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费者售出2024年9月14日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一台车辆不能重复申请补贴。对售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售出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当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手机终端懂车帝APP,搜索“河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专题页,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本人银行一类账号及开户行信息,售出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售出前《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置换更新和报废更新一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也就是说新车在审核期间是不能过户的。变更车牌可以,建议最好等补贴资金到账后再变,因为会增加审核的事项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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