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风行菱智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辽LGB162)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东风风行菱智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辽LGB162)
。车辆识别代码:LGG7B2D19EZ012094发动机号:93EBG1767;登记日期2014年07月01日[具体内容详见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电子版等(标的物介绍下方)及拍卖须知]。
评估价:16400元;起拍价:11480元;保证金:2000元;增加幅度:200元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1)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示: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本公告的内容文字、照片和视频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车辆里程表显示之里程数,不代表实际行驶里程数,请竞买人看样时自行了解清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和税费负担
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在竞拍开始的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情况: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将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结束之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大洼支行
账号:21050173030800000283
行号:105232100011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如果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者已经在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的其他债权人可以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但需在本次拍卖流拍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7日内将差价款全额缴至本院。如逾期不申请以物抵债,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十五、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竞买特别提示、标的物概述请查看《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荣先生范先生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全季酒店二楼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四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信息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