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全部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服务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和国家战略需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治理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6531所(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48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796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4所,其他机构151所。全市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18.32万张,比上年同期增长5.56%。全市卫生人员总数为31.11万人。
2023年全市各医疗机构诊疗总次数为26579.73万人次,同比上升14.54%。门急诊25673.24万人次,同比上升16.91%。出院人数564.22万人次,同比上升47.25%。手术人数(住院病人手术和介入治疗人数)214.56万人,同比上升49.19%。病床使用率88.74%,人均住院天数11.55天。提供家庭病床88257张。
全市医疗急救中心全年院前急救完成急救公里2355.34万公里;急救车次117.40万次,急救人次102.35万次,分别同比增长-17.73%、-1.29%和-10.30%。
全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2232人次,监督检查90323户次,行政处罚8426件。全市共完成抽检样品43033件(项次),合格41071件(项次),合格率为95.44%。全市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211件,其中公共卫生998件。完成各类卫生许可177813件,其中公共卫生许可24198件。
推进儿科、口腔、神经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骨科6个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推动中山医院、瑞金医院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支持本市医疗机构申报创建内分泌代谢病、血液病等国家医学中心等项目。启动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5个疫情救治重点医院建设。
印发本市《上海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沪卫医〔2023〕44号)、《上海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沪卫医〔2023〕50号)等文件,全面启动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组织论证本市儿童专科医院为18岁以上特殊患者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制订《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沪卫医〔2023〕68号)。全年新增互联网医院73家(全市共计266家),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类型医疗机构全覆盖。印发《上海市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沪卫医〔2023〕49号)。印发《上海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沪卫医〔2023〕91号),完善医院评审标准体系。优化“上海市医院评审与监测系统”,推进医院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数字化转型。
一是修订《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沪卫规〔2023〕5号)。二是继续推动平安医院建设,推动以人民调解为主的医患协商、行政调解、法院诉讼等多条纠纷处理途径有效衔接。三是深入实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印发《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沪卫医〔2023〕67号),搭建“集中整治线索征集平台”,加强对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的督查指导。
一是优化卫生健康科创环境。开展“春昇杯”医学创新人才大赛(2023·上海)及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二是不断加强学科人才建设。设立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印发《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实施细则》(沪卫人事〔2023〕73号);开展第六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人才培养项目。三是对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完成重中之重研究中心B类项目遴选和预算审核;开展重点扶持学科建设。四是推进临床研究规范管理。持续推进临床研究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和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五是研究加强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六是加强本市医学队列建设和研究。七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保障生物安全。
一是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招录住院医师3498人,合格结业3267人。制定基地评估督导计划,共评估调研34个培训基地及139个专业基地。梳理、调整省级住培基地。招录公共卫生医师28人,合格结业22人。二是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023年招录专科规培1272人(含国家专培203人),组织专科规培结业综合考核,共有752人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三是开展临床药师培养。76名西医、20名中医、120名社区临床药师学员完成考核结业;国家紧缺人才项目(临床药师)(2023届)招收15名学员,10人(2022届)结业。四是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88项,组织2024年度项目申报1193项;公布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99项。
一是在全国率先提出将社区建设成为中医药发展的主阵地。制定《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沪卫中管〔2023〕6号),依托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中医示范站点(村卫生室),启动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首次针对社区启动中医专病专科建设,基层中医骨干人员到三甲中医院进行双聘并开展联合门诊建设。二是率先启动实施中药饮片全流程溯源工作。制定全流程可追溯中药饮片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发挥上海中药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行业管理作用,建设具有“场景新、功能强、流程清、层级明、广开放”特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中药饮片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海“中药云平台”)。三是探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运用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思路,遴选了22个体现中医独特作用和优势的病种,在22家二级和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四是扎实推进中西医结合发展。围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特色卷”,加强国家和上海市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组织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
