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范文(通用16篇)
做好防控,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舒畅的校园环境,把食堂建成让学生感觉到家的温暖,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二、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进餐环境,提倡文明用餐,不争、抢、跑,
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就餐时应安静、专心,服从餐厅服务人员管理,不挑食、不浪费。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
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服从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各年级学生会成员要提前到达餐厅指定岗位值班,佩戴标志,认真负责,带班班长每日培训和总结,并及时报告年级主任,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德育处。对于难处理问题请求值班领导和老师处理,不允许与同学发生冲突。
四、养成珍惜粮食,不浪费粮食
的好习惯。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五、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主动清洗餐具,洗完放到指定的框内,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自备餐具请自行保管。
六、学生餐前在教学楼水池洗手然后去餐厅就餐,用餐结束后要迅速洗餐具,洗手然后离开食堂,不在食堂随地吐痰,不得喧哗哄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员在给学生打饭菜时穿戴要规范,对师生要热情,服务要周到,不厌其烦,让师生满意。对全体师生一视同仁,老师学生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
九,餐厅清扫,垃圾清运,由高一二学生按班级顺序值周,高三不承担清扫任务。高三独自在校期间,由高三学生承担,高三年级组做好安排。生活老师做好监督和检查评价。
十,生活老师每日分组跟餐,张剑老师做好要求和培训。年级学生会管理人员由年级主任每周进行指导和培训,德育处每周对各年级、各班就餐及值周情况进行评价记录。
十一,学生就餐必须在餐厅前整队进入餐厅(期间间隔一米以上距离),进餐厅前整队背诵《悯农》(防控期间暂时不背诵),进入餐厅有序就餐(防控期间同向就坐就餐,不得对视而坐),按照指定序号就餐,天天如此,各年级各班级做好安排,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各年级各班。
十二,每个同学要养成良好习惯,不丢垃圾并且发现还要主动捡起,放进就近垃圾桶,同学之间互相监督,欢迎举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值班领导或者德育处举报,德育处会核实举报实际对违规行为处理,对举报行为给予精神甚至物质奖励。
十四,年级主任要利用年级会集中学习,班主任利用班会给学生做好讲解,全体同学认真学习。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寒假即将结束,新学期的号角即将吹响。本学期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的“半封闭式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午间用餐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早餐:早上6点50分,以宿舍为单位,由配餐工作人员将早餐统一送到每层宿舍的东面楼梯口,由早上值班教师安排宿舍代表领早餐并有序就餐;
中、晚餐:12:05—12:40、6:05—6:45分年级就餐。值班教师12点、5点55分到达相应班级值班点。
初一年级各班就餐安排
1903班:进门数单数列27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5名同学、1902、1904班2名内宿生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到体育馆一楼按原班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907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2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到体育馆一楼按原班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908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4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到体育馆一楼按原班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909班:进门数单数列27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7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到体育馆一楼按原班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初二年级各班就餐安排
1801班2人、1802班3人、1803班2人、1804班7人、1805班2人、1806班5人在原班原位等待分餐就餐。
1806班:共5人,在班主任带领下,从西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1808班临时就餐点(西面起第二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
1807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15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从西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临时就餐点(西面起第一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808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16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从西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临时就餐点(西面起第二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809班:进门数单数列25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18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从东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临时就餐点(东面起第二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1810班:进门数单数列26名同学留在原班原位就餐;双数列25名同学在值班教师的带领下从东面楼梯下楼,在二号楼1楼临时就餐点(东面起第一间教室)按原座位顺序就座就餐,具体由班主任微调;
午托生在临时就餐区(体育馆三楼)就餐,由配餐员统一配送和收拾,值班老师维持就餐秩序。
二、就餐要求
1、就餐前请洗手。
2、单人单桌单向就座。
3、未领到餐食前,应佩戴口罩。
4、在座位等待教师统一发餐。
5、就餐时禁声、不走动。
6、就餐完由教师指定统一收回餐盘。
7、有序洗手、离开。
三、应急处置预案
处置流程及要求要点:
值班教师:
1、询问学生情况,用探温枪为学生测量体温后,将该学生带离餐厅,将学生送往隔离室;
2、通知校医和年级组;
3、检查结果正常,解除警报;检查结果异常,送往医院就医;
4、通知后勤,对配餐区进行消杀。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营养改善计划”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全校师生伙食质量,切实实施好我校的营养餐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改善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本方案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确保全体学生均吃上“营养餐”。
三、食堂管理暨“营养餐”管理组织机构:
1、成立陶圩小学食堂管理暨“营养餐”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宝(全面负责食堂暨学生营养餐工作)副组长:张锐(负责食堂暨学生营养餐的具体管理工作)成员:张锐(兼职食堂管理员)
代多成(负责食堂所需物品采购、营养餐食品的验收保管工作)
王纬纬(负责食堂暨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卫生监督、资料整理、收集工作)
各班班主任:负责食堂暨学生营养餐的学生就餐安排、就餐纪律、卫生工作。
2、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学生营养餐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各班营养餐的质量监督和分发工作,确保营养餐分配合理、有序。
四、营养餐计划实施方案
1、营养餐食谱:(试行)
提前公布一周营养餐食谱,要求营养搭配合理。(要求一周内菜品不重复)
2、物品采购流程
(2)营养餐所需物品应当天进行采购,并由供货方提供正式发票备查,直接在农户家中购买的农产品,采购员应作好采购记录,并请农户签字确认购买情况,如农户系文盲的,由采购人员代签后农户加盖手印。严禁采购过期或变质物品,严禁到无营业资质的小摊小贩处购买物品。
(3)记帐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主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采购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帐单交核算监督员。
