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黔教发〔2021〕5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黔教发〔2021〕52号)精神,通过实行“5+2”、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措施,促进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全面提升供餐质量标准和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背景及标准
(一)实施背景。一是根据教督函(2019)2号、黔教函(2020)15号、黔教发(2021)52号、六盘水教通(2019)161号等文件精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应在财政提供膳食补助的基础上,由学生家庭适当承担部分营养餐费用,以提高供餐质量。二是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黔教发〔2021〕52号)要求,要通过增加膳食经费和强化经费管理,在保证正餐供应的基础上,力求每周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3次或3次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力求做到天天有鸡蛋和水果,大豆及其制品和各类畜禽鱼肉轮流交替供应,以提高供餐标准和质量,提升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
(二)实施标准。经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通过市场询价和会商,并广泛征求区直属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学校及学生家长等意见后,结合我区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全面实行“5+2”模式,即在政府投入5元/生/天膳食补助的基础上,由学生家庭缴纳2元/生/天的营养午餐费用。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或学校,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度上浮缴纳费用标准。
三、措施任务
(二)强化专项经费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营养餐资金保障机制,及时足额拨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和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供餐和食堂顺利运行;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保障机制,严格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的比例要求,足额配备食堂工勤人员;优化食堂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将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严禁违规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工勤人员工资,严禁违规使用营养膳食资金开支工勤人员工资、水电燃料等食堂运行费用。通过统筹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合法合规吸收社会捐资等方式,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费问题,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用餐。学生缴纳的就餐经费,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或区直属学校统筹管理,据实审核报销。学校要规范就餐管理,实行就餐实名登记,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要通过发放水果、牛奶等等价食品补给或在学期结束时按未就餐天数将家庭缴纳部分资金据实退还学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示,严禁以各种理由多收、乱收、拒退。严格“校财局管”,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切实加强产销对接,深入推进“校农结合”。进一步加强产销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集团)公司根据学校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分季节规划种植农产品,发展养殖、加工等产业。区教育局组织配送公司、学校链接本地农产品基地、合作社,大力采购,推动本地安全、绿色、新鲜、优质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实现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和学校采购优质农产品“一仗双赢”,使营养改善计划更好地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农业(集团)公司)
四、阶段任务
(二)探索试行阶段(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1月20日)。以“试行探索、稳步推进”为原则,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方案积极试行提质行动,探索费用收取、管理和科学供餐方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提质行动”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出解决办法和路径,夯实基础并稳步推进提质行动。
(三)正式实施阶段(2023年1月以后)。全面总结初步运行阶段的工作情况,形成完整、科学、规范的运行模式,以“安全健康、搭配均衡、营养提质”为目标,指导各学校把“提质行动”做实做好,真正做到安全优质、家长满意、惠及于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各单位、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落实任务,有力有序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全面实施。
(二)加强氛围营造和舆论宣传。区教育局、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食谱搭配的标准,认识实行“5+2”供餐模式的重要意义;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5+2”供餐模式的合理性、可行性、优越性进行持续宣传,正确引领舆论导向,防止歪曲事实的负面炒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效和追责问责。区考核督查局要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监督;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学校提质行动的统筹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确保提质行动取得实效。
主办: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水城区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