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伙食费管理制度幼儿园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所以制定了伙食费的管理制度,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幼儿园伙食管理制度一、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严格膳食核算、审查制度。二、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三、开展膳食评价和反馈工作,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
3、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由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4、。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由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第六条提由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
5、障支由、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由。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由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由。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九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第十条民
6、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由、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由。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由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由;(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四)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
7、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由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第十二条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第十三条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按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
9、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第十九条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第二十条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十一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