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作为大宗商品消费,是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商务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全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消费已由增量市场时代逐步步入增量与存量并重的时代,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市场空间巨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商务部等14部门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商务委等16部门印发的《“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整体安排部署,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渝商务〔2024〕116号),决定在执行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即: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同时,配套实施重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市场潜力有效释放,为实现全市商务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强力支撑。
政策主要内容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从五个方面对政策实施予以了细化规定:
(五)申报审核及兑付程序。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自申报对象按期提交齐全、清晰的申报材料之日起,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申报对象可适时查看网上审核情况;二是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将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三是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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