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进中小学食堂建设 强化食堂承包及校外供餐管理教育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于忠宁)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指出,明确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指引》对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指导各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

《指引》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强化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及校外供餐管理,应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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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5篇)一、学校为了加强食堂管理,规范我校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https://www.jy135.com/zhidu/1400363.html
2.食堂成本核算自查报告(精选8篇)为了加强我校学生食堂伙食费成本核算管理、规范学生伙食费收费行为,切实保护学生利益,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食品安全,我校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于4月20-24日对我校学生食堂2011-2012年两年四个学期的伙食费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tuf31.html
3.车位成本扣除可售建筑面积购进房产抵扣等热点税收问题64个(二)答:企业实际负担的工伤赔偿支出,如有证据证明该项支出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已实际发生的、且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但如果发生的是医疗费应在福利费的范围内扣除。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 5.民办幼儿园伙食费收入是否免增值税? https://www.360doc.cn/mip/1007822287.html
4.教育部最新公告,明确了!《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的规划与举办、保育与教育、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与监督、投入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九个章节。 总则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学前儿童https://www.cbbn.net/folder34/folder131/folder132/folder196/2020-09-08/CnQVBpg57FynkbG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