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教室门做到轻开轻关,严禁用脚踢门或相互追逐撞门,不在教室内追跑嬉戏。
2、保持教室整洁,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用清水拖地),不留卫生死角。清洁工具使用后统一放在指定位置,排列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3、保持墙裙整洁,不准在墙上乱涂乱划,墙壁上不准张贴图片,室内外标牌要爱惜。
4、教室窗帘要小心轻拉,防止污损(每学期末清洗一次)。不用湿的抹布擦抹电器表面,不随便按动电器按钮。
5、学生固定使用、负责一套课桌椅,桌椅无字迹、无修正液涂迹及刻划痕迹。
6、值日生每节下课后应立即将黑板、讲台等擦抹干净。教室应全天候保持清洁,不准有纸屑、杂物,废纸进入环保箱。教室走廊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污迹。
7、教室内的公物按学期初配备的数量保管,保护教室的一切公物与设施,未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作其他用途,也不得将其它公物随意搬入教室。损坏公物要追究责任并及时向总务处报修。
9、节约用电,每班配备一名小节电员,不需要使用电灯或电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上体育课或到专用教室上课时,节电员或最后离开教室的人要关好门窗和电器等。
10、离开教室前,不要将凳子翻在课桌上,课桌椅应排列整齐。值日生应将门、窗、电灯、电扇等关好,将教室窗帘拉整齐后方可离开。
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为贯彻勤俭节约、节能减排、安全使用原则,更好地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切实加强办公室用电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现制定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1、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按照办公室内悬挂的温度计所显示的温度值为准)。空调等办公电器设备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各办公室在办公期间使用,节假日、双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开启。
3、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门窗使用空调现象。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实行机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负责关机,严禁开启无人空调。
4、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遇上节假日,学校将统一切断电源。
7、空调遥控器应由各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当负责人调离本岗位时,遥控器应进行交接。如有遗失由负责人赔偿,放暑假时,遥控器统一交总务处保管。
9、全体教职工应自觉执行学校禁烟规定,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在办公室内一律不允许吸烟。
10、责任追究:
①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条件”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予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②凡发现办公室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给予负责人罚款30元/次。
③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予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④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遥控器保管人照价赔偿。
⑤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人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承担赔偿责任。
11、学校值周领导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室的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纳入师德年度考核,因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12、上述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青山乡中心学校本部教职工考勤制度
(修订稿)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青山乡中心学校关于规范教职工考勤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规定
1、任何教职工有事或生病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请假条在各处室负责人处领取),交教务处安排课务后经校长批准方可离岗,事后要及时销假。
3、教职工假毕要及时向校长销假,学校考勤汇总以书面请假条为准。
二、请假程序
1、教学人员请假,须与教务主任当面调好课务,然后交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须自行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由总务主任签字,交校长审批。
3、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中心学校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认真填写请假条,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条由校长室负责存档。
4、教师因公出差或因私事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5、凡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婚、丧事假和培训、学习等可申请学校教务处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培训、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6、学校重大活动、会议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三、考勤内容
考勤内容为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等情况。
1、凡开会、出差、考察、参观、培训、学习等为公假。公假一般以请柬、文件或通知等证明单为依据,由校长签字离校。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则由教务处安排课务。
2、病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填写请假条,持请假条与教务主任安排代课事宜,然后交校长审批。病事假以课时计(累计8课时为一天)。
3、病假需在病愈上班的当天,及时向校长提供病历或医院证明,无法及时提供的,视为事假。
5、5分钟之内为迟到,迟到10分钟计2课时事假,超过30分钟的视为事假一天。
7、教师旷课(有课未上)或溜堂(中途退堂或提前下),除承担学生安全责任外,并按旷工一天或半天论处。
9、婚假、产假、特殊病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10、直系亲属红白喜事三天内不计假。
四、考勤方法
五、考勤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全年考勤分10分,相应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事假一天扣0.5分。
2、病假一天扣0.2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
5、旷工一天扣5分。
6、为请假人代课每节课补助5元(期末造册发放)。
六、其他事项
1、考核结果由校长室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绩效工资考核总分,作为评先评优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2、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科学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科学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3、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4、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5、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录。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6、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7、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8、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开关。
科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1、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2、仪器应及时请购(或领取)、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账册相符合账册实物相符。
3、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4、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5、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学生实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6、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7、仪器管理人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督,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
8、完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实验记载表等有关档案资料。
9、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安全。
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管理。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4、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2、熟悉各种教学仪器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维修办法。
3、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4、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和器材。实验完毕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5、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
6、加强和各科教师联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教学计划。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等。
2、实验室应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4、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5、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6、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7、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学生实验守则
