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配送地址: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
(三)配送品种:肉类、水产品类、蔬菜瓜果类、粮油酱料副食品类等。
(四)货物报价及价格:本次配送服务报价采用货物供货费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格式为货物供货基准单价百分比(xx.xx%)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其中肉类及水产品类、蔬菜瓜果类、粮油酱料副食品类分别投报相应的费率,服务期内相应投标费率不作调整。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计算,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供应商所投报的各品种货物供货价格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供应、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五)配送服务方式、供应商数量:本次采购将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采用综合评选方式最终确定1家服务供应商。
(六)服务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8个月)。服务期限内,中选服务供应商原则上以报价进行供货(发生不可抗力事项或市场价格波动异常除外)。
(七)本项目配送服务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13.3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按实结算。
具体详见《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货物质量及服务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有与经营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
三、考核机制
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每月对根据《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对中选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详见《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货物质量及服务要求》
五、综合评选原则及方法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人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组建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评分细则具体详见《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获取。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综合楼503室)。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二)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综合楼503室
(三)联系人:梁先生、陆先生
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货物质量及服务要求
2.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3.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供应商月度评价表
一、产品质量要求
1、肉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注:供应商所供应的肉类产品必须是当日新鲜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3、供应和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框、箱、袋)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须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产品中心温度控制在-2℃到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5、货物重量验收:新鲜肉类产品直接称重验收。
6、所有的新鲜肉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2、水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序号
品种名称
质量验收标准
1
鱼类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
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2
虾类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
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
冰鲜鱼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有一层清洁透明的黏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鱼眼澄清透明,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解冻后与鲜品
特征相同。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有生产日期。
4
冰鲜虾类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虾身较挺,半透明不发红,外壳有光泽,稍湿润,气味正常。
5
冰鱿鱼
色鲜艳,皮微红,有光泽,多粘液,体形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弹性。
注:供应商所供应的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3、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5、供应和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须用制冷车配送,保证水产品中心温度控制在-2℃到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6、货物重量验收:
新鲜水产品直接称重验收。
冻水产品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6、所有的水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1、蔬菜瓜果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叶菜类
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
畸形花。
茄果类
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
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类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等。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
形、裂痕、糖心、异味,不带你傻,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芋、姜等。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
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6
葱蒜类
葱、蒜、韭菜、洋葱等。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
味。
7
水生菜类
藕、茨菇、茭白、马蹄、菱等。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
味,无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8
食用菌类
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
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9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
无腐烂、异味。
注:供应商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所有蔬菜瓜果须有无农药残留等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值》(GB2763-2014)的规定。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95%以上。
从蔬菜瓜果色泽看,各种蔬菜瓜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瓜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瓜果气味看,多数蔬菜瓜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瓜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瓜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瓜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瓜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4、供应和配送要求:
蔬菜瓜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要求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确保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保证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瓜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5、蔬菜瓜果卫生质量要求符合GB2763-201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6、货物重量验收:称重验收。
7、所有的蔬菜瓜果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1、粮油酱料副食品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大米
执行标准:以国家最新标准(GB1354-2009GB2715-2005)为准,国家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要求: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不完善粒≤3.5%(国家标准:≤4%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油类
鸡蛋
新鲜无公害鲜鸡蛋,鸡蛋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鸡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
稀稠分明,无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异味。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
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圣诞打开课件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干货制品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
苦、焦糊及其他异味、异物。
调味料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7要求,包括食材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则(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材生产许可证编号、食材标准代号等内容。供应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时长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时长的三分之二。
注:供应商所供应的粮油酱料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供应和配送要求
中标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要求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4、所有的副食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二、其他配送服务要求
2、中标供应商须建立及时响应机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订货通知书进行调整,临时修改订货通知书内容或增加新的订货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经采购人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供货。
3、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货通知书配送货物,不得擅自更换品种、增减数量、改变规格,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季节因素、商品短缺等客观原因确需变更品种或规格的,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中标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因客观不可抗力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采取紧急应对措施满足采购人需求。
5、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职送货员及专车送货,负责货物的搬运、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
7、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食材进行前期处理及加工。
三、货物的验收
1、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中标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验收人员共同检查货物质量,货物须符合本技术要求中的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按索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供应商每次配送商品须附有电脑打印的送货清单,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种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送货单上内容必须与采购人订货通知书一致,送货单打印清晰,不得手写涂改。中标供应商首次配送时提供相应食品种类规定相应证明材料。
