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风景区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敬老院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风景区实际,现对风景区敬老院工作人员(包括院长、会计、炊事员、服务员、兼职医务人员等)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农村五保供养事业、有爱心、勤奋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爱岗敬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爱护和悉心照料每一位五保供养对象。
(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素质、修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
(六)服从领导,服从大局,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爱护风景区敬老院公共财物,不浪费,不损坏,不化公为私。
(八)讲究个人卫生,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
三、工作职责
(一)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
2、积极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带头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3、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汇报。
4、教育工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定期检查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5、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院民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团结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把单位办成一个团结、活泼、服务优质高效的集体。
7、建立和管理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的档案。
(二)会计职责(报帐员)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好会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
2、认真编制本院年度收支计划,及时做好年度预决算,当好院长参谋。
3、认真做好会计事项处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齐全。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5、做好财务档案保管和保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和保障作用。
6、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等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捐赠物资、现金的帐务工作。
8、协助院长抓好敬老院庭院经济创收和院内环境卫生。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保管员职责
1、严格物资入出库手续。物资入库要逐一验收,做好台账;出库要按规定的手续发放。违反规定的有权拒付,发现余缺及时查对,做好统计报表。
2、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存放要分类,排列要整齐。定期清理,打扫库房,通风通气,防止物资积压霉变。
3、注意防火、防盗,配备防火、防盗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4、坚守岗位,按时发放物资。
5、协助院长做好庭院经济收支的登记。做好供养人员参加种养业收入的逐项登记和分配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炊事员职责
2、注意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厨房的公共卫生。餐桌每餐一小洗,一天一大洗。
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保留、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待清查原因。
4、厨房、膳厅做到室内基本无苍蝇、老鼠、蟑螂和蜘蛛网,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及时清理,室外无杂物、无臭味。
5、爱护公物,节约原料、降低成本。
6、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烹饪技能。
(五)医务人员职责(可兼职)
1、搞好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经常给供养人员上卫生常识、老年人保健课。
2、建好供养人员的健康档案,定期给供养人员检查身体。
3、负责供养人员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4、负责院内和供养人员居室及个人清洁卫生检查、评比。
5、负责院内室内外及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服务人员职责
1、认真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院民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院民的生活起居等日常工作。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协助院民整理好内务卫生,并监督、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保证院室内清洁、无异味。
4、组织院民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适当的学习活动。
5、及时掌握院民的心理动态,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
6、协助医务人员做好院民的医治护理工作。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考勤
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定期考勤一般每日两次,不定期考勤一般每周应不少于3次,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位和有无迟到、早退等违规违纪现象。
五、值班
六、请销假
七、奖惩措施
(一)奖励
敬老院在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敬老院建设和发展的比、学、赶、帮、超等活动。如有下列情形,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风景区社保局会对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1、被风景区社保局以上单位通报表彰者。
2、一年内未迟到、早退或未请假者。
3、向敬老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到良好效果者。
4、见义勇为、处事果断,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者。
5、其它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应予奖励的情形。
(二)惩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敬老院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
3、旷工1日者,扣发本人半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不含3日)以上,风景区社保局将予以辞退或开除。
5、其它需要惩罚的情形,按《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试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解除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障局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操作规程,经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责任事故的;
(三)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在本职岗位上出现事故、案件或重大问题者;
(五)工作期间因故受到刑事处罚者;
(六)身体体检不合格、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合敬老院工作者;
(七)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维护五保对象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确保风景区敬老院长期正常运转,使五保对象安度晚年,保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执行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努力增收节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敬老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由专人管理,各项收支实行统管,分类记账,专款专用,结余留用。敬老院财务实行院长审核,社保局民政科审批,实行先领后支的报账制,但2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须经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报社保局民政科审定,社保局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条社保局应加强对敬老院财务的监督检查。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财务法规行使财务监督权。
第二章会计核算管理
第六条敬老院的所有支出必须有正规发票(如确实无法取得,应有明细清单),并且内容齐全,严格按照经办人签字、证明人签字、院长初审、社保局民政科复审、社保局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办理出账手续。此外,采购的蔬菜、大米等生活物资要有专门的验收人员验收,并在原始凭证或清单上签字。对数额较小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日常生活品采购可凭敬老院采购清单报销,经办人需有2人以上,且同样要有验收人员验收。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敬老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或经过主管部门拨入的五保供养资金,管理经费,小额药费等。