(4)安全监督员负责审查物品的安全情况,包括采购物品单据是否齐全、采购渠道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等。
(5)采购人员将采购物品交验收员验收后,由食堂管理员将所采购物品移交食堂工人。食堂工人根据采购物品情况,应对物品进行妥善保管,认真进行清洗、消毒,避免变质,严防破坏。
(7)采购物品验收合格后,每月结一次账,由报账员和采购员结算。
(8)非营养餐工作人员,严禁接触食堂所需物品。
2、营养餐制作、分配流程
(1)食堂工人根据菜谱,制作营养餐,确保营养餐质量。
(2)实行行政领导、教师自费陪餐制度。每次营养餐至少有一名行政领导陪餐,陪餐领导提前半小时进餐,半小后确认营养餐无异常反应后,方能对营养餐进行分配。
3、监督保障机制:
(1)经费保障:营养餐经费由上级按每生每天3元进行划拨,学校食堂就餐向学生收取2.5元/生/天。要确保5.5元钱全部用于学生身上,因营养餐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在生均公用经费中解决。
(2)营养餐经费实行单独核算,核算监督员每天开饭前及时公布今日采购情况,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3)坚持严格执行营养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监督负责人或领导小组要坚持每天对营养餐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物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要经常对存放营养餐的'房间进行巡查,严禁学生、学生家长、食堂工人家属、教师家属等无关人员接触营养餐,防止破坏。
(6)各班学生营养餐管理小组,要管理好本班就餐纪律,卫生,杜绝浪费。
(7)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要精打细算,严防铺张浪费,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8)学校报账员要对营养餐专项经费进行日清月结,期末总结算,确保专款专用。
4、奖惩措施
(1)对在食堂管理暨营养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2)未按要求完成学生营养餐制作和分配的食堂工人,按照签订的协议处理或予以辞退。
以上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和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坚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断推动教育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一、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营养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二)供餐形式及内容
我校以课间营养加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鸡蛋、面包、牛奶等食品。内容为一盒牛奶加一个鸡蛋或一盒牛奶加两个面包。
“营养改善计划”操作流程
1、营养餐的交接。学校要制定明确的查验接收制度,营养餐专管员按查验接收制度查验接收食品,确认无误后在《食品交接记录单》盖章签字留存。学校在接收实物时,必须要随机抽样检查。
2、营养餐的`存储。学校要配备专门存储设备,保证存储环境安全达标,为食品的安全存储提供保障。制定明确的安全存储制度,要求营养餐专管员按安全存储制度存储食品,并按要求做好留样及保管。每次出库如实填写《营养餐领取分发登记表》。
3、营养餐的加工。学校食堂厨师负责鸡蛋等的加工加热,并按要求做好加工记录。鸡蛋等在加工前,要清洗鸡蛋等表面;煮熟后要在2小时内食用完毕,坚决不能让学生隔餐吃、隔日吃。另外,学校要提供消毒设施设备,要求学校食堂厨师按要求在每次加工前、后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工具不得使用。
4、营养餐的分发。学校营养餐专管员每天早晨9:00前按班级人数和当天的配餐食谱进行配餐分包。班主任负责领取本班的营养餐食品,并负责发放。领取营养餐食品时,要再次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观工作。分发食品前,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晨检,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并对学生食用蛋奶等有过敏者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凡对食用蛋奶过敏者的学生不得食用蛋奶,配餐企业以等值营养食品予以代替。
5、营养餐的食用。班主任负责学生用餐期间的组织管理,监管用餐的全过程,实行定时、定点、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发生。用餐前,班主任必须监督学生用流动水彻底洗手;用餐后,班主任负责将餐后废弃物予以收缴,交学校统一处理。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这既是一项责任工程,也是一项风险工程,需要多方联动,扎实推进。为了切实开展好我镇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54号)的有关要求,以全校在校学生为对象,以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为基本方式,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我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小学生724名,在校就餐724人,其中,教师16人。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领导组组长:李建红(学校校长)
副组长:吕春(副校长)、陈应兴(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张平(学校财务人员)
成员:各班班主任
工作职责如下:
校长:领导全校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
吕春:负责监督落实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协助校长处理日常事务。
班主任:负责监督落实班上营养改善计划,协助校长处理日常事务。
陈应兴:全面指导营养餐的具体实施、监督总结完善营养餐的各项工作。
张平:负责处理营养餐项目日常管理业务,数据业务处理,做好档案和账务管理。
吕春: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学校成立学生营养餐膳食委员会成员组成:学校教师代表:龚关帅、宋正兵学生代表:张如月、陈买红家长代表:瞿佑仙、龚吉仙、王水芹食堂员工代表:瞿倩学校领导:李建红、吕春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学校和责任人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管理责任是否到位。
3、监督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4、监督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供餐食品是否有营养,食谱搭配是否合理,实行“计划”后学生的身体素质是否有明显提高。
5、监督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到学生或供餐单位个人,是否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克扣资金现象。
8、负责把各种信息及时反映到学校,并向学校及时提出好的修改意见。
四、供餐方式
学校供餐。开办食堂,食堂全部由学校管理经营,不得出租、承包,周一至周五每天上餐由食堂提供一个免费的保质保量的早餐。
五、明确职责,落实工作
2、我校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分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食品安全。
4、我校已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制度。以班为单位,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并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密切跟踪调查学生营养改善状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强食堂管理
学校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吕春分管陈应兴食堂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上班期间工作服应穿戴整齐、清洁卫生。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2、食堂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学校定期同供货商结算账目,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应做好购货记录。食堂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
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
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七、各学校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招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身体、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有明显问题的不能录用。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学校炊管人员专业知识岗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八、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
