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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根据《长沙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长师字〔2019〕34号),以下简称“细则”,以及我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2年6月10日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认定办法的决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我校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自考生达到毕业条件者;
(二)我校2022年6月(含2022年6月)之后获得高等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生和自考生。
二、申请条件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五)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非英语专业学生成教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的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自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成绩在320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的考试,笔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第二外语(日语等)考试,成绩合格。
四、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邮寄资料确认
(一)网上申请
2.本科毕业证书上的二寸电子证件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介于10K-40K);
3.毕业论文及查重报告电子版;
4.长沙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
(二)邮寄资料确认
1.交两张与本科毕业证书照片相同的二寸彩色纸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往届生)、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论文查重报告;
4.本科成绩单;
五、申请授予程序
2.因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候。
3.材料审核: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进行复审,教务处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有关材料汇总成册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
4.学位授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定通过后,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将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注意事项
(一)学士学位证书每年仅申报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人填写《长沙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并在申请栏中亲笔签名(打印无效),申请人对其所填各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他人不得代为填写;
(三)为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同学们务必对上报的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后,再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我校。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学院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北栋201办公室。特此通知。
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1日
附件:《长沙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