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2006
Requirementsandmarkonburningbehavioroffireretarding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和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火材料分委员会归口。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部令第39号和公安部令第61号所规定的各类公共场所(参见附录A)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08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法和垂直法(GB/T2408-1996,eqvISO1210:1992)
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4943-2001,idtIEC60950:1999)
GB/T5454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GB/T5454-1997,neqISO4589:1984)
GB/T5455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
GB/T8333硬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17596纺织品织物燃烧试验前的商业洗涤程序(GB/T17596-1998,eqvISO10528:1995)
GB17927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GB17927-1999,neqISO8191-1:1987)
GB/T19981.2纺织品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第2部分: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和整烫时性能试验的程序
GA111-1995表面材料的实体房间火试验方法(GA111-1995,neqISO9705:1993)
GA306.1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一部分:阻燃电缆
公安部令第39号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场所publicplace提供公共服务或人员活动密集的设施和场所。3.2阻燃制品及组件fireretardingproductsandsubassemblies
由阻燃材料制成的产品及多种产品的组合。
3.3阻燃fireretarding抑制、减缓或终止火焰传播。
4分类、分级与命名
4.1分类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可分为六个大类:
a)阻燃建筑制品
b)阻燃织物
c)阻燃塑料/橡胶
d)阻燃泡沫塑料
e)阻燃家具及组件
f)阻燃电线电缆
4.2分级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组件(除建筑制品外)按燃烧性能可分为两个等级:
——阻燃1级
——阻燃2级
4.3命名阻燃制品(除建筑制品外)采用下列方式命名:在阻燃等级后面括号内注明产品的类别,阻燃电线电缆尚应标明阻燃试样类别,阻燃织物应标明是否耐洗,对耐洗织物还应在括号内标明耐洗类型和耐洗次数。各类阻燃制品名称与代号举例如下:一级非耐洗阻燃织物……………………………阻燃1级(织物非耐洗)
二级耐洗涤阻燃织物(水洗30次)……………阻燃2级(织物耐水洗30次)
二级耐洗涤阻燃织物(干洗6次)………………阻燃2级(织物耐干洗6次)
一级阻燃塑料和橡胶制品…………………………阻燃1级(塑料/橡胶)
二级阻燃泡沫塑料制品……………………………阻燃2级(泡沫塑料)
二级阻燃家具及组件………………………………阻燃2级(家具/组件)
二级B类阻燃电线电缆……………………………阻燃2级(电线/电缆B类)
5燃烧性能要求5.1公共场所使用的阻燃建筑制品的燃烧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a)建筑制品(除铺地材料外)的燃烧性能不低于GB8624规定的D级,且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t1级;
b)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低于GB8624规定的Dfl级,且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t1级。5.2公共场所使用的装饰墙布(毡)、窗帘、帷幕、装饰包布(毡)、床罩、家具包布等阻燃织物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公共场所阻燃织物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阻燃性能等级依据标准判定指标
GB/T5454a)氧指数≥32.0
(织物)GB/T8627c)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
GB/TXXXXd)烟密度等级(SDR)≤15
e)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2级
阻燃2级GB/T5455b)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
(织物)GB/TXXXXc)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3级
注:氧指数试验熔融织物除外
5.3耐水洗的阻燃织物,在进行燃烧性能试验前,应按GB/T17596中规定的缓和洗涤程序对试样进行洗涤,干燥宜用烘箱干燥法,洗涤次数不得少于12次。耐干洗的阻燃织物,在进行燃烧性能试验前,应按GB/T19981.2中的正常材料干洗程序执行,洗涤次数不得少于6次。5.4公共场所使用的电线导管、燃气管道、插座、开关、灯具、家电外壳等塑料和橡胶制品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公共场所阻燃塑料和橡胶制品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阻燃性能等级产品类别依据标准判定指标
GB/T16172a)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m2
