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
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系列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深入推进绿美陆河生态建设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持续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列指示要求,进一步以扩大受益群体、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出发点,按照系统谋划、突出重点,建管并举、提升效能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主责、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全过程监管和要素保障,构建县域统筹、整体推进、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全面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设施正常运行率。
(二)治理现状
陆河县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河田镇、水唇镇、河口镇、新田镇、上护镇、螺溪镇、东坑镇、南万镇8个镇,共117个行政村,612个自然村。截至2023年底,全县累计完成73个行政村、43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自然村治理率分别达到62.4%、71.7%,其中94个自然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241个自然村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104个自然村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已建成16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130座,正常运行率为80.7%。全县尚有173个自然村尚未完成治理,其中,东坑镇6个、河口镇59个、河田镇24个、螺溪镇3个、上护镇27个、水唇镇24个、新田镇30个。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下达的任务目标要求,结合全县治理底数,到2024年底,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全县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治理后的自然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四)进度要求
按照方案引领、全面实施、查漏补缺、长效运行的思路,合理安排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两年全覆盖攻坚进度,方案制定、用地选址、初步设计、资金筹备等前期工作原则上2024年8月底前完成。对项目进展情况挂图作战,强力推进,主体工程力争于2025年8月底之前完成,并系统开展查漏补缺,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及台账,2025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
表1全覆盖攻坚进度安排一览表
序号
工作内容
1
制定印发《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
力争2024年3月底前完成
2
积极申报专项债、EOD项目、涉农资金项目等途径解决提升改造和部分自然村新建治理资金缺口问题
力争2024年9月底前完成
3
完成2024年新建治理任务、提升改造任务用地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力争2024年10月底前
完成
4
完成2024年新建治理任务主体工程
力争2024年11月底前
5
完成2024年新建治理任务,完成提升改造任务主体
工程
力争2024年12月底前
6
完成2025年新建治理任务用地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力争2025年3月底前完成
7
完成2025年新建治理任务主体工程
力争2025年8月底前
8
完成2025年新建治理任务,完成提升改造任务
力争2025年11月底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摸底调查及任务分解。逐村核实各镇自然村基础信息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对照全覆盖要求逐村建档。一是对于认定完成治理的自然村纳入完成底数清单。二是对于存在问题的自然村纳入问题台账,明确具体问题。三是对于未开展治理的自然村,纳入全覆盖攻坚重点实施任务清单。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建设、道路建设、农业生产、美丽圩镇等有效衔接、整体谋划,科学分解各镇全覆盖攻坚年度新建和整改任务,优先完成常住人口200人以上自然村和按照行政村全覆盖要求需开展治理的自然村。
(二)优化“一村一策”治理模式。优化调整“一村一策”治理方式,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模式。一是常住人口30人以下的自然村或片区,结合户厕改造,以有效管控模式为主。二是常住人口30至200人的自然村或片区,充分利用农村地理自然条件、环境消纳能力等,无害化处理粪污,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结合果园、菜园、林地、农田等用水需求,就近就地实现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维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三是城镇周边的自然村,优先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处理。四是常住人口200人以上的自然村,科学合理采取相对集中式处理模式,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前提下,优先考虑小型生态湿地等无动力、微动力生态处理工艺,运行维护成本与本地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建立问题清单有序销号。一是对于已完成治理但仍存在问题的自然村,细化建立问题清单和逐步销号机制,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按照老旧设施提升改造、管网修复与完善、模式优化调整等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序,推动落实整改。原则上简单问题通过运维资金解决,力争半年内完成。二是大中修问题可积极申报涉农资金等项目,提前入库,充分运用相应资金,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对于因村庄撤销、搬迁等,导致现有设施无必要运行的,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等县有关部门牵头各镇研究依法有序退出。对建设不规范、工程质量差、处理效能低等设施,建立分类整改清单,有序推进设施优化提升改造。
