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2024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着力推进汽车“换能”,研究制定全省汽车更新升级消费活动方案。2024年5月,湖北省商务厅等15部门印发《湖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家电等以旧换新。
5月29日,湖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发布《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全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范围、标准、对象、平台、资金、申报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细则》,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在湖北省购买燃油小客车或新能源小客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本次活动全省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用于补贴发放,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其中,新购车辆为新能源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5000元,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7000元;新购车辆为燃油小客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格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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