音频、视频制品GB/T11020b)FVO级
(外壳)GB/T8627c)烟密度等级(SDR)≤75
GB/T16172a)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m2
阻燃1级电器类阻燃塑料/信息技术设备GB/T4943b)V-O级
(塑料/橡胶)橡胶制品(外壳)GB/T8627c)烟密度等级(SDR)≤75
GB/T16172a)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m2
家电外壳、电器附件GB/T2408b)FV-0级
及管道GB/T8627c)烟密度等级(SDR)≤75
音频、视频制品(外壳)GB/T11020FV1级
阻燃2级电器类阻燃塑料/信息技术设备(外壳)GB/T4943V-1级
(塑料/橡胶)橡胶制品
家电外壳、电器附件及管道GB/T2408FV-1级
注:热释放速率试验的辅射热流为:50kW/m2
表3公共场所阻燃泡沫塑料的燃烧性能技术要求
阻燃性能等级产品类别依据标准判定指标
GB/T16172a)热释放速率峰值≤250kW/m2
(泡沫塑料)GB/T8627c)烟密度等级(SDR)≤75
GB/TXXXXd)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2级
(泡沫塑料)GB/TXXXXb)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3级
注:热释放速率试验的辐射热流为:50kW/m2
5.6公共场所室内使用的床、床垫、接线柜、沙发、茶几、桌、椅等家具/组件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阻燃性能等级产品类别试验方法判定指标
a)热释放速率峰值≤150kW
软垫家具附录Bb)5min内放出的总能量≤30MJ
GB17927c)最大烟密度≤75%
阻燃1级d)无有焰燃烧引燃或阴燃引燃现象
(家具/组件)
组件/其它家具附录Cb)5min内放出的总能量≤30MJ
c)最大烟密度≤75%
a)热释放速率峰值≤250kW
软垫家具附录Bb)5min内放出的总能量≤40MJ
B17927c)试件未整体燃烧
阻燃2级d)无有焰燃烧引燃或阴燃引燃现象
组件/其它家具附录Cb)5min内放出的总能量≤40MJ
c)试件未整体燃烧
5.7公共场所使用的光纤电缆、通讯电线电缆和电力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阻燃1级GA306.1a)炭化高度≤2.5m
(电线/电缆)b)烟密度(最小透光率)≥60%
c)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2级
阻燃2级a)炭化高度≤2.5m
(电线/电缆)b)烟密度(最小透光率)≥20%
c)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3级
5.8对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和使用的其它要求见附录D。
6标志
6.2阻燃建筑制品(除铺地材料外)的标识方式如下:
A2-s1,d0,t0A2-s1,d1,t0A2-s1,d2,t0
A2-s2,d0,t0A2-s2,d1,t0A2-s2,d2,t0
A2-s3,d0,t0A2-s3,d1,t0A2-s3,d2,t0
A2-s1,d0,t1A2-s1,d1,t1A2-s1,d2,t1
A2-s2,d0,t1A2-s2,d1,t1A2-s2,d2,t1
A2-s3,d0,t1A2-s3,d1,t1A2-s3,d2,t1
B-s1,d0,t0B-s1,d1,t0B-s1,d2,t0
B-s2,d0,t0B-s2,d1,t0B-s2,d2,t0
B-s3,d0,t0B-s3,d1,t0B-s3,d2,t0
B-s1,d0,t1B-s1,d1,t1B-s1,d2,t1
B-s2,d0,t1B-s2,d1,t1B-s2,d2,t1
B-s3,d0,t1B-s3,d1,t1B-s3,d2,t1
C-s1,d0,t0C-s1,d1,t0C-s1,d2,t0
C-s2,d0,t0C-s2,d1,t0C-s2,d2,t0
C-s3,d0,t0C-s3,d1,t0C-s3,d2,t0
C-s1,d0,t1C-s1,d1,t1C-s1,d2,t1
C-s2,d0,t1C-s2,d1,t1C-s2,d2,t1
C-s3,d0,t1C-s3,d1,t1C-s3,d2,t1
D-s1,d0,t0D-s1,d1,t0D-s1,d2,t0
D-s2,d0,t0D-s2,d1,t0D-s2,d2,t0
D-s3,d0,t0D-s3,d1,t0D-s3,d2,t0
D-s1,d0,t1D-s1,d1,t1D-s1,d2,t1
D-s2,d0,t1D-s2,d1,t1D-s2,d2,t1
D-s3,d0,t1D-s3,d1,t1D-s3,d2,t1
6.3阻燃铺地材料的标识方式如下:
Bfl-s1,t0Bfl-s1,t1Bfl-s2,t0Bfl-s2,t1
Cfl-s1,t0Cfl-s1,t1Cfl-s2,t0Cfl-s2,t1
Dfl-s1,t0Dfl-s1,t1Dfl-s2,t0Dfl-s2,t1
6.4除建筑制品外,其它阻燃制品及组件的标识方式举例如下:
阻燃1级(建材/饰材)
阻燃1级(织物非耐洗)
阻燃1级(织物耐水洗30次)
阻燃1级(塑料/橡胶)
阻燃2级(泡沫塑料)
阻燃2级(家具/组件)
阻燃1级(电线/电缆C类)
阻燃2级(电线/电缆A类)
7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a)试验报告的编号和试验日期;
b)试验机构的名称、地点;
c)试验委托方的名称、地址;
d)制品特性和用途的详尽描述:其中应包括制品的名称、商标,以及试样尺寸、重量或密度;
f)试验依据的标准和试验内容;
g)试样生产厂或提供试样厂家的名称;
h)试验结果和阻燃性能等级;
i)试验报告负责人的姓名和签名;
j)试验报告的签发日期;
k)本报告有效性的期限;
A.1公安部令第39号《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娱乐性公共场所包括: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A.2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界定是: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4)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附录D公共场所阻燃制品的使用(规范性附录)
2.原则上,我们同意在注明出处的前提下,各方使用染化在线的原创素材(图片、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