1、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合理控制伙食价格,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食堂在制作食品时,必须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粮油等原料市场价格、不同年龄段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的伙食费标准和收费方案。
3、学校食堂建立价格公示栏,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膳食管理委员的监督。
九、我校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存放
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
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鲁山县教育体育局文件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定点招标采购,按时配送发放,改善农村和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1、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合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
2、坚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创造条件、全面推开的原则。
3、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4、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5、坚持广泛宣传,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校的所有《两免一补》学生供应三元学生牛奶、鸡蛋、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的营养食品,由学校科学搭配食谱,每天以实物形式直接配发给学生食用。
四、补助标准
五、具体操作办法
1、做好宣传,使这项惠民工程家喻户晓。与学生家长签订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确保资金到位。
2、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补助标准和人数每期每月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下发放,建好专账,并且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各校要记录好平时学生食用“营养餐”情况。
3、确定供应方案:“营养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面包)由教育局牵头,采购中心、监察、特价、食品监督、卫生等单位直接参与,确定品牌、价格和数量。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餐”食品及时配送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火腿肠每周至少配送1次,学生食用鸡蛋当天送,送到的食品必须在保持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确定专人管理和发放“营养餐”食品。
六、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二)工作职责:
1、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审定人数,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2、专帐专管,确保学生安全使用。
3、定期组织社会监督部门负责对少年儿童“营养餐”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定期开展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检查,对违规操作引起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
4、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落实责任,确保食品的保管、储藏、加工程序科学性强,操作性强。
5、学校负责落实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及时统计上报自愿享受“营养餐”的人数,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度、食品的保管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学生食用“营养餐”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及时收集新增的垃圾,培养学生饭前洗手的良好习惯。在实施中,不能挪用、浪费资金,不准备克扣实物。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在我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
二、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工作组织,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建设要求
建设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督导落实的方式进行。
(一)分类实施
(二)示范引领
在分类实施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餐厅(食堂)作为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年底择优选择示范单位及其创建资料作为我市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典型案例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对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成果优秀的学校积极推荐其申报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三)督导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联合对各区、县(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建设进度不达标的地区予以通报并在健康杭州考核中相应扣分。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管理要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分工事宜。
(二)开展人员培训。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应按照省市关于营养指导员建设方案的要求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营养指导员负责制定本餐厅(食堂)带量食谱;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设置;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等。
(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营养健康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健康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
五、责任分工
全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等协助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动员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广泛宣传合理膳食行动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核心信息,开展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营养专家团队作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业务指导,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商务部门负责联系市餐饮旅店协会,协调动员餐饮企业参与营养餐厅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餐厅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协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材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检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协助实施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及评价等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15日前)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1日开始)
