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保障好教职工工作餐,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工作餐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餐补贴人员范围
学校在岗教职工。
二、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工作餐补贴标准:全年按9个月核算每人每月400元标准。
(二)发放方式:
1、教职工人员核定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学校财务处协同充值中心管理人员每月底将工作餐补贴按标准打入就餐卡中。
2、外聘兼职教师工作餐补贴按每课时5元标准,计入课时费核发。
3、值班、加班在学校就餐,就餐补贴由学校人事处根据校办公室汇总的实际情况同考勤费一并发放,标准另行规定。
4、出差(培训、开会)享受了差旅补贴,学校财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销差旅费时核减工作餐补贴;教职工因病请假、事假、旷工等情况,学校人事处每月根据校办公室汇总的实际情况核减工作餐补贴。
5、学校保安人员、通勤车司机工作餐费用由其公司负责。在学生餐厅用餐。
三、工作餐管理及要求
(一)成立以校工会、后勤集团为主的教职工工作餐伙食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并对餐饮公司进行考核、测评。
(二)设立专门的教职工餐厅,保障教职工就餐,学生及其他人员禁止在教工餐厅用餐(对外公务接待除外)。
(三)学校教工食堂应根据人群结构、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菜谱,丰富工作餐品种。早餐供应不能少于8个品种,明码标价,教职工按需购买。中、晚餐不能少于10个品种,荤素搭配,并配有免费汤,采取称菜形式。
(四)学校对教工食堂(葛店校区)的水电(不含公摊)、租金、住房租金予以减免补贴,提高饭菜质量,教工餐厅菜品价格低于食堂其它档口菜品价格5%-10%,让教职工得实惠。
(五)学校伙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对教工食堂进行测评、调查,满意度达到80%补贴部分全部返还,满意度达到70%-80%补贴返还95%,满意度达到60%-70%补贴返还90%,未达到60%将对承包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连续三次则解除承包合同。
(六)教工食堂为教职工提供餐具,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消毒制度,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服务热情周到。
(七)教职工文明就餐,用餐完毕后自行将餐盘残渣清除干净,分类放入回收箱。
(八)教职工消费余额每学期仅限在保障教职工的档口兑换食物或物品,兑换食品和物品价格由伙食管理委员会与档口协商确定。
(九)鉴于目前学校两校区卡机系统不能实行一卡通,两校区都有教学任务的教职工自行到分别的充值中心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