旷工按事假标准加倍,直至扣完。(特殊情况除外)
4、食堂工作人员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者,除向负责食堂考勤的副主任办妥手续外,每10分钟扣除1元。(特殊情况除外)
5、食堂副主任协理员、厨师长进出校门原则同老师一样,进出要打卡。
6、食堂工作人员在停伙期间,需要对食堂设备进行维修等,进行加班的,要事前到主管副校长处提出申请,批准后,加班有效。
八、安全卫生制度: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体检一次。
3、把好食品卫生关,把好进菜进料渠道关,食品卫生安全是食堂的生命线,不进过陈、霉烂、变质食品。
4、食堂内部做到生熟分开,不向学生出售隔夜、变质蔬菜。
5、严禁食堂人员用食堂器皿洗脚、洗头等,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校洗衣(工作服、住在校内的除外)。
6、食堂内部保持全日清洁,做到一日三扫,餐餐清,坚决消灭苍蝇、蟑螂、老鼠。
7、实行卫生责任追究制,食堂常务主任为食堂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凡食堂任何部门卫生出问题,校长第一追究主任责任,食堂常务主任应对食堂协理员、厨师长、杂务长及每一位职工分岗位建立卫生安全责任,做到每一件卫生岗位均有人承担责任。主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对食堂卫生负领导责任。
九、其他制度:
1、食堂人员一律按学校规定标准吃菜。
2、食堂人员在为学生打IC卡时,实行子女、亲戚回避制度,违反者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无特殊原因(经校长室批准有书面批准书除外),食堂一律不准为外单位,学校教师,学生加工生菜等其他物品,经批准加工的须收取必要费用。
5、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以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者,教师有学校进行行政处分,职工一律开除。
①在购物过程中于学校的制度而不顾或故意抬高价格,拿回扣,购人情菜或故意购进变质物品。
②发现教师和职工没有任何手续,随便拿、吃集体物品,食品等情况者。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4、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5、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6、不用的煤气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保管在安全地方。
7、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