各区、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xx年11月底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单位食堂满足《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考核评估标准》(附件1)所有基础要求且总评分在70分以上。
11月3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并上报本辖区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附件3)。示范单位建设明确创建指标,20xx年每区、县(市)创建学校营养健康示范食堂10所、养老机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2所、营养健康示范餐厅1家。此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当年度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三)检查评价及示范验收
每年12月底前,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各区、县(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示范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公示及授牌。评审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为示范单位颁发“杭州市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牌匾。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公示取消其命名,并收回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三)总结评价,持续开展建设。各部门、各区、县(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对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今后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推进活动的积累经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地要全力高效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
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昌政办发〔20xx〕19号)和《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昌教体字〔20xx〕7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高教师和学生健康素养水平。学校严格按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得分80分以上;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三)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体系和习惯素养。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机制;新生入学建立健康档案;每年组织师生健康体检,将健康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和家长;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机制;提醒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接种常规疫苗和应急疫苗,积极预防控制营养不良、视力不良、肥胖、龋齿、贫血等学生常见疾病;开设高质量的健康教育课程,采用规范的健康教育教材,教学过程中配合使用有针对性的课件和健康传播材料。体育课课时量达标;4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并逐年增长;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指导下,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心理信箱、心理咨询等渠道的心理援助,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并开展主题活动;学生掌握一定的健康知识,具备基本的健康素养,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工作启动阶段(20xx年5月—20xx年7月)。学校依据《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实施方案》,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创建学校书面承诺并召开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落实机制、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学校根据方案要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迅速开展创建工作,抓好落实,抓好问题的整改,实现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成立学校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一名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专人专管,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每个点位指标任务要求,努力确保各项指标在测评中不丢分、不失分,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
五、组织实施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按照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评价指标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协调人。跟踪督促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召开专题会议,反馈工作进展信息,及时做好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30年)的实施方案》,引导全省居民提高食物营养与合理膳食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引导群众、餐饮业、各类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通过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全省人民营养健康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__年各市至少要建设50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到20__年达到每市建设不少于500家,全省不少于5000家的目标,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影响全社会形成合理膳食新风尚,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内容
各市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以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标准和要求抓好落实,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建设活动。
(五)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倡导从文明用餐到用餐文明。要培训服务员对消费者给出合理点餐建议,推荐“三减”菜品,引导消费者实施光盘行动,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切实杜绝浪费。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和实施分餐制,促进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养成,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组织实施
(三)动员各方参与。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合理膳食和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发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大专院校、新闻媒体以及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广泛宣传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动”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建设目的
(一)营养健康餐厅
1.以餐饮服务经营者为对象,通过审核和推广,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
2.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
3.通过营养健康餐厅窗口,向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众多的外出就餐者展示营养健康的菜品、传递正确的.营养知识和配餐理念,从而加快全社会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二)营养健康食堂
