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④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⑤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⑥账龄计提比例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093.9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12.25%,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6,186.6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36.19%,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对商誉不摊销,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誉涉及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预测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3-02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0,316.02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10,316.02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85,512.6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三、应对措施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3-027号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外部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二、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向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及担保议案之日止。
四、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55,125,963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大道2519号
法定代表人:龚道夷
万润科技单体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元器件封装和照明应用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701北侧1楼至8楼
法定代表人:黄钢
(四)中筑天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66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4号楼八层806室
法定代表人:陈如兵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1.0248%股权;陈如兵持有36.7413%股权;郭琼生持有4.9947%股权;胡华持有2.4974%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4.7418%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和智慧城市业务。
(五)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52.941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江城市花园2幢217室
法定代表人:丁烈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3-B-2号二层华策产业园219室
法定代表人:李胜
股权结构:杭州信立传媒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四级全资子公司。
(七)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0号鼓楼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31室-553
法定代表人:刘江华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数字营销服务。
(八)湖北长江万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388-1号
法定代表人:金平
(九)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东段9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元器件封装业务和厂房租赁。
(十)深圳长润新媒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湖贝路2216号华佳广场2106法定代表人:刘江华
(十一)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801
法定代表人:汪军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服务。
(十二)湖北长江万润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二路1号武钢数字大厦9F
法定代表人:花磊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90%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10%股权,系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六、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外部单位根据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协商确定。
七、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当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控制了公司担保的风险,确保担保公平、对等。
3、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195,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8,26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1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3-028号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因董事赵海涛在关联方广济药业任职,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立刚在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任职,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3.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长江产业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说明:
1、2022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筑天佑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湖北房投公开招标的长投生态中心泛光照明工程项目,中标金额595.19万元,工期425天。
2、2022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目自取得全部建设许可文件及政府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确认后,力求在3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投运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广济药业因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最终以光伏发电站实际发电量并由广济药业实际消纳的电量及电费为准。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北房投长恒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学兵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2号湖光大厦20层1室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湖北房投的唯一股东为湖北长江产业载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湖北房投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7万元、净利润-257.8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399.65万元,净资产49,300.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阮澍
注册资本:35,264.89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济药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集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764.27万元、净利润5,036.6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46,905.39万元,净资产150,263.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武汉宏伟金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成军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洪山路62号湖光大厦19层1室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宏伟置业的唯一股东为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宏伟置业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76万元、净利润134.31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930.30万元,净资产49,830.7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湖北长江科创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琳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3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南路1号武汉光谷企业天地1号楼/单元19层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科服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集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84.01万元、净利润
-3,177.54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035.14万元,净资产30,012.3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五)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善涛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2层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湖北长运的唯一股东为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湖北长运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0.61万元、净利润222.6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9,771.64万元,净资产8,331.3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湖北长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浩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348号(02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湖北长江产业载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长投工程60%股权,为长投工程控股股东,湖北长江产业载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长投工程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44.31万元、净利润-236.1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996.29万元,净资产763.8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湖北省长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圣玉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号办公楼、商业裙房(长城汇二期)1、2栋1单元24层1号R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投租赁的唯一股东为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长投租赁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0.44万元、净利润2,070.9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9,041.04万元,净资产52,696.1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践交易中的定价惯例,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交易价格及交易金额、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因日常办公需要,向宏伟置业承租长江产业大厦办公场所,同时接受湖北长运、长投工程提供的物业、停车、餐饮、代收水电费等服务;为提高资产质量,公司拟向长江科服出租万润大厦物业,并拟与湖北长运开展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广济药业合作光伏发电项目,属于长江产业集团旗下控股企业之间的业务协同,有利于公司扩大湖北地区能源业务布局;公司拟向长投租赁进行融资租赁,扩宽融资渠道。因此,前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的需求,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时提醒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3-030号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5、议案6、议案10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与议案6、议案7、议案10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5月17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3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023年5月17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3-019号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立刚、邵立伟、独立董事马传刚、熊政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龚道夷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梁鸿、监事蔡承荣、执行总裁汪军、副总裁金平、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副总裁刘江华、财务总监邹涛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严婷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请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各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主要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章节。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600013号)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报酬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章节。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章节。
(十)审议通过《关于日上光电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上光电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标的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2022年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3)0600044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赵海涛、陈华军、胡立刚为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23-020号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产业研发大厦B座5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严婷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鸿主持,公司执行总裁汪军、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潘兰兰、财务总监邹涛现场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依法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监事报酬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