(二)专项款收入,如基建、购置、修缮等各项款。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八条?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一)五保供养资金:由敬老院会计每季度及时转存院民日常生活专用账户,按照报账流程规范使用。
(二)其他收入中的捐赠资金:敬老院必须到社保局领取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由会计开具加盖社保局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并及时足额的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以存折或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严禁坐支、截留、挪用或瞒报。如有违者一经查实,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和年终考核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敬老院五保供养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食品费。风景区敬老院必须坚持早、中、晚每日三餐,建立每周食谱制度,对其膳食进行合理调剂,保证五保老人的饮食多样化,吃饱,吃好的同时要有营养。
(二)燃料费,做饭、烧茶用的煤、电、液化气、柴等费用。
(三)节日饮食费,用于节日为老人增加食品、饮料等费用。
(四)洗理费,为五保老人洗浴,理发所用经费。
(五)衣服被褥、鞋袜等用品的添置
第十条敬老院管理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敬老院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费用。
(二)敬老院房屋及公用设施的维修。
(三)水电费支出。
(四)购置办公用品。
(五)其它零星支出。
第十一条专项款支出
(一)上级各单位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有指定用途的款项。
以上两款项一定要按投资方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乡镇投入、各项捐助和其它收入。
(一)用于敬老院五保老人每月的零花钱。
(二)其它生活必需用品
第十三条以上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管理的要求规范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
第五章?资产及负债管理
第十四条社保局民政科协同敬老院建立、健全现金财务管理制度,对仓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六条?敬老院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应当分别管理,及时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十七条?敬老院资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敬老院的清算,应当在社保局、财政局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第六章?报表及财务分析
第十八条?敬老院所有的收入、支出、结余及债权债务要按季度向社保局报送资金活动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第十九条?敬老院财务状况说明书应包括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条风景区社保局是管理农村敬老院的主体,要加强对敬老院的规范化运作和各项事务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敬老院的资金,侵占敬老院任何财产、物资。
第二十二条社保局制定对敬老院财务审核计划,原则上每年审核一遍,及时掌握全区各敬老院财务活动情况,保证敬老院财务收入不漏,支出合理,用项合法。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风景区社保局负责解释。
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分(试行)办法
敬老院是九华山风景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切实搞好敬老事业,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现就敬老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定如下评分办法:
一、考核对象:
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具体见《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
三、考核办法:
四、严格考核:
年终综合考评积分与年终奖金挂钩,积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奖金全额发放;积分在90-94(含90分)奖金打8.5折发放;积分在80-84(含80分)打8折发放;积分在79分以下取消当年奖金。
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应在岗而不在岗的工作人员,一次给予警告;二次由社保局民政科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当年奖金;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人员,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以上考核意见,请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遵照执行。
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标准分
测评分
公共考核
基础考核
抽查,发现一次扣1分;
5
(2)上班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3次算一次;
(3)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脱岗、没有交接班手续、没有值班日记和院民外出登记;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1天院长批准;2到3天,社保局民政科批准,并报告社保局主要领导,3天以上报社保局主要领导批准;院长请假由民政科批准;
(5)工作日或值班期间就餐饮酒;
抽查,发现少一次扣1分;
综合评议
(年终总评时进行)
敬老院院民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随机挑选5位院民打分,最后取平均分;
好
(4分)
一般
(3分)
差
(2分)
敬老院工作人员互相评议;
除被考核人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对被考核人打分,最后取平均分;
(6分)
社保局民政科对被考核人员综合评议。
社保局民政科根据工作人员平时工作情况打分。
10
合计
50
九华山风景区敬老院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
工作
考核
院长
每耽误一次扣1分;
4
档案不完整,少一项扣1分;
(3)每季度开展先进院民宿舍和先进五保对象评选活动,促进敬老院内部管理和建设;
每少一次扣1分;
6
(4)绿化区域无杂草和杂物,花木生长旺盛,树上无衣被晾晒;
有杂草、花木枯萎,乱晒衣被,发现一次扣1分;
(5)认真执行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财务按季度公布。
少公布一次扣1分;
(6)做好日常生活用品的采购工作,采购手续完备,价格合理,质量保证;
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分;
(7)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消防演练;老人房间无自备电器;
日常使用中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1分;
(8)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积极调解好院民和院民、院民和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
查看记录,少一次扣1分;
根据工作情况酌情扣分,被院民投诉、举报查实一次扣2分;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
(11)各项捐赠款、物,及时交由报帐员足额存入指定账户,不得私分、扣留、挪用;
工作考核
报帐员
(1)严格使用资金,无超预算开支、挪用、挤占五保供养经费和擅自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违规违纪问题;
发现一起扣1分;
(2)严格物资入出库手续,物资入库要逐一验收,做好台帐,出库要根据制度规定的批准权限手续发放,做好统计报表。
抽查,发现一起不符合扣2分;
(3)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存放要分类,排列要整齐。定期清理,打扫库房,通风通气,防止物资积压霉变。
抽查,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
(4)注意防火、防盗,每星期进行巡查一次,确保库房安全;
查看记录,缺少巡查一次扣1分;
(5)做好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价格合理,无违规违纪现象;
发现一起扣2分;
(6)做好老人参加种养业收入的逐项登记和分配工作。
发现违规,一起扣2分;
根据工作情况酌情扣分,被院民投诉、举报一次扣2分;
(8)捐赠款物如数登记入账,按规定使用,无挪用、侵占或私分等问题的发生;
服务员
(1)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没有冷言冷语,不得指责、吵骂;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分;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新鲜,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送菜、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5)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的想法,掌握他们的要求,说服疏导他们的思想,每周不少于一次且有记录;
每少一次,扣1分;
(6)春秋季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帮助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人到室外走走,晒晒太阳。
(7)负责敬老院内的环境卫生,对大门口、庭院、走道、公共洗手间、浴室、洗衣房等公共区域要每日清扫,卫生死角要每周打扫。
根据工作情况酌情扣分,被院民投诉、举报一次扣2分。
炊事员
被院民投诉一起扣2分;
(2)注意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厨房的公共卫生。餐桌每餐一小洗,一天一大洗;
(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扣2分;
(4)厨房、膳厅做到室内基本无苍蝇、老鼠、蟑螂和蜘蛛网,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及时清理,室外无杂物,无臭味;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
(5)爱护公物,节约原料,降低成本,开饭趁热按时,就餐人员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