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以满足学生、职工营养健康需求、促进学校、单位食堂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规范和指导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为目的,指导学校、单位食堂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各方面进行建设,成为学校、单位开展营养健康管理和学生、职工提高自我营养健康管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为推进健康天津建设夯实基础。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标准
以《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附件1)、《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附件2)、《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附件3)为标准,重点开展环境布置、营养菜品、人员培训、营养宣传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二)建设数量
营养健康餐厅以大型连锁餐饮店、具有一定影响力品牌餐饮企业为重点,可结合餐厅食品安全等级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年内建设不少于5家。
营养健康食堂以学校、单位食堂(职工食堂)为重点,年内建设不少于10家。
(三)审核验收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辖区的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进行审核验收;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区建设单位抽样复核,复核数量不少于10%。若市级复核结果与区级审核结果相差较大,可责令区级重新审核。
(四)宣传公示
对于验收合格的餐厅、食堂应通过大众媒体、餐厅自有宣传平台、餐饮行业平台等对外公示并加强宣传报道,树立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品牌效应,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临床营养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做好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提供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单位,协调推动创建;开展营养健康餐厅和营养健康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处罚事项审核。
区教育局负责配合提供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单位,组织推动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和常规管理工作。
(一)20xx年6月底前,制定辖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完成组织申报。
(二)20xx年7月至20xx年10月,开展培训和建设工作。
(三)20xx年10月至12月,完成审核验收、命名。
全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等协助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宣传动员(20__年7月15日前)
(二)全面建设(20__年7月1日开始)
各区、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__年11月底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单位食堂满足《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考核评估标准》(附件1)所有基础要求且总评分在70分以上。
11月3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并上报本辖区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附件3)。示范单位建设明确创建指标,20__年每区、县(市)创建学校营养健康示范食堂10所、养老机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2所、营养健康示范餐厅1家。此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当年度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一、主要目标
以《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附后)为依据,以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职工食堂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设施设备,把传统的“吃饱吃好”的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逐步转变到“营养、安全、健康”方面上来,发挥职工食堂维护食品安全,增强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主渠道作用,为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经过努力,到20xx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职工食堂有80%以上达到《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创建活动主要目标是:
(一)实行科学营养配餐,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使用率达20%,提高餐饮食品健康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健康综合干预,对就餐人群进行健康营养知识宣传,更新饮食观念,落实控油控盐指标;建立健康档案,针对不同就餐人群配备健康干预食谱,努力使就餐人群健康指标有明显提升。
(三)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基本达到B级以上标准;食品留样合格率100%。
(四)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制度,检测设施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达到100%;食堂使用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蔬菜等食品原料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的可追溯实施率达到100%。
(五)达到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标准,病媒生物防制合格率100%,为干部职工提供健康营养、卫生安全、服务舒适、环境优美的就餐条件,就餐人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
二、考核验收
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机关职工食堂的创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在京单位职工食堂创建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凡自查达到《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的职工食堂,自20xx年起每年12月份可向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适时组织健康食堂考核验收。
经考核验收,对达到健康食堂标准的职工食堂,授予“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牌;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进行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收回标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是把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健康措施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是不断提高职工食堂管理水平和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重要措施。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健康食堂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计划,加强管理。要依据创建健康食堂的目标、任务和标准,制定本单位创建健康食堂的计划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把创建工作与职工食堂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抓好协调,摸清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活动,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完善设施,夯实基础。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着力抓好职工食堂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设施和仪器的配备,认真解决设施设备落后、短缺和不配套等问题,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认真宣传,加强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