2、验收人员根据订货通知书及送货单、商品合格证明等,查验商品以确保符合要求。对于商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方验收人员一起签名确认。若有不合格产品、保质期过期的商品等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验收人员当场拍照存档、记录,开出退货单。
3、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抽查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的损失由该违约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供货商品若与订货通知书不符,须立即更正,补送或更换的商品必须在1小时内送达。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当场清退,数量不足或部分退换货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1小时内将补送或更换的商品送达。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的损失由该违约中标供应商承担。
5、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四、考核机制
1、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详见公告附件3),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改;
2、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评价过程中,如有1个月低于80分的,中标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连续2个月考评分低于80分,采购人将扣除当月结算款的3%;连续3个月考评分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因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不能达到考核项要求的,应在考核前7天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免除对应项的考核扣分。
1、中标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服务期内,若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与采购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在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一切损失。
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食材等商品,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服务期内,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则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8、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0、供应商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商品价款、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六、定价机制及报价要求
2、中标费率为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的中标费率,合同期内不得作任何更改。
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各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中标费率
结算价=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实际供货量
5、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若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双方共同在周边市场调研的价格作为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
6、每个采购周期前干货制品、酱类食品、调味料或其他特殊食材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在周边市场调研的价格作为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
7、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8、结算方式:
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
中标供应商完成当月订货通知书核对且确认无误后,中标供应商按经双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于次月10日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评比阶段,对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二)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1、投标费率未超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费率;
2、投标文件已按照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四)本项目的评标因素如下:
一、技术商务评分(70分):
评标因素
评标指标
企业资质情况(10分)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提供供应商2018年1月以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5家及以上同类饭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得3分。
3、获得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颁发的信用等级AAA级证书”及获得“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的,得3分。
4、在江门市区有经营服务场所或储存场所且配有物流运输队伍的,得2分。
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实地考察得分(30分)
评审指标包括:
1、冷藏/冷冻库及配送设施。
2、肉菜分拣车间卫生程度。
3、蔬菜农残检测场地设置及设备配置。
4、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5、服务团队人员素质。
上述每项评标指标最高得分均为6分,具体为:优:得6分;良:得4分;中:得2分;差:得1分。本项最高总得分为30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供采购人现场考察时查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货服务方案(15分)
1、服务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强,得15分;
2、服务方案较完善、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10分;
3、服务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6分;
4、服务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可行性较差,得3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或说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5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特殊情况应急方案进行评审。
1、具有对配送服务的突发事件是否制定应急配送预案。
2、具有突发事件、疫情期间保证配送的食材质量、服务质量措施。
3、具有疫情防控工作及疫情应急方案。
4、所有工作人员新冠疫苗“应接必接”,新入职工作人员及时开展查漏补种情况,并提供本公司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表。
5、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定期核酸检测和每天实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报备情况。
全部满足上述条件的,得5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或说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5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进行评审。
1、投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的,得5分;
2、投保金额≥300万元人民币的,得3分;
3、投保金额≥10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
4、其他或未投保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配送能力(5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配送能力进行评审。
1、拟投入每一辆货车得1分,最高得4分;
2、拟投入货车中有属于冷藏车的,加1分;
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注: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义购买,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需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价格评分(30分):
价格评分(30分)
肉类及水产品类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10
蔬菜瓜果类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10
粮油酱料副食品类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10
1.技术商务评定
(1)由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指标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商务评分表》。
(2)将每一个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分汇集,汇集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评定得分。
2.价格评定
(2)价格扣除后的价格评分:将评审小组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的最低投标费率作为评标基准费率,定评标基准费率的价格评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各类货物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10。
(2)价格评定得分=各类货物投标报价得分之和。
3.综合评估分的计算
(1)综合评估分=技术商务评定得分+价格评定得分;
(2)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总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未能承接服务,本项目将重新进行询价评审。
考核项目
标准内容
评分细则
扣除
分数
管理制度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检查: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
1分。
人员管理情况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
是否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每发现1人无有效健
康合格证明扣1分。
接触食材的搬运操作人员情况
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是否规范佩戴口罩;
接触食材之前是否洗手、消毒。
食品安全培训情况
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没有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扣1分;
无或档案不规范,扣0.5分。
场所卫生和设施设备情况
食材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情况
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清洁,是否有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
地面是否洁净,是否有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是否通畅;
垃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存放设施是否密闭,外观是否清洁;是否有昆虫鼠害。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
食材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和防蝇、防鼠、防尘等设备与设施运行情况
是否正常运转和使用。
食材采购、贮存、经营和使用等情况
食材原料情况
食材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2分。
食材经营和使用行为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有关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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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贮存情况
贮存食材的场所、设备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材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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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操作情况
用于食材加工操作的工具和设备标志、使用、存放、清洁
情况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