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317人(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因后期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可能产生变动,同时在复试阶段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1、2、3各项要求。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外)接收推免生申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推免生申请。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参看《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在2023年10月25日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外国语2023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五、学习及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就业方式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人·年(不含MBA、MPA,入学时按年度交费),工商管理(MBA)学费4万元/人·三年,公共管理(MPA)学费3万元/人·三年。
(二)奖助政策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4.“三助一辅”岗位: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招聘,向获得聘任的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津贴。
5.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及标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各学院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违规处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选。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须在复试时加试。具体加试科目见《长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