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钱都已经付过了,小陈心想加点钱也总是要把猫给带走的,于是各种费用杂七杂八,加在一起又付了了10400元,加上买猫钱,一共是12600元,不过总归是买到了一只心满意足的猫,小陈也不再想这些事,带着猫回了家。
但小陈发现猫咪的情况并不像店家说的那样慢慢好转,而是越来越糟糕,起初还进食,到了第四天开始便不吃不喝,他非常担心,还是带猫咪去做了检查,诊断结果让他很是吃惊。
在诊断报告上写着:猫咪患有猫瘟,呼吸道疾病,耳螨等疾病,而且还告诉他,这只猫绝对没有三个月大,而且哪怕是三个月大也不可能打了两针疫苗,小陈肯定是上了当。
猫咪留在宠物医院治疗了四天,花了5108元,但是还是抢救无效,小陈将猫咪在宠物医院火葬后,便开始了维权,给自己也给猫咪讨回一个公道!
小陈提起了诉求:解除购买宠物协议,退还购买宠物及宠物用品费共计12600元;三倍赔偿37800元;赔偿检测费用、医疗费用共计5108元;诉讼费由宠物店承担。
小陈当庭陈述了事实,并给出了理由:宠物店首先不应以通知方式排除或限制他接受售后服务的权利,其次他享有知悉购买的宠物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宠物店出售时承诺猫咪健康无疾病,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应当向他予以三倍赔偿,最后,他为治疗宠物支出的检测费用及医疗费用宠物店应当向他赔偿。
但是宠物店并不认可,并提出:
1、影响宠物饲养的因素很多,并非宠物店的原因造成。认可收到购猫款2200元和套餐12600元,认可宠物猫的病史并且该猫咪确实已经不在,认可诊疗费为5108元。
2、不同意三倍赔偿,猫系小陈自行挑选,宠物店不存在欺诈的行为,且三倍赔偿不应包括套餐,只针对2200元购猫款。
小陈的主张宠物店提出了异议,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既然有异议,小陈就应当为自己的主张举证,于是小陈提交了:购买协议及付款凭证;聊天记录;购买宠物的发票;宠物医院处方笺、病历、诊疗费发票及登记信息。
对于小陈提交的证据,店家均表示认可,但还是保持意见,不过并未提交任何证据。
但是小陈购买的宠物猫在购买数日后被诊断患有猫瘟,由此可见宠物店向小陈出售的宠物猫不符合质量要求。
关于小陈主张的医疗费用,系因宠物店行为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宠物店亦应予赔偿,猫粮费用、芯片注射费用及疫苗注射费用,因宠物店提供的宠物不符合健康要求,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予退还。
小陈主张三倍赔偿37800元宠物店存在异议,小陈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购买宠物猫款涉嫌欺诈,对于宠物店辩称三倍赔偿只针对2200元购猫款,本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