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从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做出详细指示。
2.两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并要求7月1日实施
3.财政部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达省(区、市)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据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共97.7亿元,其中,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50.9亿元,2016-2019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40.9亿元。
5月17日,生态环境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
5.发改委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重点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
6.国家网信办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7.发改委抓紧编制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8.工信部开展2020年度双积分数据核算审查工作
9.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5月13日,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此外,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10.工信部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特别公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名单
5月1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了2021年度第一批特别公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名单,6家货车生产企业、2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355家通用货车挂车生产企业上榜。公告显示,经特别公示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在特别公示期间不予办理准入变更。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通过后,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办理准入变更。
11.工信部发布第344批新车公示
5月13日,工信部对申报第344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型进行了公示,本批公示中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112户企业的276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106户企业243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5户企业6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3户企业27个型号。
12.科技部发布“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5月10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重点专项包括信息光子技术、高性能计算、氢能技术、新能源汽车等八项重点技术。其中,在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提到:本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坚持纯电驱动发展战略,夯实产业基础研发能力,解决新能源汽车产业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突破产业链核心瓶颈技术,实现关键环节自主可控,形成一批国际前瞻和领先的科技成果,巩固我国新能源汽车先发优势和规模领先优势,并逐步建立技术优势。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拟启动18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8.6亿元。其中,围绕全固态金属锂电池技术方向,拟部署不超过3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不超过1500万元,每个项目500万元。原则上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1;示范应用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1。
13.科技部发布“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5月10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信息光子技术”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重点专项包括信息光子技术、高性能计算、氢能技术、新能源汽车等八项重点技术。其中,在氢能技术专项申报指南中提到,2021年度指南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分步实施、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氢能绿色制取与规模转存体系、氢能安全存储与快速输配体系、氢能便捷改质与高效动力系统及“氢进万家”综合示范等4个技术方向,按照基础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示范应用,拟启动18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7.95亿元,其中围绕氢能安全存储与快速输配体系技术方向,拟部署1个青年科学家课题,课题拟安排国拨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5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215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农业农村、绿色节能等诸多领域。在绿色节能领域,其中《氢能汽车用燃料液氢》、《液氢生产系统技术规范》、《液氢贮存和运输技术要求》三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并于11月1日起实施。《氢能汽车用燃料液氢》《液氢生产系统技术规范》《液氢贮存和运输技术要求》三项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氢能标准体系,使液氢民用有标可依,为指导液氢生产、贮存和运输,加强氢燃料质量管理,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标准支撑。
15.工信部发布核查涉嫌违规汽车产品有关情况的通知
16.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联汽车采集数据的安全要求》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17.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
5月24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数据中心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节能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数据中心的能源消耗。增加基础设施资源整合调度,推进旧基础设施转型升级。《方案》指出,以数据中心集群布局等为线索,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强化节能降耗要求。推动数据中心采用高密度集成高效电子信息设备、新型机房精密空调、液冷、机柜模块化、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模式。在满足安全运输维度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作为储存和备用电源装置。促进旧基础设施的转型升级。建立数据中心综合节能评价标准体系,包括电力使用效率、计算力使用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指标。
18.四部门发文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完善停车设施用地政策,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做好不动产登记,到203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9.两部委发布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首批6个试点城市
5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调研,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
5月25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结果和配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指出本期家庭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共有153944个有效编码,申请总数大于指标配置总数。按照家庭总积分排序配置的规定,将配置家庭新能源小客车指标32520个,其余审核通过的家庭有效申请编码按照规定参加家庭普通小客车指标配置;本期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共有403129个有效编码,申请总数大于指标配置总数,按照规定,将配置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21680个,其余审核通过的有效申请编码按照规定继续轮候;本期单位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共有18015个有效编码,申请总数大于指标配置总数,按照规定,将配置单位新能源小客车指标3000个,其余审核通过的有效申请编码按照规定继续轮候。
2.山东:到2025年加氢站数量达到100座
5月21日,山东能源局发布了《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氢能及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征求意见明确:合理配套、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物流、环卫等专用加氢站建设,开展加油、加气、充电和加氢站合建模式试点;加大燃料电池装备规模化生产;加快氢能多领域多场景应用,在通信基站、数据中心等场所推进氢能应急电源示范,在海岛、园区等特定区域开展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试点;到2025年,加氢站数量达到100座,实现产值规模1000亿元;到2025年,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5000座、充电桩15万个,各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基本形成。
3.广州:发布碳达峰中和奖励办法
5月20日,广州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文件指出,对纳入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耗,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企业实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按实际投资总额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在我区举办国际级或国家级新能源绿色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等活动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4.北京:《2021年北京市城市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近日,《2021年北京市城市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印发实施。根据《方案》,北京将突出道路空间资源的合理优化使用,适当压减机动车道宽度,注重路口慢行优先设计,强化道路停车位治理,加强既有步道、非机动车道优化整治。对路幅宽度12米以上道路非机动车道宽度不足路段进行综合整治,保障其通行宽度达2.5米以上,全年将完成97个路段、32公里整治任务。
5.海南: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制造业发展
5月10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新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提到,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推动海南投资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在“制造业”方面,《方案》表示要把制造业提质增效、稳定发展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好增量发展和存量调整,把全省制造业做实做优做强。在海口国家高新区、洋浦经济开发区、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定安塔岭工业园、儋州木棠工业园等园区布局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航空器、机器人、海工装备、游艇等高端装备制造及维修业态,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应用和市场为导向,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大型装备企业在海南实施技术成果转化,开展省内企业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积极培育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生态;持续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应用新技术为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6.重庆:发布《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5月13日,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购置补贴标准为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技术要求及过渡期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换电站建设补贴为对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的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或变压器额定输出功率(取二者中的较小值)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充电费用补贴标准为对备案充电价格不高于(含)1元/千瓦时的,按实际充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7.苏州:发布全国首个《加氢站和氢燃料汽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
近日,苏州市发布了关于《苏州市加氢站和氢燃料汽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应急预案》意见稿适用范围是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加氢站在氢气储存、装卸、加氢和氢燃料汽车运行过程中,引发氢气泄漏、火灾、爆炸的较大及以上、跨辖市(区)及超出辖市(区)处置能力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苏州市加氢站和氢燃料汽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是全国首个用于确保加氢站和氢燃料汽车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控制、防止事故蔓延、有效抢险和救助的应急预案。
8.北京:印发北京市2021年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5月24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1年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加大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力度。要组织约20家数据中心、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汽车制造、电子产品制造、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加强余热回收和自然冷源利用,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推动实施能源智能精细管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各类节能减碳措施,加强基础装备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管理,严控废水、废物和废气的排放,推进无害化处置,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
9.深圳: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草案)》
5月27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会上,《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草案)》《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等多项新兴领域法规首次提请审议。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草案)》是由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一部重要法规,明确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经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可上特区道路行驶,表明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强调隐私保护,规范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
10.福建:支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孵化发展
11.北京: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给予无人配送车相应路权
5月25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发布《无人配送车管理实施细则》,并为京东、美团、新石器颁发首批无人配送车车身编码,以车身编码的颁发为核心进行针对性测试验证,对通过测试的新产品给予相应路权,突破无人配送车受现行法律法规限制无法上路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