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不是代表注册资本就不用缴了?
不是的!要避免认为“注册资本认缴等于不用缴”、“注册资本认缴制不审查就是对公司、股东没约束,没责任”的误区!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既然认缴了出资,就应当按章程规定承担缴足出资的义务,要对其他股东、公司及社会负责。不履责,不仅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甚至还要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不登记实收资本,商业伙伴、社会公众怎么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收到位情况?
改革前,社会公众对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过分依赖,政府也在为公司及股东作信用背书,这样一来,本应由股东或公司承担的义务或责任,却被削弱乃至淡忘。此次改革,更多地强调市场主体的责任,强化社会监督,通过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实施信用监管。改革后虽不登记实收资本,但公司应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以及缴纳情况。改革还将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就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市场主体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什么是“先照后证”登记制?
改革前,许可经营项目很大一部分是前置许可,即先办许可证再办执照身边常见的就是“开餐馆要餐饮许可,卖食品要流通许可”等。改革后,除市政府公布的前置行政许可目录涉及的项目外,其余项目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可以直接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强调的是,要避免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根据“先照后证”制,取得营业执照后并不代表可以经营,从事需经行政许可的的项目,还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方可经营,否则还会承担无证经营带来的法律责任。
此次改革,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如何放宽?
在经营范围的改革方面,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范围选择自主权:除涉及保留的前置许可目录及经营范围首项需要与名称中的行业相对应而具体描述外,其他经营项目既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规定的各级类别自主选择表述和申请登记,又可以用工商部门提供的概括性用语“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禁止且未规定许可的项目自主选择;应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件或批准证书经营”来表述,不需要将所有经营范围逐一在营业执照上罗列出来。
此次改革,在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简化手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允许一照两址。企业法人及非法人企业可以在其住所外增设一个经营场所。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可以不办分支机构而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二是简化场所登记提交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交登记机关规定的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即可。登记机关也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国务院2014年2月7日批准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条例》对企业公示信息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需要提醒的是,除了企业需要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外,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2014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需要报送哪些内容?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企业即时信息需要报送哪些内容?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发现公示信息不准确时该如何办?
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改革后的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与旧版营业执照有什么不同?
全国于2014年3月1日启用的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将原来按照不同市场主体类型设定的17种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统一成一种,仍设有正本和副本,涵盖了内外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新版营业执照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的不同记载不同的登记事项,版式由原来的横版改为竖版,同时增加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以及二维码等内容,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可以获取企业登记基本信息。旧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期限最迟为2015年2月28日,市场主体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市场主体信息监管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哪些?这些规范性文件在哪些方面的创新举措?
以上规范上文件的创新之处体现在:一是强化信用约束措施。《条例》不再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这是《条例》最鲜明的特点。二是体现部门联动响应。在公示企业信息方面,《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各部门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在信用约束方面,各部门要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条例》设定了企业公示年度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义务,政府部门不对公示的信息事先审查,信息一经公示,全社会即可查询,将企业对政府负责转变为企业对社会负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四是推动形成社会共治。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使企业信息透明化,能够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利用社会化监督来取代单纯的行政监督,形成信息充分共享的全方位监管,做到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方式由巡查改为抽查有哪些变化,市场主体抽查指的是什么,包括哪些形式、内容?
市场主体监管由巡查改为抽查,主要变化体现在: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比例、检查方式和检查结果处理的不同,抽查更加重视信息手段的应用和信用监管与约束,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科学监管。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自律,促进社会信用建设。
市场主体抽查,根据《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是指工商部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市场主体名单,并依法对其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情况进行检查的监督管理活动。
市场主体抽查类型分为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确定市场主体名单,并对其通过公示平台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和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市场主体名单,并对其通过公示平台公示信息情况和日常经营行为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市场主体抽查内容包括检查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日常经营行为情况。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工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的市场主体在公示平台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进行的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是指工商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的市场主体日常经营行为合法性进行的监督检查。
市场主体配合工商部门抽查的义务有哪些,不配合有什么后果?
(一)拒绝、阻挠、妨碍检查人员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二)拒绝接受和阻挠妨碍询问调查的;
(三)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五)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应当怎么公示和更正即时信息
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企业发现其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企业未及时公示及时信息会如何处理?
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什么情形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有四种情形: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什么情形企业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情形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三)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异议的如何处理
对企业被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受到哪些信用制约?
工商部门将积极推动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约束部门联动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企业什么情况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受到什么样的信用约束?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什么情形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自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联系的,将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什么情形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一)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二)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正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三)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当差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体工商户什么情形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一)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什么情形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一)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二)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更正后的纸质年度报告并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三)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经营场所、经营者住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正常记载状态。
个体工商户对标为经营异常状态异议的如何处理?
个体工商户对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随着电子商务在泉州的日新月异,泉州作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商部门在互联网商务监管这方面有哪些新举措吗?
消费者办理洗浴按摩服务储值卡(预付卡)后店铺关闭,如何处置?
由工商部门视情况处理。首先协助消费者查经营者工商登记资料,对能联系上经营者的,可以进行调解,要求退款或者对有其他连锁分店继续履行服务;无法与经营者取得联系的,无法受理,告知消费者经营者负责人身份信息,提醒向公安机关报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发现第三方交易平台上有人销售假冒本企业注册商标的商品怎么办?
企业发现第三方交易平台上有人侵害自己合法注册商标权益,可以找侵权方协商解决,可以要求平台开办法协助处理,也可以请求工商部门处理,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近几年来泉州市工商局积极开展网络打假维权工作,有效保护辖区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名称专用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建立了高效的运行机制、积累了丰厚的执法资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泉州地区的企业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向我们提出来,我们将积极提供帮助。
消费者网上买到假货怎么投诉维权?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比如说泉州的消费者在淘宝网上向北京的一家网店买到假货,那么他可以向北京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淘宝网所在地的杭州市工商部门投诉。同时,消费者在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第三方平台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可以要求平台进行调解;消费者通过工商、消委会、法院等其他途径进行维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也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
商家在汽车销售合同规定,买车人一旦缴纳了定金就不能退车退款合理吗?
这是不合理,而且是不合法的。使用这样的条款排除了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并退货的权利,免除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退还货款、违约赔偿等责任,属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想在境外进行商标注册,请问有哪些途径?
主要有五种,一是马德里国际联盟的注册途径;二是欧盟商标注册(CTM);三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注册;四是非洲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ARIPO)注册;五是逐一国家商标注册:
什么是“马德里”商标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
申请认定知名商标,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请问知名商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知名商标认定中,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福建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福建省著名商标权利人可以在哪些方面得到扶持鼓励、拥有特殊权利?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哪些具体途径?
有三个具体途径:通过商标管理案件程序、运用商标异议案件程序、运用商标争议案件程序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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