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准备接受指导教师提问,没有预习或提问不合格者,须重新预习,方可进行实验。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保持安静,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高声喧哗、随地吐痰或吃零食,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
4、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实验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观察和分析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独立分析实验结果,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5、实验中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注意安全,节约水、电、药品、试剂、元件等消耗材料,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挥而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设备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7、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好水、气,将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等进行清理和归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应按实验要求及时、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科学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和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2、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3、熟悉本实验室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试剂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
4、负责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实验台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5、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6、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提交,确保日常低值易耗品的供给。
7、负责新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大中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鉴定,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8、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实验教学安排,协助教师准备实验和实验完毕整理回收实验用品,保证实验教学和教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
10、接受上级各项检查,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11、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失误,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图书室管理制度)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子阅览室的正常运作,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请各位学生遵照执行。
一、使用计算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我校的有关规定。
二、必须熟知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使用。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计算机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三、保持计算机及周围环境清洁,不乱丢杂物,不许将饮料、矿泉水、食品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不准在电子阅览室内吸烟、用餐、会客。
四、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员,不准擅自动手拆修,情况紧急要立即关机,切断电源。
五、要注意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使用完毕或下班后必须切断总电源。
六、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动计算机位置,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八、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私人事物或聊天、玩游戏、浏览不雅网站等。
九、使用结束后,要检查计算机是否已经安全关闭(关主机电源,不关显示器电源);凳子、鼠标、键盘是否摆放整齐;地面、桌面及桌兜内是否有杂物。经管理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2、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3、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4、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7、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9、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1、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2、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⑴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⑵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3、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⑴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⑵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⑶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⑷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4、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5、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6、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7、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专用教室,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1、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2、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3、图书室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4、图书室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5、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6、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7、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8、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9、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10、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1、剔除范围
⑴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⑵流通率不高的。
⑶没有现实意义的。
⑷复本过多的。
⑸图书内容与本室任务不相适应的。
⑹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2、剔除的方法
⑴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⑵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⑶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⑷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3、处理办法
⑴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⑵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⑶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室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尽心管理,热情服务,努力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按图书编目要求,及时做好新书登记、编目、分类和上橱工作,做到帐目清楚,书量册数正确。
3、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过时、过期的各类书刊杂志妥善处理。
4、每月清理一次书架、书橱,防潮、防霉、防火、防盗。有损坏的书刊及时做好修补工作。
5、认真做好新书及重要书刊的介绍、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师生开展读书活动。
6、严格遵循《图书借阅制度》,书刊进出要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做好借出书刊的归还、回收工作。
7、热情服务,不离岗位,按时领取报刊杂志。切实做好每天的图书出借工作和师生的阅览工作。管理员不得随意关闭图书室与阅览室,保证各类书刊的开放流通。
8、图书室、阅览室每日清扫,每月一次大扫除,保证室内整洁。
9、加强对阅览室管理,遵守阅览规则,图书、报刊杂志阅后放还原处,不得随意带出。保证室内安静。
10、爱护书刊,保证书刊整洁,无人为损坏,如遇损坏要追究责任并予以相应赔偿。
(食堂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3、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材料加工食品。严格坚持饭菜食品品尝、留样制度,不购买熟食成品,不允许食用剩菜、剩饭;生熟面板要分开使用。
5、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要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规定的服装。
6、不断学习,提高操作技能,注意科学烹调,保持食品中的营养素,做到色、香、形俱佳。
7、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8、虚心接受校师生及家长的监督和批评,定期自查和整改。主动接收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试行)
食堂管理员接受总务处领导,必须带领全体炊事员共同办好食堂,努力开辟伙食货源,安排好师生就餐和客饭供应工作,搞好食堂卫生。
1、组织全体炊事员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树立食堂为教育服务的思想,提高炊事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做好食堂考勤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并经常做好晨检及日常考核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伙食质量。
3、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充分发挥每一个人劳动技术,不断完善食堂岗位责任制。
