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微贷网最新进展之外,近日,杭州、深圳、上海等地警方、检察院、法院等,还披露了多家涉案平台案件情况,包括绿化贷、融易投、蜜蜂有钱、东融集团、东方车贷网、旌逸集团等。
网贷之家将上述平台新进展梳理如下:
绿化贷:3人被批捕非法募集近21亿
7月23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关于“绿化贷”平台的案情通报显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已于2020年7月17日依法对嫌疑人史某玉、陈某明、程某伟三人批准逮捕。
现已查明,绿化贷平台自2015年成立至今,累计向18198个投资人非法募集20.95亿元人民币。警方现已调取310个银行账户信息,冻结195个账户,并聘请司法审计公司对涉案公司资金进行全面审计,追查资产去向。
警方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员),限期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在深圳前海惠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费等非法所得退缴至“绿化贷”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在本公告限期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融易投:4人被批准逮捕非法募资16亿
7月23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融易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融易投”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报显示,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17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彭某某、黄某、薛某某四人批准逮捕。警方正全力收集其他涉案人员犯罪证据,并将依法持续开展打击。
现初步查明,“融易投”平台自2013年成立至今,累计向10656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约16.02亿元人民币,截止案发,待偿金额7300余万,涉及投资人数976人。警方已调取561个涉案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冻结25个银行账户,聘请司法审计公司对涉案公司资金进行全面审计,追查资产去向。
警方再次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的人员),限期在2020年9月30日前将在深圳市融易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或其涉案关联企业服务期间获取的收益、佣金、奖金、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及提成等非法所得退缴至“融易投”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在公告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蜜蜂有钱:法人等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23日,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外通报蜜蜂有钱案最新进展。
根据通报,警方于2020年7月17日依法对涉案公司法人付某、公司财务负责人偏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何某、王某等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正全力收集其他涉案人员的犯罪证据,并依法持续开展打击。
现已查明,“蜜蜂有钱”平台自2015年8月成立至今,累计向20435人非法募集11.86亿元人民币,未兑付金额9358.5万元人民币,涉及投资人1194人。警方现已调取159个账户,并聘请司法审计公司对涉案公司资金进行全面审计,追查资产去向。
警方告诫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的人员)限期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在深圳市蜜蜂金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佣金、返点费及提成费用等非法所得退缴至“蜜蜂有钱”网贷平台专案回款账户。在本公告限期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东融集团:12人移送起诉冻结、归集8334万
7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对外通报东融集团案件最新进展。
目前,警方已对杭州合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杭州凯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洪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至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杭州东融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某峰等人涉嫌的犯罪事实仍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截止目前,警方已累计冻结银行账户资金3315万元(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轮候冻结),案件资金归集账户已累计收到款项5019万元;上述2项资金合计8334万元;
东方车贷网:实控人陈兆亮涉非吸被移送审查起诉
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消息,犯罪嫌疑人陈兆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据悉,东方车贷网于2015年3月正式上线运营,注册资本3000万元,陈兆亮系深圳市东方快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30%,同时任执行董事、CEO。2019年10月30日,东方车贷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立案侦查。今年1月20日,警方对平台实控人陈某某、前股东王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当时通报,警方已冻结了10个涉案银行账户。
旌逸集团:实控人被判无期1.9万人损失44亿
2020年7月23日,上海二中院采用网络在线宣判与线下宣判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旌逸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孔祥友非法集资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旌逸集团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二千一百万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孔祥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经审理查明:
上海旌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注册成立,2014年7月该公司由他人转让给周海生(另案处理)。同年8月,周海生设立上海人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旌逸资产公司和人宇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开设的分支机构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公开宣传,承诺保本并许以8%至12.6%的年化收益,向1,577人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2.5亿余元,其中已兑付本金6,141万余元及利息413万余元。
2014年12月,被告人孔祥友在明知旌逸资产公司和人宇公司非法吸收资金且大部分本金未兑付的情况下,仍担任上述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于2015年1月又设立上海万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于同年春节后实际控制了上述三家公司。同年3月起,旌逸资产公司招录陆金花、王一倩、谢作享(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上海等八个省、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2016年7月,旌逸资产公司正式更名为旌逸集团有限公司。
至2018年2月,孔祥友在旌逸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人宇公司、万悦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分支机构招募员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酒会等方式公开宣传,以石门县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德县日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孔府佳人娱乐会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迪拜俱乐部有限公司、上海维多利顺风娱乐有限公司、福建武夷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奥华家居有限公司和段立波、李斌等投资项目名义推出所谓的理财产品,并采用签订《委托融资租赁合同》或《债权资产受让协议》以及相配套的《债权回购协议》《回购承诺书》等方式,承诺保本并以5.4%至26%年化收益为诱饵,向2.7万余人非法集资130亿余元。至案发,仍有1.9万余人本金计44亿余元无法归还。
经审计,截止2018年2月,孔祥友以旌逸集团等单位名义非法集资130亿余元中,除案发后已被冻结银行资金及查获的现金外,主要用于兑付到期本息89亿余元、返还钱款633万余元、公司经营开支15亿余元、以投资项目名义支出22亿余元(其中约定项目支出4,849万余元)、孔祥友个人提现花用3亿余元以及根据孔祥友指令划转至与集资参与人无关的个人和公司账户3亿余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