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
补贴政策显示,消费者在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置换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至13000元,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8000元至16000元。
我市首批486人中,24人购买6万元至1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享受到8000元补贴,占总人数的4.9%,占比最少;190人购买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享受到12000元补贴,占总人数的39%,占比最多。数据反映,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购买中等价位的新能源汽车成为消费主流。
公示名单中,传统燃油车的购买价格以10万元至20万元居多,占比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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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十堰正在核实首批汽车以旧换新置换补贴申请人的银行卡信息等情况,同时对后期申请的市民购车信息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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