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驾考中心立足实际,持续发力,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契机,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及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服务群众措施,积极保障驾驶证申请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管,全面推进驾考改革工作,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一、加强培训管理,加大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
(二)创新服务模式,提升驾培行业质量,推行驾驶人培训机构排名制。驾考中心根据驾培机构的培训质量情况、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每月定期统计排名,并按月通过互联网或媒体向社会公布排名信息,有力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考试供给能力。
(三)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驾考中心根据呼市地区实际需求,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考试员队伍,实行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并实行考试员资格管理、定期培训、考核淘汰制度,提升考试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优化考场布局。为满足旗县区驾驶证申请人的考试需求,驾考中心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问题为切入点,积极走访、协调旗县区驾校,自2015年1月6日起,和林县、武川县“五小”车辆考试场地已验收合格,考试业务也随之全部下放。2015年10月,驾考中心以托克托、和林两县为试点,下放了小型汽车的考试权限。自2015年10月10日起,驾驶人各科目考试权限全部下放到各旗县市车管所。现旗县车管所主要办理小型汽车(C1)、自动挡汽车(C2)、“五小”车辆(C3、C4、D、E、F)的报名录入,指纹录入、各科目考试、制证等全部驾考业务。2016年,将逐步向条件成熟的其它旗县下放考试权限。
三、改进考试组织,保障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一)推广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行自主报考工作。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于2015年8月31日正式上线运行,驾考中心承担驾驶人考试预约、受理、办理、告知、查询、缴费等项目。自2016年1月18日起,“内蒙古互联网综合应用服务平台”推行自主报考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平台预约人数近20万人次,预约成功率为98%。
(二)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驾考中心严格按照公安部部令、《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切实保障考试质量,保证新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素养。
(三)实行考试随机安排。驾考中心严密考试组织形式,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了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
(五)优化考试程序。根据公安部139号令要求,驾考中心推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予以安排考试,考试合格后,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六)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2015年初,中心委托郑州加滋杰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驾驶人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力求改变驾校参与考试过程管理的模式。该系统于2015年11月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从学员录入、身份验证、考试申请、体检表、考试合格单等全程采用电子录入的形式进行。
四、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
(二)严格落实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制。驾考中心严格落实违规考试责任追究制,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查处收受或索取考生财物的违法行为。
(三)与驾校负责人及考试设备厂家签订责任状。中心与驾校负责人及考试设备厂家签订了责任状,严格按照新部令考试场地建设标准对考场进行改造工作,强化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采取定期不定期对考场软硬件设施全面督导检查,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取消考场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备案登记。对驾校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对驾校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登记,根据要求核定其培训能力,确定受理考试人数,监督指导其做好培训工作,并定期组织对驾校教练员、业务员进行培训,提高教练员、业务员整体素质。
五、提升服务水平,便利群众学驾领证。
(二)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驾考中心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三)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
(四)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驾考中心严格按照公安部139号令,落实符合残疾人驾车条件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
(五)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驾考中心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呼市交管支队车驾考部门全面推进驾考改革工作为切实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驾考中心立足实际,推荐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