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00402)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003
14224
6
004
05764
3
05765
食品毒理学
1
实践
005
13671
006
03705
007
13203
008
14223
009
05755
05756
实用卫生统计学
010
14921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本科)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101
05757
选考
05758
流行病学
102
05759
5
103
05760
05761
营养学(一)
104
05762
8
105
13000
7
课程设置:必考课10门44学分,选考课5门34学分。
说明:
1.101至105课程中须至少选考4门课程。
2.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0门44学分,选考课程5门34学分,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预防医学、营养学和食品卫生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科学研究、实验室检测初步能力,具有营养调查、食品监督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食物营养价值的分析、营养配餐与食谱编制;
3.熟悉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法;
4.熟悉有关食品卫生与营养的健康教育与促进的理论和方法;
5.熟悉国家食品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6.了解食物生产、加工、储藏、流通、烹饪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营养损失和食品安全问题;
7.了解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的发展动态,具备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四、课程说明
1.食品安全评价体系
2.食品毒理学
3.公共营养学
4.食品安全学概论
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6.流行病学
7.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8.营养学(一)
9.临床营养学
本课程又称医学营养学,是研究食物、营养与人体疾病关系的一门学科。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熟悉和掌握食物和营养在人体疾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并掌握各类疾病的营养防治原则,培养考生运用医学营养学理论指导病人合理营养与膳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疾病早日康复,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10.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11.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略,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五、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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