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新能源汽车政策汇总多角度政策推动行业发展
国家层面:
1.18部门联合发文:新能源物流车助力邮政快递业2020年底重点区域使用比例将达80%
其中,《意见》13条提到,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
2.交通部、国税局:鼓励发展网络货运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
3.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征求意见
意见稿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
此外,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依托回收服务网点加强对本地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跟踪。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得擅自对收集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安全检查外的拆解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规范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
4.双积分修改决定征求意见2021年新能源积分比例为14%
其中,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5.交通部发文:4.5吨及以下货车又有新政策了
对于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纲要提出,推进装备技术升级。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装备。
纲要还提出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有效防治公路运输大气污染。
7.三部委开展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在总结第一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经验基础上,开展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8.公安部:9月20日起购车后无须再去车管所可在销售企业办登记
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免去多地奔波;对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运营负担,将惠及300多万名承租驾驶人、2万多家租赁企业。
还有临时入境车辆牌证便捷可办,简化申领手续,延长使用期限,推进临时入境牌证业务向边境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延伸,便利临时入境人员车辆出行,吸引境外人才来华旅游旅居、就业创业,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每年将惠及上亿人次的来华境外人员;将港澳台居民换领内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由50周岁延长至60周岁,便利港澳台驾驶人在内地(大陆)从事客货运输,助推港澳台与内地(大陆)融合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地方层面:
1.深圳开展2016年新能源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
2.郑州:10月1日起新增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汽车
3.苏州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4.青岛发布12条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
据悉,《措施》从整车、零部件、科技创新、产业集群、推广应用、产业生态等六个纵向维度和引进与培育两个横向维度进行立体覆盖。
《措施》中提出,将加快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支持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购车市民个人车位建设充电桩的指导性文件,整体规划住宅小区、医院、商场超市等公共区域充电桩建设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