(四)加强要素保障。一是落实用地用电保障。加强县镇国土空间规划及详规、专项规划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空间保障,对有关用地“应保尽保”,支持符合要求的处理设施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适当布局,保障属于环保设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指标。探索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或农业用电价格。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多措并举整合资源,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每年根据需求安排涉农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等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设施维护,优先保障设施运行维护。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新能源开发等整体打包,采取城乡统筹、“肥瘦搭配”等方式谋划实施。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要会同各镇在全覆盖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建治理、提升改造资金需求,积极申报专项债、EOD项目、涉农资金项目等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五)强化监管。一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把好工程设计关,科学论证重大治理工程设计方案。鼓励采用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抓好建设质量全过程监管,严把材料质量关。采用镇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加强施工监管、档案管理和竣工验收。二是强化设施运行成效监管。加强设施监督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动态更新设施运行状态及问题整改清单,常态化抽查设施运行状态。建立监管清单,将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纳入监管对象,每年抽取不低于20%的处理设施开展水质监测。将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处理设施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全覆盖开展水质监测。
(七)积极探索使用者付费机制。对县城周边采用纳厂模式处理的部分自然村先行先试,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调整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由陆河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随同水费一并征收。
三、新建治理规划
陆河县规划完成17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新建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88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65个,资源化利用治理14个,纳厂治理9个。2025年规划治理85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38个,资源化利用治理31个,纳厂治理16个。
表2陆河县新建治理规划汇总表
乡镇
已完成
自然村数
治理率
2024年
任务数
2025年
东坑镇
38
86.40%
97.73%
100.00%
河口镇
83
58.50%
31
80.28%
28
河田镇
63
72.40%
81.61%
16
螺溪镇
66
95.70%
97.10%
上护镇
36
57.10%
17
84.13%
10
水唇镇
69
74.20%
11
86.02%
13
新田镇
53
63.90%
15
81.93%
南万镇
/
合计
439
71.73%
88
86.11%
85
(一)东坑镇
东坑镇规划完成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5个自然村,纳厂治理4个,资源化利用治理1个。2025年规划纳厂治理1个自然村。
表3东坑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行政村
自然村
常住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模式
完成年度
备注
东坑村
大坝村
758
纳厂
2024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途径实施。
边坎村
263
岭下村
353
学堂墩
672
高树坪
上屋仔
22
资源化利用
资源化利用管控模式。
上前村
934
2025
(二)河口镇
河口镇规划完成5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31个自然村,均为建设设施治理。2025年规划治理28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7个,资源化利用治理20个,纳厂治理1个。
表4河口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拟采用治理模式
麦湖村
岗背村
300
建设设施
梅寨村
400
桃坑村
80
合用设施
枫树村
山下村
258
四其村
195
前坝村
学坝村
营下村
大洋田
1184
9
圳口村
600
大塘村
100
岭头村
621
12
土枝村
横龙村
黄枝塘
460
14
高潭村
金山村
250
建设设施、
旱塘村
138
深湖村
337
焦头背
51
18
上高铺
141
19
河新村
南塘村
210
20
碗瑶村
140
21
云峰村
上坝村
314
河口村
石子溜
230
23
早禾田
528
24
北二村
冰塘村
223
25
下湾村
536
26
上湾村
102
27
连角塘
271
新华村
兵营埔
212
已由整县捆绑PPP项目建设完成。
29
硬土村
120
30
北中村
草坪村
240
西湖村
兴寨村
321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镇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工程(一期)完成铺设,支管由镇、村完善。
32
剑门村
72
33
甘坪村
78
34
竹嶂村
52
35
寨头村
42
大坪里
73
37
马仔潭
65
杨梅水
75
39
40
天湖村
60
41
竹蔸村
庄田村
50
43
均田村
44
乙坑村
45
323
46
湾湖村
369
合用设施、资源化利用
47
西洋村
150
48
昂塘村
双门滩
49
埔下村
后径村
450
田排村
管网由镇、村实施。
下萧村
208
衣屋村
260
54
鹊上村
1130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镇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工程(一期)完成建设,支管由镇、村完善。
55
坑尾村
拟申请资金
新建。
56
龙虎湾
330
57
下铺仔
58
仙蕉坑
59
湖角村
(三)河田镇
河田镇规划完成2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8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7个,资源化利用治理1个。2025年规划治理16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8个,资源化利用治理2个,纳厂治理6个。
表5河田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常住
人口
拟采用主要治理
模式
溪东村
上街村
已纳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继续由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未纳入的由其他
途径实施。
河东村
下半径村
1016
布金村
山口村
479
金星村
274
共联村
内洞村
岭背村
137
老屋村
203
宝山村
桐树下村
316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城污水系统二期建设工程完成建设,支管由镇、村完善。
江子头村
620
青龙背村
700
墩下村
石坑寨村
90
田心村
苍背村
411
圳下村
540
楼下村
350
田美村
683
四中村
刀粘背村
芋上村
480
上径村
下屯村
上屯村
200
社排村
196
上楼村
280
(四)螺溪镇
螺溪镇规划完成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纳厂治理1个自然村。2025年规划治理2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1个,纳厂治理1个。
