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1337207/2021-09644文号:无
主题分类: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发文单位: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市市场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3日
有效性:有效发文日期:2021-03-0316:42:57
2020年,在市委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202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局发布了《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用新同志任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全方位贯彻孟书记的“一天一事,一人一片,一鼓作气,一以贯之”的创建精神。
2.落实工作安排
(二)营造文明氛围,推进建设工作
1.加强创文宣传
2、落实创文任务
根据市创文办的安排,我局承担了温泉购物公园和万达广场及自建小区、包保社区创文迎考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王用新亲自到现场指导、督查宣传氛围、环境卫生、经营证照、健康证明、信用公示、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具体事项,分管领导、专班干部发扬“5+2”“白+黑”的精神,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要求,逐项落实,圆满完成迎考任务。
2.推进志愿服务
我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开展与社区和村对接的志愿服务。目前,我局100%的干部职工均加入志愿者。截止2020年年底,我局共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19次,参加人次240人次。
3.开展文体活动
受疫情影响,我局今年开展文体活动2次,为保证干部职工养生健康生活习惯,我局工会安排专人对羽毛球馆定期进行消杀工作。后勤中心安排专人改造篮球场路灯,保证干部职工的使用。
4.加强职工学习
我局全年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5次,编辑《学习参考》2期,各种业务技能培训10次。通过这些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
5.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为解决特殊群体办事问题,我局在市局一楼左边实施了无障碍专用通道改造工程,高新分局将进门楼梯进行改造。同时,我局利用职能督促8家非五星级酒店改造,目前,均已完成改造工程。
(二)优化履职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市场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抓,取得良好效果。
1.强化信用监管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荣获国家级表彰;企业年报工作全省排名第二,企业年报公示率连续两年名列全省前茅;协同监管信息归集全省排名第四;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我局被市处非办评为先进单位。设置餐饮行业红榜,与市委文明办联合,评选10家“文明放心早餐店”,10家“文明人气早餐店”。
作为2020年全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地区,我局通过“咸宁市大数据风险预警综合监管平台”和与第三方机构共同开发的“智慧监管平台”,率先在全省部门探索性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发了《咸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建立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和评定标准,利用“咸宁市大数据风险预警综合监管平台”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截止日前,全市共256205户市场主体中,已标注为守信(A类)119811户、已标注为信用一般(B类)115126户、已标注为失信(C类)11500户、已标注为严重失信(D类)9768户。
2.优化营商环境
3.推进智慧监管
积极探索建设食品安全大数据监管系统,联通监管端及客户端,截止11月底,共完成餐饮服务经营者视频数据入网980户,摄像头个数2027个,信息录入1508户。在嘉鱼县行政部门和中央城小区试点实行智慧城市管理模式,采用“一瓶一码”的方式对气瓶进行精准溯源管理。在全省率先建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平台。
4、保障食品安全
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和大型餐饮单位和大型企业食堂(800人以上)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基本达到良好(B级)以上,优秀(A级)比例超25%。实现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自查自纠报告率100%,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达80%,全面提升餐饮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的工作目标。
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我局联合市酒店烹饪行业协会制定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菜单指引》,列出十条工作指引,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菜单。全市餐饮单位共完成“明厨亮灶”建设5229家,完成率49%,其中全市856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推进示范创建工程。2020年,全市建成有省级“餐饮示范街”5条,“示范餐饮单位”61家、“放心食堂”17家;认定2019年度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景区5家,“放心餐饮”示范店361家。
积极动员和督促指导辖区内大中型超市参与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活动,制作“放心食品公开承诺书”,放置在超市显著位置,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关心食品安全,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市各级监管系统组织超市开展集中承诺活动41次,参与公开承诺活动的超市335个。
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查验纳入了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加强巡查,落实责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62人次,对114家生产主体纳入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台账管理,对未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规范网络订餐餐饮服务行为。制定了《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化解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切实抓好食品安全重大风险排查防范化解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数4047人次,约谈网络订餐平台20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597家,开展监督抽检195批次,开展快检370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4次,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87家,取缔无证经营1家。
5、推进放心消费
我局制定了《咸宁市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全市共建成“放心消费示范街(区)”7条,“放心消费示范商户”679户、“放心消费县(市、区)”1个和“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17个(其中五进站11个、社区站2个、村镇站4个)。动真格的在通信行业进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印发了《咸宁市2020年通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标准》,组织了咸宁市2020年度“放心消费示范点”创建活动,釆取各县市区局推荐,网上投票等措施共评选出5条示范街区,24个消费维权示范站,34家示范商户,并将评审结果在市局官网及云上咸宁平台上公示,极大的鼓舞了企业消费维权主体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消费潜能,促使消费市场良性循环。发布消费警示12期,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维权知识12期,制作主题为《政企互动咸宁探索消费维权新路径》的宣传片1部,被选为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线普法培训学习课程。
按照“五进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结我市实际情况,落实“消费维权服务站”“四统一”。全市录入“湖北消费维权政企协作平台”的消费维权服务站148个。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创建,既做到小额消费纠纷快速和解,又提高了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了群众利益。
6、抓实消费维权
(三)参与社区联动,履行帮扶责任
1.分配任务抓落实
2.高频联动促行动
疫情期间,我局安排专人配合社区共同开展入户防控摸底排查走访,共计走访摸底排查252户。安排18名党员分别前往五个值守点参与值守,为社区提供防护服45套,酒精50公斤,专项资金五万元。组织志愿者开展5次大清扫活动,出动志愿者150人次。同时,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用新前往十六潭社区为社区党员讲党课,我局消委会、食品经营科等业务科室为居民科普。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机关创文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创文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联动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通过环境的改善和生活条件的提升,改变社区居民行为。联合社区加大创文宣传,提高居民创文意识,通过各种活动引导居民自发开展创文整改。结合我局包保十六潭社区第一、五网格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楼栋住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建楼栋党小组或小区党支部,发挥创文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