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明确为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将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
补贴范围: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实施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中型车类,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每辆补贴2.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重型车类,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轴、3轴、4轴及以上分别每辆补贴4万元、5.5万元、6.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2轴、3轴、4轴及以上分别每辆补贴7万元、8.5万元、9.5万元。此外,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记者李荣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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