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费者今年4月1日至年底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9月1日至年底期间购买新车,可享补贴。燃油车7万至15万补贴8000元/辆,15万至25万补贴1.2万元/辆,25万以上补贴1.5万元/辆;新能源车在各档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
浙江杭州市,个人消费者在8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8月22日之前登记的乘用车,并在杭州购置7座以下新乘用车,可申请一次性汽车置换补贴,额度从8000元至12000元不等。
四川成都市,8月30日至9月20日,总规模1亿元。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用乘用新车,完成购车、上牌流程后,可申请汽车消费奖励,最高优惠8000元。
广东省深圳,对新购置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并在深圳市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新增投放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中签者购置符合条件燃油车或新能源车,购置新能源车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台补贴。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小汽车个人,购买符合条件混合动力小汽车,并申请上牌指标。
中山市投入1亿元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方式分三类,按新车售价分档次给予补贴,“以摩换汽”最高补贴22000元。
珠海市,在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购买新能源新车,并在珠海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最高可获12000元补助。
湖北,6月至12月开展“湖北消费·汽车焕新”活动,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
山东,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发放3000至6000元消费券,购置燃油乘用车发放2000至5000元消费券。在省内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再增加1000元消费券。
长春,5月21日起至9月21日,面向在长春市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5000万汽车消费补贴,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三档补贴。
青岛市,5月2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活动,按照不同车型不同价位,可享3000至10000元一次性补贴。
沈阳,5月1日起,购买5万元及以上非营运新车可申领汽车消费补贴,按购车发票金额分档补贴。
海口,5月3日上午10时至6月30日下午6时,新购、以旧换新、团购汽车并上牌可领取最高5000元汽车消费券包。
义乌,5月15日至6月15日,个人用户购车按价格分档补贴,3万至10万补贴3000元,10万至20万补贴5000元,20万至30万补贴8000元,30万以上补贴10000元。
太原,5月1日至7月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燃油车辆分三档补贴,购买新能源车同档次多补贴1000元。
江西,采用抽奖方式,5月1日至7月31日购车,8月15日前上完牌可参与摇号抽奖,燃油车新车奖池3600万元,新能源新车奖池1000万元。
宁夏,自8月29日起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5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宁夏购买新车,新购新能源乘用车10万以下补贴1.5万元,10万以上补贴1.8万元;新购燃油乘用车10万以下补贴1.2万元,10万以上补贴1.5万元。
江苏,7月25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再购买新车给予分档补贴,购买燃油车5万至15万补贴6000元,15万至25万补贴10000元,25万以上补贴15000元;购买新能源车在燃油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3000元。
北京,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提高到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提高到1.5万元。
广西,新能源车、燃油车报废更新补贴分别提高至2万元、1.5万元,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新能源车最高1.8万元,燃油车最高1.5万元,同时有企业推出各类促销活动。
各地补贴政策不同,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政策,抓住机会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