对创建健康食堂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强化创建意识,创新健康理念,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的舆论环境;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规、健康食堂标准、营养配餐、食品安全检测、餐饮烹饪技术、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为创建健康食堂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一、创建目的
二、创建目标
1.通过健康食堂的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全体动员,全体参加,广泛宣传,让100%的师生员工了解此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3.普及健康知识,让食堂员工及就餐对象了解亚健康的危害。
4.改变就餐者的饮食习惯,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5.改变传统的烹调方式方法,合理膳食营养。
6.提高就餐者增强高血压,肥胖病的防治知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健康食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全体班主任
2.食堂有专(兼)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与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专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
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并让厨师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四、工作措施
1.食堂内安装纱窗、门帘、防蝇灯、挡鼠板等防护设施,确保食堂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
2.坚持每天对食堂内外进行打扫。
3.张贴无烟标识,创造无烟就餐环境,聘任控烟督导员。
控烟督导员:
4.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生熟用具、容器、冰箱分开使用。
5.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和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7.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师生员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8.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9.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逐步提供奶类、豆类、新鲜果蔬类;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师生就餐。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一)在全省遴选一批不同类别的食堂(餐厅)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建设,提升有关食堂(餐厅)营养健康服务水平,向全社会倡导并推广以"三减"为核心的合理膳食生活方式。根据统一组织的评估验收,20__年在全省建成一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
二、实施范围
全省21个市(州)通过遴选,确定参与试点建设工作的食堂(餐厅、学校),以下简称“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其中成都市试点食堂不少于8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8个,试点学校不少于8个;其余各市试点食堂不少于4个(至少包含1个学校食堂和1个养老机构食堂),试点餐厅不少于2个,试点学校不少于2个;三州根据本地情况在食堂、餐厅、学校中自选一类开展试点建设,试点建设单位不少于2个。国家在川单位、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参与试点建设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试点遴选(20__年5-6月)。各市(州)在接到本方案后按要求遴选试点食堂(餐厅、学校),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牵头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附件4)。
(三)开展建设(20__年6-9月)。各市(州)根据任务要求,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建设工作。
(四)自评推荐(20__年10月)。各市(州)组织试点食堂(餐厅、学校)进行自评,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估验收的单位,推荐材料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评估验收(20__年11-12月)。组织省级试点建设工作专家组对各市(州)推荐和省级抽选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开展省级评估验收。各市(州)参照省级做法组织本级评估验收工作,其中参与省级评估验收的试点食堂(餐厅、学校)本年度不再参与市级评估验收。
五、任务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面协调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制定本级工作方案,牵头组建专家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督导和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根据阳泉市卫健委《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的通知》(阳卫药食函发〔20xx〕2号),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加健康意识,提高营业健康服务水平,经卫健局等五部门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依据
二、建设范围
三、建设流程
1.申报。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民政福利机构食堂等,可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营养健康堂(餐厅)申报表(试行)》(见附件4),提出书面申请。
2.评估。评估工作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分为初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评估专家根据现场评估情况填写《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评估表(试行)》(见附件5、附件6),终期评估90分以上视为通过(评估流程详见附件7)。
3.备案。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通过评估的食堂(餐厅)予以备案。
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场地不可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重新申报。
20xx年11-12月,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标《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开展建设工作。
20xx年4月底前,完成首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的终期评估。
20xx年5月,在“全民营养周”活动期间,对通过评估的首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单位授牌。
五、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支持鼓励各医疗机构食堂、机关食堂、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民政福利机构食堂等食品经营者积极申报,并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各申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指南要求实施好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主动接受行政部门的工作督导与评估。
1.强化组织领导。县卫健局等五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全县营养与健康工作,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纳入“健康中国·山西行动”之合理膳食行动考核指标。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鼓励将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督导和评估。
3.鼓励探索创新。各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单位可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积极在系统内全面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优势,探索符合本系统实际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路径,定期总结交流经验,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