一是启动实施高水平公立医院国际医疗旅游试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医保局制定印发《关于本市高水平公立医院开展国际医疗旅游试点的工作方案》(沪卫规划〔2023〕6号),遴选13家市级医院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医疗、保险、旅游三种业态相互赋能,打造上海国际医疗特色品牌,培育适宜产品,探索国际医疗发展有效路径。二是开展由高水平医院牵头的医学科技园区调研。研究高水平医院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有效实现途径。
出台《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7号),明确强化社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四大功能,建设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康复、护理与健康管理中心,年内规划新(改)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56家。制定《上海市社区医疗服务基本病种清单(2023版)》,鼓励和支持社区在全科诊疗的基础上,开展口腔、儿科、康复护理以及中医适宜技术项目。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可开展西医诊疗病种119种(较文件印发前增加23种),开展门诊小手术的社区达60%以上,6类基本中医医疗技术和中药饮片服务实现社区全覆盖。优化社区药品配备保障。动态调整、优化和扩充药品供应目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配备药品616种(增加77种);延伸处方药品532种(增加80种)。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级,2023年,全市年内家庭医生签约人数超过1100万人,签约率44.00%。
一是加强区域公共卫生合作。优化长三角应急协同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免疫规划一体化建设,完成长三角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协同防控中心第一阶段建设。二是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长三角合作医院建设,加强长三角卫生健康质控合作,协同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深化长三角区域血液管理协同发展。三是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一体化。牵头建立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信访工作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加强综合执法监督、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等工作联动协同。四是推进示范区卫生健康一体化。加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示范区中医、妇产科等医联体建设,持续推动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发展。五是签订《嘉兴市卫生健康领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2023年共完成医疗对口支援项目61个,援派576名医疗卫生干部人才赴受援地工作(半年以上)。持续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精准施策,不断推动受援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减少西藏、新疆、青海、云南等受援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助力受援地乡村振兴。
做好第六届进博会医疗卫生防疫一线党建指导联络工作,建立完善组织工作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第六届进博会取得圆满成功。聚焦各类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需求,编制保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构建组织指挥体系,周密部署医疗卫生保障力量,高质量完成上海市“两会”、上海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会议、双城论坛等百余场重大活动保障,累计组织千余人次医务人员参加保障任务。
紧扣推进落实“公卫20条”和《“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结合国家疾控体系改革要求,市疾控局综合处会同发改、财政、经信等部门共同编制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实施并印发《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沪府办发〔2023〕9号)。本轮行动计划以“能力提升”为主线,重点聚焦重大疫情防控、机构内涵建设、人群健康需求和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市级层面设立13个重点建设项目(共15个实施项目),全面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协同、保障等关键能力。各区同步编制实施区级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体化”。
一是持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监测预警工作。坚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日报告、周分析、月预测、专题研判等制度,定期开展联合风险研判和趋势预测。二是持续推进重点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印发《上海市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原监测工作方案》(沪疾控局监测〔2023〕1号),“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信息系统”在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的515家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单轨运行。三是不断强化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信息指挥平台”和“上海市传染病综合管理平台”。
制定《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组建工作方案》。2023年7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沪委办发〔2023〕14号)。10月7日,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启动运行。
一是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4月25日是第37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本市于4月下旬开展2023年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二是加强疫苗管理。开展2023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适用性评估和遴选,加强9价HPV疫苗等紧缺疫苗规范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在全市1979所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干预活动,参与学生140.8万人次。
一是增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成立本市首家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加强职业卫生技术和放射卫生技术的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整治,落实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二是推进职业健康促进。开展2023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健康园区、健康企业、职业健康达人一体化建设,进行职业健康素养调查与干预。三是优化职业健康培训工作。首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质量控制管理,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四是深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
