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市纷纷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和扩大生产,涵盖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充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环境优化等方面。其中,北京、上海等城市给予新能源汽车置换环节补贴。不少地方提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重庆、广东等地给予大功率充电桩建设补贴,合肥则按照实际充电量给予换电站运营奖励。各地鼓励政策的实施已取得一定成效,新能源汽车消费率先回暖。今年3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7.4万辆和65.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4.8%和34.8%,且新能源汽车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26.6%。
(二)从方法看,购车补贴和消费券是主要策略
“真金白银”支持购车更能刺激汽车消费。一季度,多数省市通过消费补助、置换补助、设立专项资金池等方式,支持汽车消费。给予的车辆购置补贴一般为2000-10000元,重庆市设立了规模为300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资金池。湖北省政府联动本地整车企业发放消费券,活动效果立竿见影,从新车交强险数据看,今年3月武汉市汽车新车销售量5.36万辆,环比大幅增长145%。
(三)从政策调控看,限购城市扩大投放购车指标是重点方向
释放出行消费潜力,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一季度,广州、天津、杭州等市纷纷放宽购车门槛。其中,广州在2023年上半年额外增加了3万个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新能源车指标未纳入增量指标管理,可免摇号、免竞价直接配置;天津个人普通车摇号将在原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基础上增投3.5万个增量指标;杭州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久摇不中者、人才、多孩家庭等个人以及重点企业”,可直接申领小客车指标。
(四)从流通环节看,便利二手车交易是重点环节
二、几点启示
(一)中央层面积极谋划,减轻消费者汽车购置成本
建议及时出台汽车促消费新举措,从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提振消费信心,确保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降低家用经济型车辆购置环节税负。延续汽车购置税减征政策,建议今年能够延续2.0升及以下、总价不超过3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传统燃油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2024年优惠力度调整为7.5%。减征免征经济型车辆消费税,支持首次购车群体购车。二是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总结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扩大下乡车型范围,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县、乡、村级的普及。建议将“新能源汽车下乡”作为购置补贴退出之后的接续政策,对于下乡的每台经济型车辆给予中央财政补助。
(二)地方政府多措并举,进一步支持汽车消费
汽车工业对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省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促消费政策,争取和全国政策形成同频共振,促进汽车消费回暖。
一是各地汽车促消费政策要“应出尽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或延续地方性促进汽车消费相应政策,包括采取限购放宽、购车直接补贴、给予现金激励、消费券等形式,限购城市在2022年基础上至少增加30%新能源汽车指标配额。研究促进汽车尤其新能源汽车便利政策,释放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消费回暖,提振本地经济发展。
二是加快本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充换电设施布局,加快建设高压快充桩,推动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
三是要重视县乡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电动汽车充电补能空白。尽快将充电基础设施铺设到城乡市场,要求全国市县(区)供电局以及经济规模较大的乡镇供电所,原则上配建公共充电桩,并给予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