4、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以防食物中毒。
5、加强食堂炊事、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保管和日常保养工作,注意安全操作,提高炊事设备利用率。
6、对食堂整个加工过程,要合理安排生产和了解食品加工情况。防止盲目下料和食品浪费,堵塞漏洞,合理定价,掌握当月成本核算和盈亏情况。
7、协调人际关系,搞好团结,关心食堂工作人员,多做一些有利于调动大家积极性工作,创造良好食堂工作环境。
8、切实了解食堂情况,掌握食堂工作规律,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正确处理,以保证食堂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9、掌握各种信息,不断引进先进科学管理方法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工作,从而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10、认真做好年终食堂工作总结,并提出今后食堂工作改进意见和措施。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校长责任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性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部校长责任制: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由校长负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3、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加强学校食堂内部自身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5、学校总务处应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6、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按时办理或更换卫生许可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经营管理。
2、按《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食堂从业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和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学习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进食堂工作。
4、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有毒、过期、假冒伪劣及可能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的原材料和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检查如发现因违反卫生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学校学生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在原材料和食品加工、贮存、保管等环节,严格按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要求,做到生熟分开,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菜板生板与熟板分开,刀具生刀与熟刀分开。管理人员每日要对食堂冰箱、贮存室、菜板、刀具、用具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要及时处理、整改。
6、严禁师生及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厨房,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7、经常保持案板、菜架、灶台、玻璃窗、墙裙、餐桌、地板及餐厅的干净整洁,经常进行灭蝇、灭鼠工作,专人管理灭蝇、灭鼠的药品。做好卫生工作,使厨房、餐厅卫生经常化、制度化,保持干净卫生的环境。管理人员每天督查,对不符合标准及要求的责令改进。
8、自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听取卫生监督人员的批评指导,并及时整改。严禁对卫生监督人员及管理人员抵触抗拒或阳奉阴违,如有违反,除批评教育外,情节恶劣者一律辞退。
9、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及时报告(具体程序见《食堂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1、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食堂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一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进入工作间。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餐厅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7、食堂从业人员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食堂从业人员注意节约水、电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9、食堂从业人员对炊事机械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6、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7、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8、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学期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学期培训不少于5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2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盒密封好(或器皿),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日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⑴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⑵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食堂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饮用水由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3、学校饮用水必须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饮用水工作人员随意操作饮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
5、学校总务处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6、建立健全饮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青山乡中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特制订本部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学校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向乡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发动全校教师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并做好病人家属的安抚工作。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中毒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堂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学校在食品供应饮用水的过程中,如发现饮用水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停止供应该批饮用水。
2、学校发生疑似饮用水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发动全校教师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并做好病人家属的安抚工作。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
4、保留导致中毒的饮用水及其用具、设备和现场。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开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总务处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采购员要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管理人员在“学校食堂实物入库登记表”上分别签字认可。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采购。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二)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三)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学校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柴、汽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教师管理补贴、水电费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签字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帐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和食堂物资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食堂物资出库单,出库时以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4、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当年县局教育系统招投标(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5、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务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餐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并填写“青山小学实物采购登记表”,采购验收后由验收人及食堂管理员签字并付款,其他物资的采购原则上须对方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到校财务室单独报销。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票据开具的内容反映实际的经济交往事项,票据反映的业务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
(六)食堂早上购完菜后经验收入库签字后应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当日购菜发票。
(七)学校食堂所有支出项目除菜市场购买的菜类及零星支出在500元下的项目由食堂管理员签字汇总后由校长统一签字后支付,其他也由校长签字后支付。食堂用劳保用品及食物福利等的发放须报校长室审批,发票报销时附审批单。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副营收支的收益和其它收支的收益应当单独反映。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按《青山乡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学年末接受中心学校对食堂帐目的审计,审计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七、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注意节约水、电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