表6螺溪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南和村
排里村
147
新良村
双塘村
198
新溪村
热水坑
328
(五)上护镇
上护镇规划完成2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17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9个,资源化利用治理8个。2025年规划治理10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6个,资源化利用治理3个,纳厂1个。
表7上护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护南村
下屋场
采用资源化利用管控措施。
吉水村
东门村
452
主管道已由陆河县镇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工程(一期)沿县道穿过东门村、新桥村铺设完成;村内主管及支管由镇、村完善。
新桥村
298
护东村
新丰村
135
大各村
坝头村
护径村
桥面村
沙坑村
67
鸡坑村
径里村
130
米江村
樟河村
800
洋岭村
洋一村
99
洋二村
硁二村
硁头村
凹下村
214
花排村
310
埔子村
花屯村
510
建设设施、资源化利用
野鸭村
1280
护北村
三楼村
381
拟申请资金新建。
护二村
南门江
下塘村
847
水口村
1600
寨下村
490
散乡村
270
坡子头
(六)水唇镇
水唇镇规划完成2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11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7个,纳厂4个。2025年规划治理13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10个,资源化利用治理3个。
表8水唇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墩塘村
白石村
下社村
新屋村
125
新村
下屋村
139
水唇村
社背村
245
吉龙村
排尾村
115
上排村
170
中排村
155
下排村
168
大陂村
256
南跃村
坎下村
68
大竹园
石垅村
76
肥坪村
南进村
南进寨
105
坑正村
护硁村
中坑尾
黄布村
1125
下坡村
365
欧坑村
360
凹背角
河背村
(七)新田镇
新田镇规划完成3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2024年规划治理15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11个,资源化利用治理4个。2025年规划治理15个自然村,建设设施治理6个,资源化利用治理3个,纳厂治理6个。
表9新田镇新建治理规划一览表
麻地村
宗滩村
径口村
725
参城村
竹新村
西门村
780
下圩村
608
横陇村
寮前村
900
埔尾村
236
新村村
北坑村
石召村
226
荷树凹
北山村
鹿林村
764
上车水
联新村
新寨村
仙枣径
屯寨村
下油车
194
寨顶村
395
五队村
326
上铺村
345
东门江
62
新一村
483
新二村
373
早禾垅
320
显屯村
180
松林村
柴垅村
下车水
117
灰寨村
710
732
四、提升改造规划
陆河县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85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75个,设施提升改造3个,设施、管网提升改造7个。
表10陆河县提升改造规划汇总表
提升改造总数
管网提升改造自然村数
设施提升改造自然村数
设施、管网均提升改造自然村数
0
东坑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9个,设施提升改造1个。
表11东坑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治理模式
提升改造
内容
大溪村
营里村
管网修复
拟申请资金提升改造
梅树下
管网提升
大新村
丰田村
富口村
罗排村
榕江村
上水流
凹仔背
设施提升
上罗角
管网提升、修复
竹园村
大田村
河口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18个,设施提升改造1个。
表12河口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昂二村
北笏村
大草洋
高树村
文下村
石印村
木公寮
排仔村
石塘下
水坑村
背头塘
昌龙背
管屋寮
横楼下
华楼岭
竹高坑
河田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3个。
表13河田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高砂村
龙油村
河北村
麻竹头
螺溪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6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5个,设施提升改造1个。
表14螺溪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螺溪村
告洋村
太平围
欧西村
珠岭村
塘陂村
红星村
丰林村
(五)南万镇
南万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19个。
表15南万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万东村
高洋村
世径村
万中村
高圳村
横石村
各里村
红光村
万全村
上枧村
洋坑村
北门村
中前村
南门村
下枧村
万西村
陶子里
杞洋村
洋角村
岳坑村
梅子头
横排村
(六)上护镇
上护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10个。
表16上护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龙埔村
高岭村
洋各村
龙江村
下布村
新坜村
上屋村
寨里村
(七)水唇镇
水唇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7个。
表17水唇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提升改造内容
下庭前
上庭前
下大窝
上大窝
老圩村
石下村
螺洞村
五村
(八)新田镇
新田镇规划2025年底前完成1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其中,管网提升改造4个,设施、管网提升改造7个。
表18新田镇提升改造规划一览表
新田村
设施提升,管网提升、修复
珠塘村
大楠村
龙须径
锅底村
联安村
渡仔头
牛牯头
西坑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组建实体化运作的跨部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衔接“百千万工程”工作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点攻坚事项。按照县领导同志定点联系镇的工作安排,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督办事项。
(三)加强科技支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作用,采用符合陆河县区域特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动具有应用价值和竞争力的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在县域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指导帮扶。
附件:1.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计划
2.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村一策”提升改造台账
3.陆河县农村生活污水“一村一策”新建治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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