健康上海行动实施以来,在6大领域推出18项行动、100条举措,有效维护和保障市民健康、满足市民高品质健康生活需求、不断增强市民健康获得感。16项指标提前达到“健康中国2030”目标。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全市市民健康素养实现“16年连升”,达40.46%;成人吸烟率降至19.4%。推进健康促进向纵深发展,健康县区完成闵行、浦东、虹口、普陀四个区的市级验收以及徐汇、宝山两个区的复评审工作。全市建成健康促进医院125家。结合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率先启动上海卫生健康街镇试点建设。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编制《大型居住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范(试行)》。
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融合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的地方性法规,为传承爱国卫生优良传统,固化健康促进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通过强调社会健康共治、推进城市健康共建、倡导全民健康共享三大亮点,实现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型。
印发《关于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增加健康科普优质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沪卫健康〔2023〕2号)。举办第一届上海市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共设置“科普人物”“科普作品”“科普品牌”“健康科普管理”四个类别。加强健康科普能力建设,实施健康科普专项和科普人才专项,“健康科普专项计划”遴选推出54个项目,“健康科普引领人才和健康科普青年英才能力提升专项”遴选推出科普引领专项20个、科普英才专项35个。成功举办《健康脱口秀》第三季全国邀请赛。
一是组织开展《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及《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进展评估。二是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36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成第四批13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三是组织开展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四是完成《“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中期评估暨《上海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2—2025年)》进展评估。五是推进老年心理关爱、口腔健康、营养改善、认知障碍防治等专项行动。六是推进医养结合,3个区、5家医养结合机构入选首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名单。七是持续推进长护险试点,加强评估机构行业管理。
一是依法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各项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征集、标准修订及清理工作,审议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4项、修订标准5项、废止标准2项;完善长三角食品安全标准交流协同机制。二是有序推进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学校餐饮、网购食品等重点消费食品的监测力度,抓好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评估。三是积极推进国民营养计划重点任务。开展重点人群健康项目试点;加强营养健康环境建设,组织开展上海市营养支持型社区建设;着力提升营养指导能力,举办首届“上海市营养指导技能大赛”和2023年上海市全民营养周主题宣传活动。
研究制定《上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支持政策清单》,明确科技创新、医疗服务、动能提升、综合保障等四个方面24条支持举措,结合委市共建高质量发展国家试点医院合作协议和本市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政策清单等。
联动推动实施。支持和指导中山医院、瑞金医院开展高质量发展国家试点工作,着力打造医学科创转化策源地、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育集聚地和高水平现代医院管理标杆。指导市级试点单位,制定实施个性化、差别化试点方案,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评价工作。
推荐嘉定区成功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指导嘉定区修订完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细化并全面实施八大工程20个子项目40条具体举措,建立市、区联合推进机制,制定发布《上海市支持嘉定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举措清单》(沪卫医改〔2023〕6号),聚焦人、财、物、医保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医联体、基于大数据的公立医院精细化运行管理和药品耗材集中议价采购等当前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和痛点,突出“三医”联动、协同治理,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标准、路径和机制。
推进建设以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市级医院为支撑的紧密型医疗集团,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闵行区、青浦区入选全国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城市,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载体,打造区域网格化医疗服务体系,实行医疗管理、运营管理、信息管理一体化。持续深化医联体建设,推动上级医疗机构人力、技术、号源、检查检验、床位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协同共享。加强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促进区域医联体内常见病、慢性病药品目录一致。
一是完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印发《上海市卫生健康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沪卫规划〔2023〕8号),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立足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对卫生健康设施建设提出的战略规划,是城市总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对卫生健康全行业实施规划情况的评估。三是推进《新城医疗卫生资源规划配置方案》落地。印发《2023年上海市新城卫生健康工作要点》(沪卫规划〔2023〕1号),制定《2023年新城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表》,跟踪建设进展,形成《“十四五”新城卫生健康建设中期评估报告》。
组织24项地方标准向标准化部门申报,地方标准《化妆品皮肤病评判技术规范》等14项获批发布。征集发布2023年卫生健康标准预研制项目,26项正式项目、13项预备项目予以立项。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项目获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立项。市卫生监督标委会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入选首届上海市地方标准“十佳案例”。
全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矛盾化解,做好重要节点和重点人群信访稳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1814件次、来访1309批次1619人次、网上信访2715件次等信访事项5838件次。卫生热线共受理来电来询总量58.84万件次,其中市民热线转来工单15.8万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