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8个部门共同印发了《2024年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补贴条件及标准仍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根据《细则》,消费者通过旧车报废并购买不同种类乘用车,最高补贴金额可达10000元。
多种类型汽车均可补贴推动老旧汽车更新换代
本次《细则》明确了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包含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以及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同时消费者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旧车报废,并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购买燃油车或新能源车最高可获万元补贴
根据《细则》,报废和购买乘用车共设两个补贴标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可获10000元补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可获7000元补贴。补贴资金将以转账方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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