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社会消费稳定增长,根据省市促消费有关文件精神,宝鸡市决定开展2024年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补贴电子消费券发放,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原则,通过在宝鸡市发放汽车电子消费券,带动百货、成品油等行业增长。本期消费券为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补贴电子消费券,旨在拉动汽车等大宗消费,促进消费市场回暖复苏。
三、消费券类别
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补贴电子消费券。
四、资金安排
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补贴电子消费券总金额500万元,活动资金由宝鸡市财政列支。
五、发放对象
在宝鸡市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消费者。
六、适用范围
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愿报名基础上,审核推荐全市汽车销售商贸企业及承兑消费券商贸企业。
七、发放方式
(一)宝鸡市商务局委托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通过“云闪付”APP中国银联汽车消费补贴平台进行汽车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券发放。
3.购车用户获取电子消费券后,在票券获取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前往活动指定承兑企业进行无门槛消费抵扣。单张消费券面值设定为500元,总额为500万元,在活动期间内领完即止,活动到期后本期不再顺延发放。
九、补贴标准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下,补贴2000元消费券。
第二档:①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3000元消费券;②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以下,同时参与二手车置换,补贴3000元消费券。
第三档:①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4000元消费券;②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同时参与二手车置换,补贴4000元消费券。
第四档: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且参与二手车置换,补贴5000元消费券。
十、申领及使用流程
(三)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陕西消费券”—“宝鸡市”—“2024年宝鸡市汽车电子消费券”—“查看申请进度”处查看申领进度。
(四)消费者可在“消费券承兑商户”查看承兑企业电子消费券商户名单。
(五)鼓励汽车销售及消费券承兑企业开展打折让利等促销活动,并同时兼容其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