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2周岁至未满6周岁的学龄前儿童,他们生长发育速率与婴
幼儿相比略有下降,但仍然处于迅速生长发育阶段,新陈代谢旺盛,
这也是一个人饮食行为和生活方式形成的关键时期。合理膳食,均
衡营养对于保证儿童身体和智力正常发育以及预防疾病,提高健康
水平起着重要作用。
学龄前儿童随着年龄增长,咀嚼能力和消化功能逐渐增强,他
们的饮食逐渐由软到硬、由半流质到接近成人食物,完成从奶类食
物为主到谷类食物为主的过渡,而且食物的种类也逐渐增多。但无
论如何,都不能和成人的饮食同样对待,以免导致消化功能紊乱,
造成营养不良。
学龄前儿童的膳食组成应多样化,以满足儿童对各种营养成分
的要求,3-6岁儿童的膳食应注意食物品种的选择和变换,如荤菜
素菜的合理搭配,粗粮细粮的交替使用,食物的软硬应适中,温度
要适宜,香味形状要能引起儿童的兴趣,以促进食欲,并与其消化
能力相适。
我国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面临诸
多问题。一方面,学龄前儿童营养不良依然存在,钙、铁、维生素A
等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还十分常见;另一方面,超重、肥胖检出率
持续上升,增长趋势明显,高脂血症、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慢性非
传染疾病低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并悄然威胁着他们的健康。同时,
不少儿童及其家长和学校教职员工的营养健康素养普遍偏低,不健
康的饮食行为常见,如不吃早餐或早餐营养不充足;喝含糖饮料现
象普遍,这些都阻碍了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
目前,我国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营养管理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
前儿童集体餐营养要求》团体标准可作参考,亟需制定相应的营养
供餐营养管理标准,对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进行营养指导。标准制
加强对幼托机构集体供餐监管提供技术依据,有助于规范幼托机构
对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要求,确保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养,利于打
造衢州营养健康特色品牌,扩大“健康衢州”影响力。
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向衢州市预防
医学会提出了学会团体标准《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营养指南》的制
定立项申请,经过专家材料初审通过了立项申请,根据衢州市预防
医学会“关于同意立项制定《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营养指南》团体
标准”的要求,确定由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柯城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衢州市机关幼儿园、衢州市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起草制
定《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营养指南》标准。
2、起草单位和协作单位
起草单位: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协作单位: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衢
江区教育局、衢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衢州市机关幼儿园、衢州
市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
3、主要工作过程
(1)制订工作计划。根据立项要求,衢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
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衢江区教育局、
衢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衢州市机关幼儿园、衢州市菜篮子食品
有限公司组成标准起草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了相应工作计
划。
(3)现场调研。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在为学龄前儿童提供集体餐食的
机构或单位就食物种类、食物质量、带量食谱等内容开展了广泛的
调研。
(4)起草标准初稿。在充分考虑幼托机构营养保健人员意见建议的
基础上,结合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实际,形成了标准初稿。
(5)征求意见。2023年10月--11月。
(6)文本的修改、送审、报批。按照标准制定流程在征求意见稿的
基础上,对标准文本进行进一步修改,形成送审稿进而形成报批稿。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任斐负责标准的基本材料收集、整理、起草、格式编排、修改校
对、标准初稿征求意见及归纳整理等工作,程丹丹、赵瑞芳负责实
地调研工作及带量食谱分析制定等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
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1、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坚持规范性、先进性、科学性的原则,严格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
起草规则》进行编写工作。编写过程中,广泛征求和采纳同行专家
的意见,确保内容和条款的规范性和先进性。
2、确定标准内容的论据
本标准结合衢州市学龄前儿童机构或单位的实际集体供餐情
况,参考WS/T554—2017学生餐营养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
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中国居民膳食
指南(2022)等标准要求进行了规定。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
经济效果;
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基本要求、食物种类及食物质量要求、营
养素供给量要求、带量食谱举例均参考WS/T554—2017《学生餐营
养指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
告2018年第12号)、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T/CNSS006-2020
《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养要求》等标准要求进行了规定。
满3周岁至未满6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处于迅速生长发育阶段,新
陈代谢旺盛,是一个人饮食行为和生活方式形成的关键时期。合理
膳食,均衡营养对于保证儿童身体和智力正常发育以及预防疾病,
提高健康水平起着重要作用。
本标准制定将规范衢州市区域内幼托机构集体供餐的营养管理,
范幼托机构对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要求,确保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
养,通过营养改善的方式减少健康风险,降低个人、家庭及社会医
疗经济损失。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
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
情况;
营养的标准,仅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养要求》
团体标准可作参考。文本中所采用的标准为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技术要求与相应行业标准、操作规范相匹配,主要引用的标准、规
范如下:
WS/T554—2017学生餐营养指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
T/CNSS006-2020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养要求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适用于为学龄前儿童提供集体餐食的机构或单位,本标
准规定了学龄前儿童集体供餐基本要求、食物种类及食物质量要求、
营养素供给量要求、带量食谱举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
国家标准。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冲突。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草小组广泛征求了卫生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托幼
机构等单位代表的意见,在意见征求及处理过程中,未发生重大意
见分歧。
(七)本标准低于同类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的理由和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