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查询进度,显示“请正确输入新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或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提示二:
退回结果显示“姓名不一致或证件号不一致”
提示三:
报废回收证明数据错误,重新开具,重新上传
申请人因各种原因重新开具报废回收证明的,照片更换后,系统内不可修改的数据仍是曾经的旧数据,需要重新输入车辆识别代号,系统自动刷新,带入新的数据。同时将已经作废的报废回收证明和报废车企出具的情况说明同时上传到其他影像内。
提示四:
报废汽车类别不一致
您所报废的旧车若是汽油车,请在系统内选择汽油乘用车,若是柴油车请选择柴油乘用车。若您纸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是汽油车,而系统内确选择了新能源乘用车,就会出现“报废汽车类别不一致”。请更改后再次提交。同时也要确认车辆本身的燃料种类。
提示五:
退回结果显示“注册登记日期不一致”
申请人查找车辆注销证明,将系统内填写的注册登记日期与纸质证明上的注册登记日期保持一致。
提示六:
注销日期不一致
请人请核对纸质车辆注销证明与系统内填写的注销日期是否为同一日,请保持一致。若注销日期一致可能存在核查比对数据更新延迟的情况,等待5-7天后重新提交即可。
提示七:
车辆注销证明被退回
车辆注销证明需要上传带红色车管所章的纸质证明或者下载交管12123电子版。
提示八:
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排量不一致
申请人仔细核对系统内填写的新车车辆识别代号和车辆型号,要与新车大绿本完全一致,且没有汉字。错误的位置进行手动更改。(车辆识别代号里没有字母O,没有字母I。有阿拉伯数字0和阿拉伯数字1,请仔细区分。)
提示九:
发票被退回
申请人需上传发票第一联,即发票联,原件照片,带红色发票章,要清晰,并核对发票日期,发票代码。(不要上传报税联、抵扣联等。)
提示十:
退回结果显示与公安部核查对比结果:无匹配记录
申请人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型号,车牌号是否与大绿本一致。如变更车牌号,请在系统内填写变更后的车牌号码,同时将绿本变更记录和绿本第一页全部上传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内。更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