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1万元!新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黑宏伟报道)为更好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近日,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我区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范围和标准是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申报材料需要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报废汽车信息、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