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补贴标准
9月2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流程,细化明确补贴支持车辆类型。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对于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
十部门: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9月14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力争到2027年,动力锂电池运输的堵点卡点进一步打通,运输效率稳步提升,综合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措施》明确,将健全完善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加快修订发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21668),研究明确纯电动货车可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
交通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9月3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政策
北京:明确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9月2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明确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车辆、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老旧重型营运货车、国四排放标准老旧重型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为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营运货车的业户根据不同报废更新车辆类型提供3.5万元至17万元的补贴。
上海: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分阶段对国四柴油货车实施限行
9月3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对本市提前报废中型货车、重型货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和重(大)型专项作业车等6类国四柴油车的车辆所有人,给予定额淘汰补贴;对本市提前报废国四柴油车且购置新能源车辆的车辆所有人,按电池容量给予新能源化更新补贴;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今年10月15日起,上海将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上(不含外环高速公路以及其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2025年10月15日起,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上海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的道路上(不含上海绕城高速公路以及其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2026年10月15日起,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上海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本次限行政策不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对所有国四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均适用,包括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
广东: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供补贴
8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次予以补贴。
河北:推广符合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适配车辆和绿色装备
9月中旬,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快推广使用符合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适配车辆,优先选用配备下置或后置行李舱的农村公路客车,利用行李舱做好邮件快件等物品运输;积极推广应用绿色装备,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的有利契机,鼓励公交企业更新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
湖南: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最高补贴9.5万元
江西: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8月27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鼓励各地推动8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研究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有关政策。到2027年底,力争各设区市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86%。
江苏: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甘肃: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
8月28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力争到2024年底前,全省更新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超过1600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超过1000辆。
云南:优化大件运输办事流程
8月27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云南省大件运输“一件事”工作方案》,2024年12月底前,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大件运输“一件事”线上受理端口,将各项申请材料电子化,引入智能审核,进一步优化流程,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的全流程“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